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發電廠發生重特大人員傷亡應急救援預案
2007-01-22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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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在發生重大人員傷亡時能夠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人身事故等級劃分
1、特大人身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
2、重大人身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傷10人及以上,未構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XX發電廠廠長
副總指揮:黨委書記、生產副廠長、行政副廠長、基建副廠長、多經副廠長、工會主席、總工程師
1)生產組:
組長:生產廠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生產副總、生產技術部、安健環部、發電部、檢修總公司各工程處、水調通信部、信息中心
2、醫療救護組
組長:經營副廠長
成員:職工醫院、檢修總公司、泵站建設處、運輸處、供銷公司、保衛部
3、家屬安撫組:
組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工會、政工部、紀委、人力資源部、行政事務部
三、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電網公司有關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2、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領導;
3、指揮本企業事故搶險及應急處理預案;
4、組織制定本企業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5、發布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命令;
6、通報事故搶險及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四、工作程序
1、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后,采用逐級報告制度。
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同時,立即向主管上級領導(指揮部副總指揮)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生產方面向安全健康環保部;泵站及防霧化建設工程向三期安監部;實業開發總公司向后勤安監科報告)。副總指揮和安全監督部門應立即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或安全監督部門立即向東北電網公司和吉林市安委會報告事故情況和傷亡人數。
2、總指揮向上級和地方政府報告的同時,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救援工作。
各搶救組應聽從總指揮的指揮,做好本職工作。生產組在組長和副組長的領導下,并且在保證不影響傷員救護的條件下盡快恢復生產,使經濟損失達到最小。醫療救護組趕赴事故現場,聽從總指揮和救護組長的指揮,全力救護傷員,并聯系最近醫院做好搶救傷員的各項準備,在做好重傷員防止傷情惡化的措施后,迅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醫療救護組的保衛和安監人員應在搶救傷員的同時派專人嚴格保護好事故現場,未經調查和記錄的事故現場,不得任意變動。并對事故現場和損壞的設備進行照相、錄像,繪制草圖,收集資料。家屬安撫組應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保證單位和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