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規定,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后,當地政府應立即將事故信息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且報告時限不得超過1小時,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預案規定,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所在設區市政府要立即將事故信息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通報同級安委會辦公室,安委會辦公室對接到的信息通報要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各級政府事故報告時限不得超過1小時,在緊急情況下,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可越級上報。
“預案”還明確,應急過程中,要盡量搜集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的原始信息,保證應急和事故現場信息采集人員安全,對事故現場多方采集影像資料,為事故調查、總結應急經驗保留一手資料。應急結束后,要立即采取措施保全事故證據、資料,對必須拆除、移動的事故現場設施,做好標記、保留影像圖片;對現場采集、留有的所有現場證據、資料及技術檔案,要登記造冊、編號,并交由事故調查主管部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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