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交通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
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專項整治由交通部牽頭的職責分工要求,經商國家經貿委、公安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部制定了《全國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隨時報部。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全國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近年來,隨著化學危險貨物運輸量逐年增多,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業戶、運輸車輛和從業人員逐年增加。截止到2000年底,全國共有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業戶35227戶,化學危險貨物運輸車輛81854輛,從業人員164215人。但由于從事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的經營業戶數量多、企業經營規模小,運輸車輛和設施、設備老舊,加上一些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業戶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安全生產投入不足,生產作業條件差,從而使得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生產存在著較大的安全隱患,運輸事故時有發生,安全形勢不容樂觀。為進一步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改善道路交通運輸安全狀況,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專項整治由交通部牽頭的職責分工要求,和吳邦國副總理2001年4月28日在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結合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實際,特提出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整治的工作重點和主要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江澤民總書記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和部署,結合清理整頓道路客貨運輸秩序工作,集中力量對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進行專項整治。
專項整治要以加強劇毒、放射性及易燃易爆化學危險貨物的運輸和倉儲安全管理為重點,嚴格審核經營業戶經營資質、運輸車輛技術條件、操作人員從業資格、規范化學危險貨物準運證發放程序并嚴格控制總量,落實裝卸、倉儲、運輸各環節的責任和監督檢查措施。
通過專項整治,實現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由資質合格且具有一定規模的運輸企業集約經營、運輸車輛技術條件全部達標、設施設備明顯改善、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操作流程符合標準、安全生產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企業經營和行政執法行為規范的基本目標,堅決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多發的勢頭,促進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確保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有序。
二、整治的要求和措施
1、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此次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的專項整治由交通部牽頭,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的職責分工,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交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資質認定、運輸車輛、設施設備技術條件的審核,核發加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的《道路運輸證》、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和核發從業資格證。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倉儲設施的消防檢查,確定裝運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危險物品車輛的行車路線、通行時間并核發《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做好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質量監督檢驗部門負責壓力容器的檢驗,核發檢驗合格證。
認真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所確定的責任追究制度,堅持“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負責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準運等許可事項審批的主管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要對所審批和許可項目而產生安全事故后果承擔相應責任,切實改善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形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加強領導,搞好配合協調。
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的領導工作,并要按照各司其職、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認真抓好本地區、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與配合,確保按時完成專項整治的各項工作任務。
3、重新全面審驗經營資質條件,嚴把市場準入關。
按照《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辦法(試行)》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有關規章的要求,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必須由具備經營資質的道路貨運企業來經營。對從事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的經營業戶重新進行審驗,確保參運企業的設施、設備和人員具備安全運輸的條件。凡達不到條件的企業,應暫緩登記,暫停營業。嚴禁個體運輸業戶和車輛從事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活動,對已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個體運輸戶,必須在限定期限內注銷其經營許可證件;停止化學危險品生產企業的自備車輛(即非營業性運輸車輛)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的審批,具備條件的待專項整治后,可采取申請成立從事化學危險貨物專業運輸企業的辦法,經批準后方可運輸;停止一次性、臨時性易燃易爆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和準運許可審批。
4、全面檢驗運輸車輛和設施設備的技術狀況。
專項整治期間,要對所有從事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運輸車輛技術性能符合要求,車況達不到一級標準的貨車不得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凡不符合運輸安全技術條件和標準的營運車輛,要立即停運或予以更新。加強倉儲設施安全檢查,不符合標準的或過期失效的設施、設備一律不準使用。
5、全面貫徹落實從業資格管理制度。
加強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持有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從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無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一律不得上崗。企業要為職工學習和培訓創造條件,有計劃地提高職工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促進企業的整體運輸安全質量與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6、強化市場監督和管理。
凡從事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的企業,必須持有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注明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項目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經營。嚴禁承運無公安部門核發準運證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承運化學危險貨物的運輸車輛必須具備加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的《道路運輸證》,按照國家標準《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的要求,懸掛危險貨物運輸標志和標志燈方可運行。禁止不符合化學危險貨物運輸技術條件的貨車從事危險貨物運輸。
公安部門要強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制度,從嚴控制準運證的發放,并要在準運證發放后的5日內向同級交通主管部門通報;同時要加強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分類、分工儲存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與監督。
技質量監督檢驗部門要加強對壓力容器檢驗證的發放與管理,實行定期檢測,把好壓力容器技術質量關。對成批量的劇毒化學危險物品、放射性物品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運輸,要避開人群密集地,并有專車押運,提前做好疏導工作。
為保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杜絕公路“三亂”, 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行時,除應攜帶上述的有關證件和標志外,其他證件一律取消。今后,凡在運輸安全管理工作中確需增加的有關證件,必須報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準。
7、貫徹落實有關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
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等有關規章和標準,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內部管理。在危險貨物運輸、裝卸、包裝等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照《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作業規程》和《公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包裝基本要求和性能試驗》的要求,實現化學危險貨物運輸業務流程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完善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運輸車輛和設備定期檢測和維護制度。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專用防護設備、運輸單證的使用和管理、運輸質量和技術業務規范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制度不全、執行不力、運輸安全存在重大隱患的運輸企業,要限期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取消其經營資格。
8、建立事故應急處理協調機構,制定應急預案。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建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和組織機構,并制定應急預案。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一旦發生,要及時組織搶救,協調處理事故,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要建立內部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應急預案,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9、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安全意識。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會同其它相關部門加大化學危險貨物安全運輸的宣傳力度。在加強運輸安全生產法規宣傳的同時,要搜集整理典型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廣泛進行宣傳,以警示廣大從業人員,增強安全意識。在專項整治期間,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做好簡報、政務專刊的報道工作,及時通報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三、有關具體要求
1、此次專項整治現在開始至9月底結束, 10月中旬進行總結。
2、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部門職責范圍內,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專項整治具體工作方案和分階段工作計劃,盡快開展專項整治。
3、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10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交通部,并由交通部匯總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后上報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