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山西省煤礦監察局對2010年全省煤礦安全監察工作作出部署,其中,將著重加強礦井安全預防和治本、煤礦安全監察制度建設、政府和企業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突出抓好煤礦瓦斯治理、礦井隱患排查、井下現場監察,以實現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對于煤炭能源大省來說,煤礦安全一向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自去年我省開展全省范圍內的煤炭資源整合以來,按照煤炭資源整合的規劃,全省資源整合后礦井保留1053處,70%的礦井生產能力達到90萬噸/年的規模,生產能力在30萬噸/年以下的礦井全部淘汰,整合后的礦井全部實現機械化開采。目前,雖然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兼并重組已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但我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對于資源整合的煤礦,省煤礦監察局將針對建設項目多、關閉礦井多、復工復產礦井多的實際情況,嚴格兼并重組整合主體企業和生產礦井的安全許可,以提升礦井安全生產水平;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重點對邊生產邊改造和過渡期生產礦井開展現場檢查和監察執法,全面掌控安全生產狀況;對礦井關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良好的煤礦生產建設秩序。
煤礦瓦斯歷來是煤礦安全生產的最大“殺手”,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省煤礦監察局對煤礦瓦斯治理提出特別意見,要求各地對礦井瓦斯治理和防治透水進行重點監察。要求各相關部門必須對高瓦斯礦井至少每季度現場監察一次,對抽采能力核定、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瓦斯等級鑒定情況加強監督檢查,促進煤礦做實生產能力核定,按規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統,并對礦井“三個鑒定”(瓦斯等級、煤塵爆炸性、煤層自燃傾向性)、班組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國家禁止使用設備和工藝展開監督檢查。
據介紹,目前,我省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兼并重組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2010年是實現山西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的重要時期,面對全省依然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將嚴肅查處各類煤礦事故,充分發揮責任追究對煤礦安全生產的警示推動作用。對發生的煤礦事故,將執行事故約談、現場分析會、事故通報三項制度,對事故展開規范調查、科學分析、準確認定,并通過相關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批復結案和事故責任追究落實督察情況,接受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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