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局的消防安全,確保在出現火災事故時能按消防要求處置,特制訂本消防預案。各責任單位、各責任人須加以學習、熟悉和演練。
一、火災事故的發現
1、局辦公大樓須保證24小時值班,每兩小時巡查一次。
2、若在安全區發現有煙氣或火苗應立即尋找火源,找到火源后立即用滅火器對準火源滅火。
3、值班人員無法處理火勢時,應立即撥打火警119報警,有受傷人員時撥打122報警,同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二、火災的處置
1、在消防人員未到達火災現場時,值班人員應打開應急通道,組織現場人員有序疏散,并關閉場所電源。
2、消防隊到達后,立即協助滅火、搶救傷員和搶運物資,并幫助維持現場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靠近。
3、局在家領導和部門領導聞警后也應立即趕赴火災現場,參與滅火、傷員的搶救和物資搶運的組織和災后處理。
三、災后處理
1、火災消除后,應將搶運的物資放置在安全場所,并加強登記造冊,計算火災損失。
2、火災消除后,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消除燒毀物資,杜絕火勢復燃。
3、災后值班人員和安全主管人員應配合消防部門和公安部門分析火災原因,明確火災責任人。
4、發生火災后,第一把手不在局里時在家領導應立即向第一把手和市局領導電話匯報,火災消除后安全主管部門應于24小時內向市局書面匯報火災起因、受災情況和災后處理措施。
5、火災事件后應召開干部職工大會,宣布對責任人的處理決定,進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上一篇:電站生產調度通信系統故障處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