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
1-1、本預案適用于各類突發性故障出現的情況下,及時通報信息,高效處置,合理調度,保證生產安全正常運行,最大程度滿足用水需求。
1-2、預案中各類突發性故障包括:水源污染、水源不足、水質衛生突發性事件、制水工藝故障、機電設備故障、水廠生產管道故障,城市供水管網故障等。
2、應急程序
2-1、水源污染
2-1-1、進一步加強原水水質監測工作,各水廠化驗人員三天一次巡查水源保護區,每周配合水質處對原水進行抽測,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領導,廠領導并在1小時內報告水質處、中心調度室、水質副總工 ,分管領導。
2-1-2、發生突發事件,發現人員立即報告廠領導,廠領導組織人員按《水質污染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置,半小時內將污染情況和處置措施向水質處,水質副總工,分管領導及中心調度室報告。
2-1-3、有關部門和人員在獲悉信息后,半小時內到達現場。中心調度室得到報告,十分鐘內向公司領導和有關人員通報。根據污染等級和處置情況下達減產和停產指令,停產時間8小時內通知營銷中心向受影響的停水區域組織送水,停產時間超過8小時,采取管網調整等措施進行補給供水。
2-2、水源不足
2-2-1、生產處每月對紅楓湖、花溪、阿哈水庫、三江水庫、沙老河水庫等取水源進行巡查,每日8點向水源值班人員了解水庫水位,出庫流量等水情情況。
2-2-2、調度值班人員若發現出庫流量不能滿足生產需要時,半小時內向分管領導報告,生產處負責人立即與市水利局聯系,調整出庫流量,并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
2-2-3、各廠加強水源保護區巡查,值班人員發現進水流量不足時,立即報告廠長,查明原因,若因雜草或隔網故障,立即組織人員清理雜草或搶修故障,并立即向中心調度室報告;若因徑流或出庫流量變化,半小時內報告中心調度室,中心調度室十分鐘內向分管領導報告,并立即與水利部門聯系。
2-2-4、中心調度室根據水源情況,下達減產指令。并及時調整其它水廠、加壓站運行方式等調度措施,合理安排生產,滿足用水需求。
2-3、突發性水質事件
2-3-1、各廠加強原水、中間水、出廠水水質監測,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監測和凈水處理,每一小時對各凈水處理工藝水質進行巡查。
2-3-2、值班人員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長,廠長組織人員立即處置,嚴格按《貴陽水質管理規定》和《突發水質事件應急預案》處理,并在半小時內將水質情況和處理措施報告水質處、水質副總工、分管領導。中心調度室獲悉信息,立即通報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根據水質情況,在確保出水廠水質合格前提下,作出停產,減產或改變生產方式指令。
2-4、制水工藝故障
2-4-1、各廠加強凈水處理過程巡查,每隔1小時值班人員按路線巡視凈水處理的各過程和消毒系統,定期進行沉淀池排泥,按工藝要求進行反沖洗。
2-4-2、值班人員發理問題,立即報告廠長,由于故障出現可能情況很多,根據具體情況,廠長立即組織搶修,若故障復雜,難以處理,立即報告分管領導、總工、設施處、中心調度室報故障情況,中心調度室根據故障情況合理調度。
2-5、機電設備故障
2-5-1、各廠加強機電設備巡檢,維護、保養,按技術規范定期進行設備的大修和一、二級保養。
2-5-2、值班人員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長,廠長組織人員搶修。并向分管領導、設備處、總工、中心調度室報告,若情況嚴重,值班人員按《機電設備故障應急預案》和《機電安全運行操作規程》先停機,并立即向廠領導者和中心調度室報告,中心調度室獲悉信息后,立即通報分管領導者和總工、設備處和生產處負責人,相關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
2-5-3、中心調度室根據情況下達減產或停產指令。并合理調整運行方式。
2-6、水廠生產管道故障
2-6-1、各廠加強輸水管道、取水設施、取水管(渠)、閘門的巡查和保養。定期對閘門、取水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2-6-2、值班人員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長,廠長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因故障嚴重,影響正常生產,廠長立即報告分管領導者、總工、設備處、中心調度室,中心調度室根據情況下達減產和停產指令,并及時調整其它水廠運行和管網運行。
2-7、供水管網故障
2-7-1、營銷中心加強管網巡檢、維護。定期對 DN300 及以上閘門進行保養。
2-7-2、供水管網發生故障或爆管,中心調度室立即通報營銷中心搶修人員、值班領導、生產處負責人。搶修人員半小時內到達現場,立即止水搶修并根據壓力變化情況,中心調度室下達水廠或加壓站減產或停產指令。DN300及以上供水管網發生故障或爆管,情況嚴重,直接報告總經理。
2-7-3、若停運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營銷中心組織應急送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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