貴州省安委會10日通報了全省6起較大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包括煤礦業主、煤礦管理人員、黨政官員等在內的52名責任人分別受到了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等處分。
貴州省安委會10日通報的這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煤礦事故,總共造成24人死亡,9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這些事故均發生于2008年9至12月,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主要是煤礦管理人員違章指揮,煤礦工人違章作業,同時還有個別煤礦甚至拒不執行有關部門的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指令,違法組織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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