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安監部門獲悉,安徽省安監局有關負責人近日通報了蚌埠八一化工廠“2012·12·28”火災事故調查情況。安監部門認定該企業未備案擅自試生產、企業管理存在嚴重問題。目前,安徽省安監局已責成蚌埠市安監部門對該企業此次違法試生產并導致火災實施處罰。
據介紹,2012年12月28日22時左右,位于蚌埠的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俗稱“蚌埠八一化工廠”)氯苯車間發生火災。事故發生前,該工廠在未獲準安全監管部門試生產備案的情況下,擅自進料調試。由于當晚氣溫較低,導致管道連接處的法蘭冷縮,產生泄漏,尾氣流速過快在泄漏處產生靜電、引起著火,進而引燃管內尾氣。
據安徽省安監局副局長陳碩通報,這已是該化工廠一年內同類裝置、相同部位發生同類火災事故。企業存在嚴重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在尚未通過試生產方案備案審查的情況下,擅自投料試生產。明顯存在邊申報邊建設、邊生產的嚴重違法行為。尤其是此次事故發生后,企業消防人員不掌握消防設施性能,不能正確使用消防設備,致使初期火險蔓延擴大成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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