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為加強對油氣庫站及裝置火災爆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降低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使東方地球物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突發油氣庫站及裝置火災爆炸較大以上事故時,能迅速反應、妥善處置,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東方地球物理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本預案管理的火災爆炸事件系指公司及直屬單位油氣站庫及裝置區域發生的Ⅰ級事件、Ⅱ級、Ⅲ級火災爆炸事件。本預案適用公司總部及所屬各單位(含公司控股企業)。
1.4應急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公司及各直屬單位的主體責任,把保障員工和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4.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預防工作,常抓不懈。對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評估、治理,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1.4.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在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指導下,建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行政領導責任制,切實履行公司、各直屬單位的管理、監督、協調、服務職能,充分發揮應急機構的作用。
1.4.4企地聯動,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及社會應急救援資源的作用。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直屬單位應及時與當地政府和社會應急救援機構聯系,充分利用就近社會救援力量,建立責任明確、反應迅速、指揮有力、措施科學有效的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公司油氣站庫及裝置火災爆炸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公司應急辦公室、直屬單位和機關職能部門、信息組、專家組、現場應急指揮組組成。(圖1略)
2.1應急組織機構
2.1.1公司油氣庫站及裝置火災爆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總經理副組長:分管副總經理成員:公司辦公室主任、HSE部主任、生產管理部主任、設備物資部主任,多元開發事業部、公共事業部、物資供應中心主要行政領導。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副組長自然履行組長的職責。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副職依次自然履行主要領導職責。2.1.2領導小組下不再單設應急辦公室,日常管理事務統一由公司應急辦公室負責。
2.1.3直屬單位和機關職能部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門:公司辦公室、公司HSE部、設備物資部、生產管理部、多元開發事業部、公共事業部、物資供應中心。
2.1.4信息組:根據公司應對油氣庫站及裝置火災爆炸事故的需要設置,信息組由公司辦公室、企業發展部、黨群工作部等部門和相關單位人員組成。
2.1.5專家組:公司建立油氣庫站及裝置火災爆炸事故應急處置專家庫,由應急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在應急狀態下調動相關專家,組成應急救援專家組,提供技術支持。
2.1.6現場應急指揮組:現場應急指揮組是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的中心,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派出。現場應急指揮組在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授權下,行使現場應急指揮、協調、處置等職責。
2.2職責
2.2.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1)討論決定應急預案啟動和啟動后的緊急重大事項,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
(2)提供對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重大問題的指導意見;
(3)安排有關人員到現場協調指揮,明確事故狀態下派遣的各部門人員職責;
(4)負責審定對外發布和上報的事故信息;
(5)負責安排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
2.2.2應急辦公室
(1)在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參與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統籌協調公司應急資源,綜合監管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接收事故單位事故報告,持續跟蹤事故動態,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接受并傳達指令;
(3)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向機關職能部門和事故單位傳達應急領導小組指令;
(5)按照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起草事故搶險的指導意見;(6)負責組織收集事故現場氣象、環境、海況等資料,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7)負責組織事故調查,查明事故原因、損失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報送公司領導;
(8)負責組織公司油氣庫站及裝置火災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和改進,督促相關單位編制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救援綜合演練和培訓;
(9)負責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直屬單位和機關職能部門職責根據事故情況,直屬單位和機關職能部門,按照公司應急辦公室的安排開展工作。
2.2.4現場應急指揮組
(1)根據事故的影響和嚴重程度,組織有關部門參與事故現場搶險,指導、協調搶險工作;
(2)針對事態發展制定和調整現場應急搶險方案;
(3)配合地方政府及社會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收集現場信息,核實現場情況,保證現場與公司總部之間信息傳遞的真實、及時、暢通;
(5)負責整合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6)及時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7)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
(8)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請示終止應急;
(9)提供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2.2.5專家組
(1)為現場應急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和處置方案、建議和技術支持;(2)負責從技術角度分析災害發生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
(3)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2.2.6信息組
(1)貫徹領導小組的應急指令,草擬信息發布材料;
(2)根據授權保持與媒體聯系,正確引導輿論;
(3)根據授權發布內部消息;
(4)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事件分級本預案管理的事件分為Ⅰ級事件、Ⅱ級事件、Ⅲ級事件和Ⅳ級。
3.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Ⅰ級事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及以上死亡,或50人及以上受傷,或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2)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
(3)火勢長時間(24小時以上)未能有效控制,對周邊生產生活設施造成嚴重影響,并可能引發重大次生災害事件。
3.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Ⅱ級事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49人受傷,或5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2)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00-10000人;
(3)火勢長時間(12至24小時之間)未能有效控制,對周邊生產生活設施造成較嚴重影響的,并可能引發較大次生災害事件。
3.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Ⅲ級事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1-2人,或者3-9人受傷,或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2)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較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00人以下的;
(3)火勢較長時間(12小時以內)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周邊生產、生活設施較大影響的。
3.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Ⅳ級事件:
(1)未造成人員死亡,但可能造成3人以下受傷,或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2)對社會安全、環境未造成較大影響,不需要緊急轉移安置周邊居民;
(3)火勢在2小時內得到有效控制,對周邊生產生活設施未造成影響的。
4、事故(事件)報告當直屬單位發生Ⅰ級事件和Ⅱ級事件以及Ⅲ級火災爆炸事件時,應按立即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
5應急預警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事件報告后,進入預警狀態。
5.1應急辦公室立即將事件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報告。同時,向公司總部相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跟蹤了解事故進展,并做好記錄。5.2若事態得到控制或救援結束,應立即將詳細情況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匯報,根據指令解除預警。
5.3若事態沒有得到控制,已達到或可能達到Ⅰ級、Ⅱ級事件或直屬單位請求救援時,應急辦公室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由組長或副組長決定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同時報告集團公司應急辦公室,并提出應急救援請求。
5.4公司直屬單位發生Ⅲ級火災爆炸事故,由直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決定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公司應急響應進入預警狀態。
6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啟動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司啟動應急響應程序:(1)達到Ⅲ級事件標準,事態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事故,直屬單位請求救援的;
(2)達到Ⅰ、Ⅱ級事件標準。
6.2應急響應程序
6.2.1召開應急會議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內容主要是通報事故情況,宣布進入響應狀態,確定赴應急現場工作組、專家組成員,判斷所需內外資源,確定是否向集團公司請求救援。公司應急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會議記錄,并將會議記錄整理后,及時呈送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閱示。6.2.2現場處置措施
(1)采取隔離和疏散措施,避免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2)迅速將受傷、中毒人員送往醫院搶救,積極配合醫院,組織醫療專家,保障治療藥物和器材的供應;
(3)根據油氣儲存裝置救護的特點及風向,合理組織撲救工作;(4)采取防泄漏、防擴散控制措施,限制火源流竄,防止火勢蔓延;(5)對鄰近油氣儲存裝置,應及時采取冷卻、隔離、放空等措施,防止升溫、升壓造成次生災害;
(6)當火災失控,要密切注視油氣儲存裝置燃燒情況,一旦發現異常征兆,應及時采取緊急撤離危險區域等應變措施;需要大面積疏散周邊人群時,應協助當地政府部門或駐軍做好相關工作;
(7)當現場有可能危及救援滅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立即指揮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8)采取相應環境保護措施,防止引發次生環境污染事件或事件擴大。
6.2.3信息上報公司應急辦公室按照《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向集團公司應急辦公室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6.2.4信息發布公司應急辦公室按照《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制定具體的信息發布方案,確定發言稿基本內容、發布時間與發言人。公司應急辦公室應在首次應急會議后及時發布信息。7應急救援
7.1應急值班公司應急辦公室指定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通訊聯系暢通。應急辦公室應及時了解現場及其他方面信息,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匯報,傳達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指令,并做好記錄。
7.2現場救援
7.2.1公司現場指揮組到達現場后,全權負責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工作。
7.2.2將事故現場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情況等信息,及時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匯報。
7.2.3需要調動公司內部應急隊伍的,現場指揮組可以直接調動,也可通過公司應急辦公室調動。
7.2.4依據事態發展情況和應急救援需求,可直接請求外部社會資源的支持(聯系方式見《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2.5現場指揮組還應根據事態發展,做好進一步擴大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應急終止經應急處置后,現場指揮組確認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匯報,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1)事態得到有效控制;
(2)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9附則
9.1術語油氣儲存站庫:指公司所屬各單位油氣庫站,包括施工現場臨時油氣庫站。
9.2本預案由公司應急辦公室制訂并解釋。
9.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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