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的目的
為了全面提高云陽水利水電實業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應對生產經營、工程建設和防洪渡汛工作中的各種突發事件和抗風險的能力,確保在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時科學有序、高效迅捷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1.2編制的依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市水投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和公司已頒發的《安全規程》、《運行規程》、《防洪預案》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用事故確定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云陽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機電設備、人生安全事故、防洪度汛和各在建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毀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事故確定:
1、本預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3至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至1000萬元的事故;
(2)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大疏散的可燃氣體、可燃液體、毒氣、放射性物質大量溢散、泄漏事故;
(3)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預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各類事故;
(2)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包括本預案和咸盛電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咸池水庫防洪渡汛應急預案和各在建工程施工渡汛預案以及各在建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5工作原則
(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防范和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各工程施工單位和工程運行管理單位應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各工程、電站管理單位是水利工程事故應急處置的主體,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村組(社區)的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規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公司各站、項目部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做到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物資器材、措施等落實到位。
2、危險性分析
2.1公司基本概況
云陽水利水電實業開發有限公司是負責云陽縣境內水資源開發利用,小水電的開發、城市供水市場,污水處理等工程的開發建設及電站、水廠建成后的經營管理。公司現有員工156人,公司內設三處一室:即生產經營管理處、計劃財務處、工程建設管理處和行政辦公室,公司下設四站一項目部:即咸盛電站管理站、樞紐管理站、渠系管理站、借水工程管理站和門坎灘電站項目部。截止到2007年底,云陽公司已擁有水電裝機容量1.28萬kw,水庫庫容2030萬m3,年發量5866萬kw.h,公司目前正在建設的門坎灘電站裝機2 1.25萬kw,該電站建成后可實現年發電量7601kw.h,即將開工建設的梅峰水利工程壩高81.2m,庫容1502萬m3,裝機1.095萬kw,設計年發電量2408 kw.h,日供水8萬噸。
2.2危險性分析
根據危險源分布情況,事故類型主要包括:
(一)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
1、電站生產運行過程中發生設備缺陷安全事故,是指電站在運行過程中因設備缺陷而發生的設備事故,如電器設備著火、水輪機調速器失控等而引發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2、電站運行人員誤操作發生安全事故。
3、高壓輸電線路與地面樹木形成交叉或絕緣子老化,如不及時處理,可能會造成接觸,并導致火災、電擊傷人以及無法送電等事故;
4、二期抽水泵站配電柜及配電線路用電事故:配電柜及配電線路應定期檢修和按規程操作,否則可能會導致用電事故,并可能導致燒毀電機和造成人身傷害等事故;
5、咸池水庫 一、二期泄洪閘控制電源線路失控:咸池水庫、百丈水庫閘門控制電源線路應按規程規定進行定期檢修,否則可能無法送電導致水庫需要泄洪(放水)時無法啟動,并可能導致水庫無法及時泄洪而造成洪水事故;
(二)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
1、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倒塌、報廢或機電設備事故;
2、機電設備安裝、吊裝事故:在設備安裝過程中,應嚴格按要求操作,否則可能會造成設備物件傾倒、墜落、物體撞擊人體導致人員傷亡等事故;
3、施工工地用電事故:在施工過程中,在作業前應對用電設備進行漏電等檢查,如發生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引發火災等事故;
4、水淹施工現場事故:在施工中因防汛措施不當可能導致洪水淹沒施工現場并引起人員傷亡和工程損毀。
5、爆破物資爆炸事故:工程爆破物資應嚴格按照民爆物品管理規定指定專人專庫進行保管、發放。如發生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
(三)防洪渡汛:因防洪渡汛措施不到位或指揮調度不協調有可能發生水庫下游村莊、農田遭受洪水淹沒損失和人員傷亡。
3、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在事故現場設派出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
3.1應急指揮中心
指揮長:公司董事長
副指揮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
成員:由行政辦公室主任、經營管理處處長、計劃財務處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公司下屬各站站長和工程項目部負責人組成。
以上人員名單、職務及聯系方式見附件。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1)負責組織公司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2)按季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3)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向縣政府、市水投公司等有關部門求援,配合政府部門應急工作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保障。
(5)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3.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公司工程經營管理處,經營處長擔任主任,全面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行政辦主任、各站站長、項目部負責人擔任副主任,負責各自主管區域現場指揮工作,行政辦公室主任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分管副總為總協調人,事故發生后負責傳達指揮中心的要求,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值班電話55188593,為24小時應急值守。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1)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按照領導的指示,協調所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
(2)隨時掌握安全事故的發生情報;
(3)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3.3現場應急指揮部
現場應急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的派出機構,設正、副總指揮和各專業小組,其成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各工作小組,人員主要是由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機構及救援隊伍的人員組成。
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1)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和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2)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3)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的有關資料;
(4)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5)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4、預警預防
4.1危險源監控
建立健全生產經營中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方法與程序,完善危險源辯識工作,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估。在技術和管理措施上加強重大事故危險的監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對危險設備的危險區域予以明顯標識,實現規范化、標準化管理。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評價出的事故后果危害程度分為三級:一級危害程序:可能造成人員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或其他性質特別嚴重事故;二級危害程序:可能造成人員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或其他性質嚴重事故;三級危害程度: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其他性質嚴重事故。
4.2 事故報告與預警
任何人員接到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并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單位(部門)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擴大。
可能造成I級或II級安全事故時,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通知各職能部門進入預警狀態;可能造成III級安全事故時,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下達防范措施指令,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一旦發生事故,根據安全事故的等級,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3 應急演練
(1)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2)各站、項目部負責本部門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3)預案演習每年進行一次。
(4)應急演習結束后,各演習組織機構應在15日內向公司提交演習報告。
5、應急響應
5.1響應原則
(1)快速反應原則:事故處置要堅持一個"快"字,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事故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工程建設管理處或向公司領導直接報告,并報告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險程度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同時迅速報警,指揮中心領導要盡快到達事故地點。
(2)先期處置原則:一旦發生事故,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可能的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統一指揮原則: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由指揮中心全面負責內部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并配合、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對重、特大事故的統一指揮,保證處置工作的統一高效。
(4)協調作戰原則:公司各部門在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
5.2響應程序
(1)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立即上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宣布啟動本預案,并立即通知指揮中心全體成員進入應急狀態,進一步明確各級人員工作職責。
(2)應急指揮中心根據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機構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3)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立即請示指揮長同意后向縣委縣府、市水投公司報告事故情況。
(4)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立即通知公司相關應急協調機構,并及時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入工作狀態,必要時請求上級專業搶救隊伍支援,依靠專業人員、技術專家開展救援工作。
(5)各應急救援機構的信息反饋系統,隨時保持與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的聯系。
5.2現場處置
在領導到達事故現場之前,事故單位應按救人優先的原則,同時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地搶救重要資料和財產,在此基礎上,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應急人員和群眾安全防護工作。
5.2.1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5.2.2群眾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與當地政府、村(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制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制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并報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3)指定有關部門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請求當地公安機關負責治安工作。
5.2.3現場警戒與保衛
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下,由當地公安機關及云陽公司共同實施。主要內容如下:
(1)保護事故現場和區域內人民群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2)負責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控制旁觀者進入事故現場和事故危險區;
(3)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其他案件。
5.2.4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后,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2)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筑物垮塌危險程度等;
(3)指導群眾疏散以及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有關綜合性報告、資料等。
5.3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匯報指揮中心。事故信息的披露要嚴格按照云陽公司有關信息披露程序進行,應急辦公室負責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縣委縣府、市水投公司等有關部門報告工作。
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確認,由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7、后期處置
7.1善后工作
配合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根據有關規定組織事故災后善后處理工作。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7.2事故調查和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1)事故應急結束后由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2)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參與應急處置的各級應急機構應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組織對應急救援總結報告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意見。
8、保障措施
8.1應急隊伍、人員保障:公司所有在冊職工156人為長期在編搶險隊員,并成立以下搶險隊伍:
(1)專業搶險組:以各站、項目部為單位分別成立,主要任務是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制定現場搶險方案,明確分工,迅速組織滅火、打撈、工程拆除、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關閉危險泄漏源,安全轉移各類危險品等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傷亡損失。
(2)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清事故發生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分清事故責任,并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
(3)善后處理組:負責做好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思想穩定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4)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長調動、使用。
(5)在開展搶險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各種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8.2物資裝備:各站分別存放足量沙子、滅火器、麻袋、人字梯,并根據各站各自工作特點在年初提出其余應急物資,由公司統一購買分發各部門保管。
8.3經費保障:公司每年撥出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資金50萬元并專款專用。
9、其它事項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并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9.2獎勵與責任追究
9.2.1獎勵
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搶救事故災害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2.2責任追究
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依法依規,視情節輕重和危害后果,追究相應責任:
(1)不按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害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9.3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云陽水利水電實業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