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氣呼吸器使用須知:
1、空氣呼吸器使用的可呼吸空氣必須符合GB18435-2001的具體要求:
序號 |
項目 |
指標 |
1 |
氧的體積分數 |
20~22 |
2 |
二氧化碳的體積分數 |
≤500 |
3 |
一氧化碳的體積分數 |
≤10 |
4 |
水分(露點) |
≤-43 |
5 |
油霧與顆粒物 |
≤5 |
6 |
氣味 |
無異味 |
2、氣瓶充氣不能超過氣瓶最大工作壓力。
3、未能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本產品可能引起人員傷亡。
4、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實際需要選擇相應的空氣呼吸器。
5、請勿擅自替換、修改、增加或去除某些零件。
6、不要擅自改變或永久性覆蓋住空氣呼吸器和氣瓶上的任何標簽,任何標簽的粘貼不能影響或損壞空氣呼吸器和氣瓶,不能影響這些組件的正常功能,不能給這些組件增加易燃材料。
7、空氣呼吸器作為進入或逃離缺氧空氣、有毒、有害氣體或蒸汽環境時的呼吸保護裝置,其工作溫度范圍為-30~60度,在為0度以下使用空氣呼吸器時,應注意低溫操作的方法。
8、空氣呼吸器使用過程中要隨時注意報警器發出的報警信號,當聽到報警聲響時應立即撤離現場。
9、每次進入一個受污染或情況不明的環境之前,都應作好一定的工作計劃,以確保氣瓶內的空氣從給足夠,保證使用者進入事故區域執行任務,并能夠返回到安全區域。
10、用過程中應經常觀察壓力表的讀數并估計剩余使用時間,任何情況下使用者必須確定氣瓶內留有足夠空氣,能夠保證自己可從被污染區域撤至不需要呼吸保護的地方。
11、已經用掉氣瓶內部分空氣后打算再進入事故區域,那么些使用者必須確保剩余空氣足夠執行任務,并能夠返回安全區域。
警告:在進入一個有潛在危險或情況不明的環境前,使用者必須確定氣瓶內有足夠量的空氣,可保證有足夠的時間來完成救援任務并且返回到安全環境中。未充滿空氣的氣瓶只能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二、空氣呼吸器使用注意事項
1、建議兩名或兩名以上操作員協同作業。
2、本裝置僅用于呼吸系統的保護,在特殊情況下操作時,應另外穿戴特殊防護裝備。
3、在使用中,因碰撞或其它原因造成面罩錯動時,應立即屏住呼吸,及時將面罩復位,但要保持面罩貼臉上,千萬不能從臉上拉下面罩,若發生意外應立即撤離現場。
4、經常查看壓力表,注意余氣量,并估計接任使用時間。在聽到報警聲后,應迅速撤離作業現場。
5、脫去面罩的步驟如下:
1)確信已離開受污染的環境或已處于不再要求呼吸保護的環境中
2)按下供氣閥上供氣開關按鈕,關閉供氣閥
3)捏住面罩左右兩側的頭帶扣環向前拉,即可松開頭帶,半面罩從面部由下向上脫下。
警告:如果脫下面罩關閉供氣閥未能停止空氣從供氣閥自由流出,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防止氣瓶內剩余壓縮空氣漏光。并將該供氣閥作好標記,待維修人員修理
6、卸下裝備
用拇指壓住腰帶及胸帶插扣中部的凹口處,輕輕用力壓下將插扣分開;然后用手指把左右肩帶上的調節扣下端向上扣,松開肩帶,同時兩手勾住肩帶,向上輕擔即將裝備從肩背上卸下。
7、關閉氣瓶閥
順時針旋轉氣瓶閥手輪,關閉氣瓶閥
8、系統放氣
按下供氣閥外罩中央,放掉管內的余氣
警告:脫卸時,不要讓空氣呼吸器從身上跌落。否則會損壞空氣呼吸器甚至導至人員傷亡。空氣呼吸器不用時,必須將氣瓶閥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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