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洛陽供電公司重電力生產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為減少電網大面積停電、電力設施大范圍受損、重要變電站全停、重要用戶停電、重大人員傷亡、重特大事故及對社會有嚴重影響的其它事故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槍險、救援和應急處理機制,保證國家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公司組織制定了《新安縣電力生產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電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電力生產重特大安全事故
1.特大人身事故
2.重大人身事故
3.特大電網事故
4.重大電網事故
5.特大設備事故
6.重大設備事故
二、電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
1.電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體現安全第一、以人為本、全力搶修、保主保重、有保有限的原則。
2.電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與其它有關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相配合。
3.電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根據執行情況實施動態管理、并根據電網結構的變化進行持續改進和完善。
三、電力事故應急組織保障
1.公司系統建立自上而下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組織機構。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企業第一行政正職擔任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由企業其他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指揮部成員名單及常用通信聯系方式報縣政府應急處理指揮部備案。?
2.公司系統各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及公司有關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領導;指揮本企業事故搶險及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制定本企業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發布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命令;通報事故搶險及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3.公司系統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公司的調度、運行、檢修、保衛等部門全天24小時值班,負責電網的安全運行、事故處理及搶修,建立緊急情況下的快速、有效的應急處理反應機制。
4.公司系統成立專門的領導組織機構,針對特定的及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和突發性公共災害,成立防汛、抗震救災、防止非典、突發事件處置等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研究領導公司系統搶險、救災、處置突發性事件工作。
5.公司生產技術部是電力生產重特大事故處理的指揮中心,生產技術部主任是電力生產重特大事故處理的指揮員。在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各級運行值班員應當立即向指揮中心報告故障現象及設備故障情況,公司指揮中心向縣政府指揮中心和安全局報告故障現象及設備故障情況,并按照事故處理規程和值班調度員的調度命令進行事故處理。在電力生產重特大事故處理過程中,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擾、阻礙值班調度員、運行值班員進行事故處理。
6.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理的需要,公司應急處理指揮部宣布公司系統處于應急處理緊急狀態,統一指揮和調度公司系統內一切有效資源進行事故搶險與應急處理,并視情況請求上級部門提供必要的事故應急援助,盡最大努力減小事故造成的損失。
7.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公司系統各級應急處理指揮部門應當迅速啟動應急處理預案,調動應急搶險隊伍和物資儲備,主要領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事故搶險和救援,同時將事故情況報告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處理指揮部,并視情況請求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處理指揮部提供必要的事故應急援助,盡最大努力減小事故造成的損失。
四、電力事故應急技術保障
1.公司系統在制定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時,應覆蓋事故發生、發展、處理的全過程,結合事故類型和事故規律,制定并落實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的預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響范圍及防止事故擴大的緊急控制措施,以及減少事故損失并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的恢復控制措施。
2.為了防止重特大事故造成大面積停電事故,公司調度運行中心應綜合考慮電網薄弱環節、運行突出問題、特殊運行方式、惡劣氣候條件、外力破壞、季節性事故特點等各方面因素,有針對性地制定預防大電網事故的處理預案,并印發相關單位予以落實。
3.為了防止重特大事故造成大面積停電事故,調度運行中心要按照穩定導則要求,合理制定電網低頻、低壓減載方案,配置足夠的減負荷容量,并定期開展實測工作;根據電網安全穩定要求,落實必要的切機、切負荷、振蕩解列措施,防止電網失去穩定導致崩潰。
4.為了防止重特大事故造成大面積停電事故,調度運行中心組織開展電網恢復控制研究,充分掌握系統內各類機組的啟動特性和響應速度,利用現代分析和計算工具研究電網恢復過程中的各類技術問題,統籌考慮系統恢復方案和恢復策略,組織編制適合本網實際的電網黑啟動預案,并印發相關單位予以落實。
5.為了保證重要用戶的安全可靠供電,公司系統各單位要制定并落實各類重要用戶的保電措施。對重要用戶至少要求提供兩路獨立的外供電源。?對礦井、醫院、地鐵、機場、金融、通訊中心、新聞單位、黨政機關、高層建筑等特別重要用戶,用戶必須備有保安電源,并定期對其進行啟動試驗檢查。在重大政治事件時期、電網特殊運行方式、惡劣氣候條件等情況下,要會同用戶制定并落實臨時保電方案,確保萬無一失。?
6.為了防止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公司系統各單位要對存有或使用化學有毒物質、易燃易爆物品、鍋爐壓力容器以及進行重大施工作業等重大危險環境,制定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落實危險源隔離、消防設施、醫療救護等各方面防范措施,建立事故預防和人員搶救體系。
五、應急機構體系及職責
1.新安縣電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措施(技術方案參見《新安電網零啟動方案》),是新安縣電業公司在電網發生緊急事故下進行組織協調的依據。
2.各職能科室根據本單位所管轄范圍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3.新安縣電力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總指揮:寇聚福
副總指揮:朱吉祥宋志剛呂松謝恒超陳立鶴張文強公方杰
成員:李朝陽韓明軍張新穎張建新陸輝
賈雪蒙樊建偉李楠尚治國郭小保王戰波王改名
及各變電站站長及供電所所長
電力事故應急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
辦公室主任:李朝陽(兼)
辦公室成員:樊建偉孔凡龍唐東杰樊立鳳宋丹付榮
電力事故應急工作組:新安縣電業公司各職能科室。
4.新安電力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國家電網公司、華中電網有限公司、河南省電力公司、洛陽供電公司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2)組織制定(修訂)新安縣電業公司電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建立本公司應急組織機構,明確責任;
(3)督促公司各職能部室制定(修訂)本部門的電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接受縣政府及市公司應急指揮部的領導,根據事故情況,對上級部門宣布進入電力事故應急期和啟動電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出論證意見,發布新安縣電業公司電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和結束的命令,根據情況請求應急援助;
(5)指揮協調新安縣電業公司電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掌握事故的發展情況以及各有關部門指揮機構的運轉情況,領導、指揮、部署、協調電力事故應急工作;
(6)負責新聞發布,報道、通報和發布新安縣電業公司電力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與處理的進展情況,發生可能產生國家影響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時上報至省、市供電公司和相關部門;
(7)執行市公司、新安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其它任務;
(8)組織事故災害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
5.電力事故應急辦公室的職責
(1)傳達落實指揮部的決策和命令;
(2)負責全公司應急工作的日常管理,組織制定有關計劃、措施、預案,并協調、督促、檢查;
(3)負責同新安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市公司的聯系、匯報,及時收集、匯總事故發展處理情況并及時上報;
(4)根據事故情況,提請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結束電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組織應急演習、進行應急工作分析總結;
(6)負責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電力生產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電力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組建事故現場指揮部,由電力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牽頭,各應急工作組(總經理工作部、安全監察部、農電發展部、生產技術部、政治工作部、各所(站)、沃龍公司)等部門參加,負責事故現場搶險指揮,組織指導電力事故的應急搶險工作。
六、各應急工作組的職責
為更好的落實各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責任制,新安縣電業公司各職能單位要統一協調,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我縣電網安全可靠。
生產技術部
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隊,指揮設備處理部門對事故設備進行分析、鑒定,及時恢復可運行設備。
調度運行中心
(1)負責轄區內電網全部或大面積停電時,及時命令停電范圍內所調變電站盡可能長期維持最低可啟動狀態,以備隨時可以立即開始啟動。
(2)作好轄區內運行方式合理安排,為隨時接受外來電源受電作好充分準備。
(3)逐步恢復轄區內供電負荷,區域電網恢復正常運行方式。
(4)迅速啟動通訊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隊,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事故處理通信暢通。
變電站
(1)全站與系統解列后,應盡可能長期維持于最低可啟動狀態,以備隨時做到可以立即受電。
(2)應在直流電源尚未耗盡時,按調度要求,操作本站主設備運行方式倒為“待受電狀態”(各站失去全部電源,包括交流、直流電源后的受電方式準備狀態),使之不須操作即可受電,并且密切注意監視系統隨時來電的情況。
(3)依照調度恢復送電命令,對本站直供重要負荷用戶及保安供電負荷恢復供電。
(4)在進行本站調度管轄設備的操作以便恢復站用電負荷時,應得到調度部門許可同意后方可進行操作。
安全監察部
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隊,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及對事故的分析,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作出統計評估,按規定寫出事故報告,上報有關部門。
組織人員,監視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協助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和火災擴大蔓延,加強對重要目標如三號、二號辦公樓、樞紐變電站的警戒。
市場營銷部
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隊,協助各所(站)對事故設備進行分析、鑒定,及時恢復可運行設備,并作好用戶咨詢解釋工作。
政治工作部
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隊,及時向公眾報道事故情況,以及現場處理情況,負責接受社會提供的緊急援助,負責配合記者的采訪工作。
農電發展部
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隊,協助各所(站)對事故設備進行分析、鑒定,及時恢復可運行設備。
各供電所
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隊,對事故設備進行搶修,盡快恢復設備正常運行。對暫時不能恢復供電的重要用戶采取其他方式(租用發電車)恢復供電。
檢修公司
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隊,對事故設備進行搶修,盡快恢復設備正常運行。
沃龍運輸公司
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隊,優先保證事故搶險部門用車。
沃龍物資公司
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隊保證事故搶險物資供應。
總經理工作部
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隊保證事故現場人員的用水、用餐。
七、物資準備清單
應急救援設備物資情況統計表
品名
規格
數量
單位
購置年限
完好程度
備注
35kV變壓器
SZ9
1
臺
2001
良好
35kV變壓器
SL7
1
臺
2002
良好
35kV變壓器
SL7-3150/35
1
臺
2003
良好
35kV變壓器
SL-2000/35
1
臺
1997
良好
10kV變壓器
S11
1
臺
2007
良好
橡皮電纜
4芯
200
米
2007
良好
橡皮電纜
2芯
200
米
2007
良好
35kV短路器
DW8-35
5
臺
1983
良好
鐵絲
8#
100
公斤
2007
良好
鐵絲
10#
100
公斤
2007
良好
鐵絲
12#
100
公斤
2007
良好
白綜繩
16mm
150
公斤
2007
良好
對講機
6
臺
2007
良好
應急燈
20
臺
2007
良好
發電機
200kW
1
臺
2007
良好
吊車
8T
1
臺
2007
良好
探照燈(車載)
20
臺
2007
良好
各供電所、檢修公司
路燈車
1
臺
2007
良好
八、應急響應
電力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啟動程序為:市公司、縣政府發布事故預報或電力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后,由指揮部建議,辦公室宣布啟動電力生產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當受到電力事故預報后,并初步判斷可能會造成重大影響時,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宣布進入應急狀態,啟動相應應急救援預案,作好后勤保障各項物資準備,各級搶險隊伍和預備隊進入應急狀態,各單位搶修隊伍進入搶險預備狀態。
(2)當電力事故發生后,現場或先期到達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影響的擴大,公司應急指揮部啟動電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應急指揮部成員立即到達工作地點,組織對電力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制定并迅速實施處理方案。當發生較大社會影響或需要外界支持配合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與社會及有關部門聯系,發布信息。
九、相關保障計劃及其它事項
公司屬各職能部室、所(站)要按照本預案要求制定本部門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公司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本預案與各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大型企事業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配合實施。
十、附件
附件1電力生產重特大安全事故劃分
1.特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
2.重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傷10人及以上,未構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3.特大電網事故:
◆電網大面積停電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
1)省電網或跨省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下列數值:
電網負荷減供負荷
20000MW及以上20%
10000~20000MW以下30%或4000MW
5000~10000MW以下40%或3000MW
1000~5000MW以下50%或2000MW
2)中央直轄市全市減供負荷50%及以上;省會城市及其它大城市減供負荷80%及以上。
◆其他經國家電網公司認定為特大事故者。
4.重大電網事故
未構成特大電網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定為重大電網事故:
◆電網大面積停電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
1)省電網或跨省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下列數值:
電網負荷減供負荷
20000MW及以上8%
10000~20000MW以下10%或1600MW
5000~10000MW以下15%或1000MW
1000~5000MW以下20%或750MW
1000MW以下40%或200MW
2)中央直轄市全市減供負荷20%及以上;省會及其它大城市全市減供負荷60%及以上;小城市全市減供負荷80%及以上(不包括由于該地級市電網結構薄弱,且由單一線路或單臺變壓器供電,該線路或單臺變壓器停運必然造成該地級市減供負荷90%及以者)。
◆電網瓦解
110kV及以上省電網或跨省電網非正常解列成三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三片每片內事故前發電出力以及供電負荷超過100MW,并造成全網減供負荷達到下列數值:
電網負荷減供負荷
20000MW及以上4%
10000~20000MW以下5%或800MW
5000~10000MW以下8%或500MW
1000~5000MW以下10%或400MW
1000MW以下20%或100MW
◆發生下列變電所全停情況之一者:
1)330kV及以上變電所(不包括事故前實時運行方式為單一線路供電者);
2)220kV樞紐變電所;
3)一次事故中3個及以上220kV變電所(含電廠升壓站),不包括事故前實時運行方式為單一線路串接供電者)。
◆其他經國家電網公司或區域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直屬公司、省電力公司認定為重大事故者。
5.特大設備事故
◆電力設備(包括設施,下同)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萬元者。
◆生產設備、廠區建筑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到100萬元者。
◆其他經國家電網公司認定為特大事故者。
6.重大設備事故
未構成特大設備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定為重大設備事故:
◆電力設備(包括設施)、施工機械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
◆100MW及以上機組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抽水蓄能發電電動機損壞,50MW及以上水輪機、抽水蓄能水泵/水輪機、燃氣輪機、供熱機組損壞,4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或雖然在40天內恢復運行,但自事故發生日起3個月內該設備非計劃停運累計時間達40天。
◆220kV及以上主變壓器、換流變、換流器(換流閥本體及閥控設備,下同)、交流濾波器、直流濾波器、直流接地極、母線、輸電線路(電纜)、電抗器、組合電器(GIS)、斷路器損壞,3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或雖然在30天內恢復運行,但自事故發生日起3個月內該設備非計劃停運累計時間達30天。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發電廠,一次事故使2臺及以上機組停止運行,并造成全廠對外停電:
1)發電機組容量400MW及以上的發電廠;
2)電網裝機容量在5000MW以下,發電機組容量100MW及以上的發電廠;
3)其他國電分公司、區域電網公司、集團公司、省電力公司指定的發電廠。
只有1條線路對外的(指事故前的實時運行方式)或只有一臺升壓變運行的發電廠(如水電廠、燃機電廠等),若該線路故障時斷路器跳閘或由于升壓變故障構成全廠停電者除外。
◆生產設備、廠區建筑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到30萬元者。
其他經國家電網公司或國電分公司、區域電網公司、集團公司、省電力公司認定為重大事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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