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現場負責人:
職責:負責匯報和協調處理工作。
2.搶險員:
職責:負責搶險上下出口頂板冒落。
二、匯報程序:
當發生工作面上下出口頂板冒落事故后,由現場負責人向礦調度匯報事故發生時間、嚴重程度等,由調度室向值班礦領導、生產礦長匯報。
三、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1.獲取正確的搶險工具;
2.設專人觀察并監護;
3.搶險員站在底板堅固且有支護安全的地方:
4.處理片幫與鱗皮:
5.清理現場并回收工具;
6.確保現場安全,搶險員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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