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為了應對電廠電纜火災事故的發生,提高電廠各級人員對電纜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消除事故隱患或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企業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特編制本預案。
1.2高度重視電力生產企業單位電纜火災事故的特點和危害,堅持長效預防管理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做好應對各油系統火災事故的各項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
1.3本預案主要依據《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防止發生電力生產事故重點要求》、《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事故)應急管理辦法》、《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以及發電企業的實際情況而編制。
1.4本預案原則上適用于集團公司下屬電力生產企業單位發生電纜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5本預案著重于應急處置原則和應急響應,其他應急預案工作參照《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執行。
2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電力生產企業的電纜層(間、隧道)的由于電纜長期過負荷、電纜絕緣老化和損傷、電纜接頭缺陷、外界熱源影響存在物理著火釀成火災的可能。
電纜火災事故會次生機組運行控制異常,殃及集控室、電子間等電廠的重點部位,極易衍生全廠停電事故;
電纜間、隧道等密閉場所發生火災事故,通常由于通道狹窄,滅火施救難以展開;
電纜火災事故可能同時伴有人身傷亡、設備損壞和環境污染的發生。
3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3.1運行當班和各級應急救援人員在未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情況
下,應堅守崗位,正確履行應急預案所賦的職責和執行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下達的指令。
3.2快速切斷火災所涉電纜的電源和封堵通往集控室、電子間等重要部位的通道和孔洞,阻止火災蔓延和危及人身安全,減小事故損失。
4組織機構及職責
4.1組織機構
4.1.1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廠長(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副廠長(助理)
成員:運行當班值長、運行、檢修、燃料、策劃、行政、
安監、保衛等部門的負責人
各應急小組:現場設備隔離組、引導疏散組、安全保衛警戒組、滅火施救組(義務消防隊)、救護后勤保障組
4.2組織機構職責
4.2.1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職責
4.2.1.1發生電纜火災事故時,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火勢情況宣布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協調各應急小組的應急救援行動;當地方消防專業隊伍進入現場應積極配合其共同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2.1.2及時審視火災現場施救進展情況,辨析火災蔓延和產生次生事故的可能,調配應急救援資源,控制事態發展。
4.2.1.3根據火災按照三個渠道向上級公司和按照相關程序向上級機關、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4.2.1.4待等確認火已撲滅并無復燃隱患,宣布應急救援行動中止。
4.2.1.5組織進行收集事故現場相關資料,配合上級機關、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4.2.1.6組織進行事故的善后工作。
4.2.1.7定期組織各類專項滅火應急預案的應急救援演練,并完善相關的應急預案和資源配置。
4.2.2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各成員職責
4.2.2.1運行部:在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負責運行設備方式變動,隔離相關設備各動力源。
4.2.2.2檢修、燃料、策劃部:在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牽頭實施現場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4.2.2.3安監: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4.2.2.4保衛:負責滅火、警戒、現場保衛、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2.2.5行政部:負責事故現場通訊、對外聯絡及交通車輛統一調度工作。
4.2.3各應急小組職責
4.2.3.1現場設備隔離組:熟悉電纜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對應位置的相關設備、系統;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準確隔離火災事故所涉設備、系統和其動力源,并階段性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和結果。
4.2.3.2引導疏散組:熟悉電纜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火災所涉位置相關道路和周邊環境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接受指令;根據事故現場人員分布情況,開辟安全疏散通道,組織疏散人員至安全地點,并階段性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和結果。
4.2.3.3安全保衛警戒組:熟悉電纜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火災所涉位置相關道路和周邊環境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現場通道,設立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統計進入事故現場施救人員人數,采集事故現場信息、辨識事故現場可能出現的次生事故源,及時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并階段性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和結果。
4.2.3.4滅火施救組:熟悉電纜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各類火災的施救方法、火災所涉位置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聽從指揮,不盲目行動,有序展開施救行動,并階段性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和結果。
4.2.3.5救護后勤保障組:熟悉電纜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應急救援后備物資的存放地點;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設立現場臨時救護站,置備應急車輛,聯絡專業救治資源,開辟人員救治綠色通道,并階段性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和結果。
5預防與預警
5.1危險源監控和預防
電力生產企業單位須完善各級人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嚴格執行、遵守《華能集團公司防止發生電力生產事故重點要求》關于“防止火災事故”的有關規定,做好防止發生電纜火災事故的各項組織和技術措施。
5.2預警和接警
5.2.1預警:
電力生產企業單位電纜任何不受控制的失火火情均作為本預案的預警條件,發現人應及時就近撥打“廠內火警”和“119”報警,并向運行當班值長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報告。
火災事故報警要點:
(1)火災地點;
(2)火勢情況;
(3)燃燒物和大約數量;
(4)火災現場人員受困情況;
(5)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
5.2.2接警:
5.2.2.1運行當班值長在接到火災報警后,應立即發出“廠用警報”,啟用呼叫系統通報火災地點,并向相關部門報告。
5.2.2.2倘若火災事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運行當班值長還應立即向廠部值班室報告。
5.2.2.3警的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各機構成員應趕赴火災現場,辨析火勢情況決定啟動何級應急預案,并通知召集各應急小組進行應急準備。
5.2.2.4接警的夜間或休息日廠部值班人員應立即召集廠內其他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協同運行當班值長進行應急處置。
6應急通信:
職務及崗位辦公室電話手機
廠長
生產副廠長
運行部負責人
檢修部負責人
燃料部負責人
策劃部負責人
行政部負責人
安監負責人
保衛負責人
廠值班室
醫務室
7應急處置和結束
7.1應急處置
7.1.1應立即判明著火電纜的系統和走向,調整運行方式,并切斷著火電纜的電源;
7.1.2在電纜著火部位兩側設置阻火帶,延緩和阻止火勢發展;
7.1.3進入火場應急救援人員必須佩帶正壓式呼吸器或防毒面具,并避免觸碰導電部位,防止中毒、窒息或觸電;
7.1.4進入電纜間、隧道等密閉場所火場的應急救援人員必須兩人一組,佩帶正壓式呼吸器,進入時間不宜過長,并充分預留撤回時間正壓式呼吸器的供氣量。
7.1.5電纜著火優先使用干式滅火,電纜間、隧道用水滅火時,應確保排水系統正常。
7.1.6電纜間、隧道電纜火災滅火資源不足,導致一時撲滅,應急救援人員應撤出,關閉防火門,以使火焰窒息;
7.1.7滅火施救人員在滅火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個人防護措施,防止燒傷或燃燒中產生的氣體引起中毒、窒息,防止觸電。
7.2應急結束
火災事故現場火勢已撲滅,確認無復燃可能;各類已啟動的次生事故應急預案均已結束;各投入的應急小組救援人員已全部撤回復命;由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宣布應急行動結束。
8應急物資保障
8.1各企業的固定和移動消防設施按國家以及行業標準配置,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驗,保證消防設施的性能完好。
8.2其他通用救援物資(應急照明燈具、正壓式呼吸器、防毒面罩、備用消防器材、醫療救護器材、應急車輛等)由本預案相關成員部門負責定點存放,并落實專人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時及時到位。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企業培訓部門每年制訂培訓計劃,對本企業各類預案的相關人員進行危險辨識、疏散人員、滅火撲救、緊急醫療救護等應急救援培訓,提高應急救援、協同配合能力。
9.2演練
企業單位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對本預案的演練,檢驗本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10附則
10.1本預案報送企業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以及上級公司和本企業備案。
10.2維護和更新
10.2.1本預案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修改變動以及本企業生產條件和組織體系變化組織修訂更新。
10.2.2本預案應根據應急預案演練、發生事故后的評估組織修訂更新。
10.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企業組織制定與解釋。
10.4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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