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分中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分中心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l 、快速出動,有效地施救,盡量將火災撲滅在起始階段;
2 、一切以避免、減少人員傷亡為最大出發點;
3 、服從、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的滅火、搶救工作。
二、應急組織
滅火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時間緊迫,火場情況復雜的搶險救災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必須統一指揮,迅速、有效地組織撲救。
分中心防止和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應急處理小組。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長:何偉
副組長: 王文光 方學鵬
成員:鄭麗君 賴敏 徐望華
三、應急措施
1、 一旦發生火災,發現人應迅速報警:可撥打“119”火警電話,并立即通知分中心領導和應急處理小組。
2、應急處理小組接警后,必須迅速組織在分中心辦事客戶緊急疏散,并快速對火災現場進行撲救,搶救住房公積金存儲數據等重要資料。
3、應急小組要將火場內有無人員被困、有無儲存易燃易爆危垃品、房屋結構、物資設備及價值等情況提供給現場應急指揮組及公安消防部門,全力協助滅火搶救。
4、火災撲滅后.應急小組組要繼續保護火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及與火災原因有關的一切地點.直至現場勘察完畢。
5、按照“及時、全面、細致、客觀”的火災原因調查要求,配合消防部門仔細勘察現場,確定起火點,搜索發火源,會同火災發生單位做好綜合分析,寫出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報告。同時在查出原因的基礎上,找出防火工作存在的問題,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堵塞漏洞,杜絕火災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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