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廈門市湖里區“9·19”燃氣爆炸事故確定了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調查組認定,爆炸原因系操作人員將本應連接在氣液兩相瓶氣相閥上的減壓閥連接在液相瓶閥上,且減壓閥安裝連接不到位,導致瓶閥開啟時液化石油氣以液相狀態大量泄漏并迅速氣化,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相對封閉的空間內遇電器開關、空調、電風扇等點火源引發爆炸。
調查還發現,發生爆炸的氣瓶屬廈門市集順石油液化氣有限公司東浦路液化氣供用點所有。從調查情況分析,公司送氣工葉某典將該氣液兩相瓶送達事發小吃店后,可能未安裝,而由店主自行安裝,由于該店內三名人員對該種氣瓶罐的性能和安裝使用不熟悉,安裝錯誤導致爆炸。調查認定,集順石油液化氣有限公司對其東浦路液化氣供用點監管不力,公司及其東浦路液化氣供用點和送氣工葉某典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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