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確定寧夏電建寧東熱電工程項目潛在的火災爆炸事故或緊急情況等作業應急準備和響應,預防火災、爆炸事故和減少火災、爆炸事故的危害,保護項目部財產和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可能伴隨產生的對環境影響,確保本工地各項任務的順利進行。特編制《火災爆炸應急準備和響應方案》事故預案。
2、適應范圍:
適用于寧夏電建寧東熱電工程項目部內易燃易爆液(氣)體、化學品、動火作業點或場所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應急情況。
3、應急指揮中心:
組 長:李坤
副組長:張保印
成員: 王志寧 汪新民 馬海銀 李元 丁波 馬濤 何峰
岳新林 蔣學忠 方冰 王勇 王振明 張杰
指揮中心辦公室:項目部辦公室
3.1、應急指揮人員的職責、義務
(1)、堅守工作崗位。(2)、熟悉火災、爆炸撲救流程。(3)、熟悉內、外應急聯系電話號碼。(4)、熟悉項目工地的防火重點要害部位和主要路線。(5)、負責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的疏散和撤離。
3.2、可能發生火災、爆炸的重點防火部位。
氣瓶庫、化工庫、物資儲存倉庫、油漆庫、汽機、鍋爐燃油系統,蓄電池室、6千伏、400伏配電室,變壓器區域作業點及其它施工場所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部位。
3.3、可能火災爆炸的類別、主要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序號 |
火災爆炸事故類別 |
主要原因 |
可能造成的后果 |
1 |
氫氣 |
違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如:亂仍煙頭、明火等 |
機組停止運行、人員傷亡等 |
2 |
柴油、機油 |
違反有關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
火焰燒傷、高度燙傷等 |
3 |
木柴、油漆 |
違反有關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
火焰燒傷、高度燙傷等 |
4 |
氧氣、乙炔 |
違反氧氣、乙炔防火安全管理規定等,如氣體泄露、回火等 |
火災爆炸、傷人 |
5 |
容器超壓 |
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違章操作等 |
人員傷亡 |
6 |
其它 |
電氣設備超負荷運轉,電源短路以及人為因素等火 |
火焰燒傷、人員傷亡 |
3.4、內外應急聯系方法、步驟和要求:
3.4.1、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在施工現場明顯處公示“應急指揮中心電話號碼”。
3.4.2、一旦發生火災爆炸后,所轄部門首先聯系項目部應急中心。
3.4.2.1、與指揮中心聯系須明確的內容(報警要點):
1)、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
2)、事故部門名稱
3)、事故現場具體位置和路線
4)、說明是什么物資燃燒
5)、簡要事故原因
3.4.2.2、聯系人要經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同意后方可掛斷電話。
3.4.2.3、確認聯系后,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部門安排專人在現場主要路口處接應。
3.4.2.4、應急指揮中心在因火勢無法控制或重大火災的情況下,負責撥打“119”火警電話求救。
3.4.3.1、對外消防機關聯系須明確的內容:
1)、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
2)、單位名稱
3)、被困或受傷人員數量
4)、說明是什么物資燃燒
5)、簡要事故原因
6)、其它有關事項
3.4.3.2、聯系人要經對方同意后方可掛斷電話。
3.4.3.3、確認聯系后,應急指揮中心安排專人到主要路口處接應消防車輛。
3.5、應急物資、設備及管理:
3.5.1、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必須配備的應急設備、物資有:外線電話、內線電話、消防器材等。
3.5.2、根據有關規定定期(每季)對應急器材進行檢驗。
3.5.3、項目部保衛定期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器材、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其性能完好率。
3.5.4、項目部保衛以自身警力為主體成立應急小分隊。
王志寧 汪新民 馬海銀 李元 丁波 馬濤 何峰
岳新林 蔣學忠 方冰 王勇 王振明 周濤
3.5.5、安監部門負責組織發生事故時的搶救或搶險工作。
3.5.6、辦公室、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的救援工作。
3.5.7、工地醫務部門負責緊急處理事故中發生的人身救護工作。
3.6、其他應急準備:
3.6.1、項目部保衛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小分隊進行現場演練,并填寫《消防演練記錄表》。
3.6.2、嚴格審查動火作業票,并監督動火作業票的執行情況。
4、應急響應
4.1、應急指揮中心人員接到發生火災爆炸信息,作好記錄,及時反饋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并向工地應急統一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并迅速組織應急小分隊趕到事發地點。
4.2、到達事故現場,撲救人員要采取自身安全防護措施。
4.3、嚴格按照“先救人后救火”、“先重點后一般”的滅火原則進行撲救。
4.4、火場指揮和任務:
總指揮:王志寧
副指揮:汪新民
火場指揮根據火場情況和警力下達救人、保護現場設備滅火命令。
4.4.1、任務:接到緊急事故報警后,集合應急小分隊,根據火場情況及時果斷地下達有關命令。
4.4.2、負責指揮火場現場撲救,及時向工地應急同意指揮部總指揮匯報,請示處理。
4.4.3、下達布置現場外圍警衛命令,保證現場安全、道路暢通。
4.4.4、負責向地方“119”指揮中心求救,并安排專人在路口接應,
4.4.5、接警后以及撲救過程中遇有困難,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4.4.6、火災撲救后負責安排現場保衛工作。
4.4.7、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和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
4.4.8、負責善后處理工作。
4.4.8.1、負責清點人數,有無傷亡。
4.4.8.2、聯系醫務部門搶救傷員。
4.4.8.3、統計火災損失情況。
4.4.8.4、清點、回收消防器材。
4.4.8.5、指導有關崗位人員作好記錄(起火時間)。
4.4.8.6、通知聯系有關部門清理現場。
4.5、應急要求:
4.5.1、參加現場滅火人員要沉著冷靜,遇險不慌,按照“應急響應”要求執行程序操作。
4.5.2、作好自我安全保護。
4.5.3、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照作戰方案,堅守崗位,做到令行禁止。
4.5.4、消防部門到達現場后,所有人員要積極主動服從統一指揮,協助做好火災和現場警衛工作。
5、火災爆炸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