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預評價的程序
安全預評價工作程序包括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安全預評價大綱、評審安全預評價大綱、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審定安全預評價報告、修改和完善安全預評價報告等6個步驟,其主要工作程序流程如圖9—3所示,安全預評價程序框圖見圖9—4。
二、安全預評價程序的說明
1.前期準備工作
包括初步了解建設項目概況,收集有關資料,組建課題組,簽訂預評價合同。
(1)初次洽談
委托方介紹單位概況、產品規模、建設內容和地點、工藝流程、總投資、預評價進度要求、工程進展情況等;受托方介紹評價單位和評價人員資質,預評價工作所需時間,要求提供的資料等。
(2)簽訂保密協議
雙方有了初步意向后,根據委托方要求簽訂保密協議,受托方承擔技術和資料保密義務,委托方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基礎資料。
(3)投標
受托方編寫標書參加投標,標書除委托方規定的要求外,一般包括預評價單位資質情況、課題組人員、計劃工作進度、報價等內容。
(4)簽訂合同
預評價合同主要包括服務內容和要求、履行期限和方式、委托方提供資料和工作條件、驗收和評價方法、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等。
(5)獲取相關資料
獲取所有應由委托方提供的資料。
(6)課題組人員分工
課題組人員分工的關鍵是課題組長和主要評價人員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驗。
2.編制預評價大綱
包括辨識、分析危險和有害因素,按照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原則選擇評價方法,確定評價單元,提出安全對策主要思路。并按規定由建設單位送審。
(1)預評價大綱重點編寫內容
①工程概況;②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③劃分評價單元;④選擇評價方法;⑤除詳細編寫以上重點內容外,預評價大綱還可編寫提出安全對策措施主要思路和預評價工作計劃進度。
(2)預評價大綱的作用
①確保計劃進度
大綱是預評價工作過程的總體設計方案,有了方案,計劃進度就有了保證。
②明確工作范圍
大綱在進行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基礎上劃分評價單元、選擇評價方法,明確評價工作范圍。
③避免返工
大綱經過專家評審,得到權威確認,可以避免返工和影響計劃進度。
設計單位在進行初步設計過程中,對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有重大變動時,建設單位應及時通知評價單位,對預評價大綱作必要的調整(由于時間關系,也可根據建設單位意見,直接編制預評價報告)。
3.評審預評價大綱
應組織有關專家、建設單位、設計單位,采取會審的方式對預評價大綱進行評審,由專家組提出書面評審意見。
(1)對專家組的要求
①權威性
由本地區或本行業具有一定權威的專家組成專家組。
②合理性
專家要有合理的知識結構,一般由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程技術、學術科研3類專家組成。
③適合性
對應預評價要素聘請相應專家,例如主要的要素為防火防爆的,則防火防爆專家比例要大些。
(2)大綱評審要點
評價目的性是否明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是否確切、符合客觀實際;評價單元的劃分和評價方法的選擇是否科學、合理、適用;評價深度是否能滿足評價要求。
4.編制預評價報告
根據評審通過的預評價大綱,進行現場調研、類比工程數據測試,資料整理,數據處理,結果分析比較,編寫預評價報告。
預評價報告除對預評價大綱編寫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劃分評價單元和選擇評價方法進行補充和完善外,應重點編寫:(1)危險、有害因素的定性、定量評價;(2)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3)預評價結論。
安全預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見附件一。
安全預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
一、編制說明
(一)評價目的
(二)評價依據
1.國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有關法規、規定
2.工程項目的有關文件
3.評價采用的主要標準、規范、規程
(三)評價原則
(四)評價范圍
一般以設計文件包括的范圍作為評價范圍。由于客觀條件限制,也可把合同規定的范圍作為訐價范圍,但不得將重要危險、有害因素排除在評價范圍之外。
(五)評價程序
以文字或框圖的形式說明評價步驟,并簡要介紹所采用的評價方法。
二、建設項目概況
包括建設項目選址、總圖及平面布置、生產規模和產品方案、工藝流程、主要設備、主要原材料、中間體、產品、經濟技術指標、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安全消防設施、定員編制、工時制度等。
三、工程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對石油化工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可對照表9—1(安全預評價危險、有害因素分析要素表)進行逐項分析,具體包括危險有害物料(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廢棄物等的種類、性質、數量和儲運方式)、工程選址、總圖運輸、公用工程、工藝流程、工藝布置、設備、操作條件、控制系統、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有害因素等方面的內容。從而提出建設項目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存在部位(或作業崗位)及其可能產生危險、危害后果的形式。
四、安全預評價方法的選擇和評價方法介紹
根據被評價對象的特點,選擇科學、合理、適用的定性、定量評價方法,并對所選評價法加以介紹。
五、定性、定量評價
根據選擇的評價方法,對危險、有害因素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定量評價,以確定事故可能發生的部位、頻率、嚴重程度的等級及相關結果,為制定安全對策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根據定性、定量評價結果,提出消除或減弱危險、有害因素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及建議。安全對策措施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總圖布置和建筑方面安全措施;
2.工藝和設備、裝置方面安全措施;
3.安全工程設計方面對策措施;
4.安全管理方面對策措施;
5.應采取的其他綜合措施。
七、安全預評價結論
簡要列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評價結果,指出建設項目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明確應重視的重要安全對策措施,給出建設項目從安全生產角度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的結論。
八、審定預評價報告
預評價單位完成預評價報告后,應及時遞交建設單位, 由建設單位送審。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組織有關專家、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對預評價報告進行審定,并由專家組提出書面審定意見。
預評價報告審定要點為:報告是否完整,是否滿足并達到大綱規定的內容和要求;數據是否可靠,計算是否準確無誤;論證是否科學,推理是否合理;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是否科學、具體、可行;評價結論是否客觀、公正、準確。
九、修改預評價報告
預評價單位根據專家組提出的審定意見,修改、完善預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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