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 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正確、有效、快速地應對和處置觸電事故發生時造成的人員、設備、設施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觸電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維護生產穩定,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機械制造公司加工車間(以下簡稱車間)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故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與方針
1.3.1 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人身、設備、設施的安全工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發生時造成的人身、設備的事故。
1.3.2 統一指揮。在車間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設備設施恢復、應急救援、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1.3.3 分工負責。車間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督促相關職能人員及應急救援人員按照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事故應急處理體系。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車間范圍內發生觸電時的人員、設備、設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2、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及職責
2.1領導機構
2.1.1 車間成立應對和處置發生觸電時造成的人員、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安全員辦公室。
2.1.2 領導小組組長由車間主管全面工作的主任(吳學軍)擔任,副組長由黨支部書記(王強)、副主任(陸斌)擔任,小組成員由車間相關職能人員(張培柱、高峰、陳暉、吳勇、羅輯、姚文杰、蔡興永、劉淑芬、張培紅)擔任。
2.2 車間應對和處置發生觸電時人員、設備、設施事故時領導小組職責
2.2.1領導車間在出現觸電時,造成的人員、設備、設施事故應急處理、事故搶險、設備設施恢復、應急救援、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2.2.2組織研究決定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2.2.3下達應急指令(宣布進入、解除應急狀態)。
2.3 處置觸電事故發生所造成的人員、設備、設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2.3.1及時掌握觸電事故造成的人員、設備、設施事故情況。
2.3.2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
2.3.3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4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職責
2.4.1車間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是觸電事故造成的人員、設備、設施事故處理的指揮中心,安全員、設備設施管理員、電氣工程師是事故處理的指揮員,負責組織和協調人員救治、設備、設施的搶修維護及故障處理。
2.4.2 車間副主任負責指揮車間大面積停電、安全生產等應急工作。
2.4.3 黨支部書記、各班組長要組織人員、設備、設施搶險人員及時到位,保障在人員救治、設備、設施搶險過程中各種材料、物資運輸及時準確,確保車間人員、電力系統終處于安全狀態。
2.5應急報警方式和聯系電話
2.5.1現場報警方式:采用電話報警。
車間 主任:13830565565、 0935-8826457;
黨支部書記:13830588978、 0935-8825457;
車間副主任:13830561492、 0935-8828237;
車間設備員:13993596213、 0935-8826308;
車間安全員:13884515908、 0935-8826308;
電氣工程師:13830588076、 0935-8826308;
2.5.2相關指揮人員的通訊聯絡方式:
吳學軍:13830565565 王 強:13830588978
陸 斌:13830561492 張培柱:13884515908
高 峰:13993596213 陳 暉:13830588076
羅 輯:13830589032 姚文杰:13993587865
蔡興永:13150179752 劉淑芬:13830597431
張培紅:13739365048 吳 勇:13830589775
3、應急相應啟動的等級標準
按照車間發生觸電事故的威脅和嚴重程度,觸電事故應急響應預案等級分II、I兩級標準,分別代表較重、嚴重。
3.1 II級響應等級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II級預警:
3.1.1車間出現設備、設施漏電,但短時間內能夠得到有效控制。
3.1.2車間出現電氣供電線路短路放炮現象,但短時間內能夠得到有效控制時。
3.1.3車間出現其他電氣設施嚴重故障,但情況在可控制范圍內。
3.2 I級響應等級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I級預警:
3.2.1車間出現人員觸電時。
3.2.2車間已經出現設備、設施漏電現象,情況暫時得不到有效控制時。
3.2.3車間出現其他電氣設施嚴重故障,但情況在短時間內超出可控制范圍時。
3.3 I級應急響應為最緊急響應,II級應急響應為較低級應急響應,I級響應行動包含II級響應的所有內容。
4、應急響應
4.1 II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II級預警時,采取下列相應的應對措施:
4.1.1車間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組長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并在事故現場組織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向公司安全管理部和裝備供應部匯報,同時宣布啟動II級應急預案。
4.1.2派專人立即切斷事故發生地段的電力輸送,并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及時匯報。
4.1.3在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的領導下,維修人員由設備員、維修組長帶隊,負責對車間范圍內所有設備、設施進行詳細的檢查,同時要求各班組做好相應應急處置。
4.1.4如在檢查中發現有存在漏電可能的設備、設施,要及時進行處理;對于不能及時處理的安全隱患和設備缺陷,要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裝備供應部,由公司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4.1.5 在檢查中發現設備、設施漏電后,設備員、維修組長要準確判斷事故性質,利用一切通信手段向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匯報,準確講清設備受損或人員受傷實際情況以及匯報人及通信聯絡辦法。
4.1.6車間應急救援指揮小組人員將險情上報領導小組組長,車間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搶險方案。
4.1.7若是設備受到侵害,指揮小組應通知維修組立即準備搶修材料,及時到達現場做好設備修復工作,若是工作人員在巡查或作業時受傷,應立即通知搶險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及時搶救治療。
4.1.8若為電力設備受到損害,則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搶險隊,必要時請裝備供應部上報集團公司動力廠要求提供技術和人員方面的支援,同時啟動車間應對和處置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預案。
4.1.9 車間必須儲備的觸電事故應急救援備品有:擔架、氧氣瓶、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桿等。
4.1.10 車間搶險隊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的統一指揮,實施搶險工作。
4.2 I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I級預警時,采取下列相應的應對措施:
4.2.1車間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組長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并在事故現場組織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向公司安全管理部和裝備供應部匯報,同時宣布啟動I級應急預案。
4.2.2指揮小組組長立即派專人立即切斷事故發生地段的電力輸送,并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及時匯報。
4.2.3在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的領導下,安全員、電氣工程師迅速組織維修電工對觸電人員進行緊急救治。
4.2.4 指揮小組領導將觸電人員情況向上級領導進行匯報,并迅速撥打集團公司急救中心電話,請求專業救援。
4.2.5在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的領導下,維修人員由設備員、維修組長帶隊,負責對車間范圍內所有設備、設施進行詳細的檢查,同時要求各班組做好相應應急處置。
4.2.6 在檢查中發現漏電事故后,檢查人員要準確判斷事故性質,利用一切通信手段向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匯報,準確講清設備受損或人員受傷實際情況以及匯報人及通信聯絡辦法。
4.2.7車間應急救援指揮小組人員將險情上報領導小組,車間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搶險方案。
4.2.8若是設備受到侵害,指揮小組應通知維修組立即準備搶修材料,及時到達現場做好設備修復工作;若是工作人員在巡查或作業時受傷,應立即通知搶險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及時搶救治療。
4.2.9若為電力設備受到損害,則指揮小組立即組織搶險隊,必要時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和裝備供應部,請公司向集團公司動力廠要求提供技術和人員方面的支援,同時啟動公司應對和處置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預案。
4.2.9車間必須儲備的觸電事故應急救援備品有:擔架、氧氣瓶、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桿等。
4.2.10車間搶險隊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的統一指揮,實施搶險工作。
5、應急啟動信息發布
5.1應急預案啟動后,黨支部書記負責就事故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進行通報,使員工對觸電事故下造成的人員、設備、設施事故情況有客觀的認識和了解。
6、應急結束
6.1應急級別改變后,原應急響應自動轉入新啟動的應急響應。
6.2根據事故應急救援結果,在接到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后,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出通知宣告應急結束。
7、應急保障
7.1 車間安全員、設備員、電氣工程師、維修組長應積極與裝備供應部進行溝通、協調,研究人員、設備、設施在可能出現設備、設施漏電而造成人員傷亡的安全重大問題,加大設備、設施及供電線路的保護力度,結合車間實際情況,制定并落實可能出現設備、設施漏電而造成人員傷亡的預防性措施、緊急控制措施和恢復措施,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
7.2車間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保證救援裝備始終處在隨時可正常使用的狀態。指揮小組應掌握車間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情況。
7.3 車間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應完善車間應急機構主要人員名單,并確保名單中所有通訊方式的有效性。各班組也應按照要求完善本班組人員名單表,保障出現觸電事故時,本班組人員通訊聯系的準確性。
7.4 車間應加強對設備、設施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傳人員、設備、設施發生事故后的正確處理方法和應對辦法,提高車間員工的應對能力。
8、后期處置
8.1 發生觸電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裝備供應部牽頭組織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車間應積極配合,以保證調查組客觀、公正、準確地對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事故損失、事故責任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8.2 車間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應及時總結和分析應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陷,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內容,改進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措施。
9、附則
9.1 本預案由車間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解釋。
9.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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