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與暢通,特制定本基準。
第二條 本基準所稱農用運輸車分為三輪農用運輸車和四輪農用運輸車兩種。
三輪農用運輸車是指發動機為柴油機,功率不大于7.4kW,載質量不大于500Kg,最高車速不大于40km/h的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四輪農用運輸車是指發動機為柴油機,功率不大于28kW,載質量不大于1500kg,最高車速不大于50km/h的四個車輪的機動車。
第三條 本基準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農用運輸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核發準予上道路行駛號牌與行駛證的技術標準。
第二章 三輪農用運輸車
第四條 車輛的認定標記。
。ㄒ唬┥虡嘶驈S牌標志應設在車身前部易見部位。
。ǘ┸囕v金屬銘牌應標明廠牌型號、發動機型號、發動機功率、總質量、載質量、出廠編號、出廠年月和廠名,并固定在易見部位。
。ㄈ┌l動機、底盤的編號應分別打印在發動機氣缸體和車架易見部位,字體高度應大于7mm。
第五條 駕駛室只準乘坐駕駛員一人。
第六條 載質量按審定的噸位核定。
第七條 車輛外廓長、寬、高分別不大于4m、1.5m、2m。
第八條 車輛空載狀態時,左右側傾穩定角應大于25°。
第九條 發動機起動性能良好,運轉正常,熄火裝置有效,便于操作。
第十條 轉向系。
(一)方向把應操縱輕便靈活,不得有擺振、阻滯或其他異,F象。
(二)轉向系應有轉向限位裝置,向左或向右最大轉角均不得超過45°。
。ㄈ┺D向系各部位應安裝牢固,鎖止可靠,無裂紋和其他損傷,轉向時各部件不得發生刮碰。
(四)最小轉向圓直徑不大于7m。
第十一條 制動系。
。ㄒ唬⿷歇毩⒌男熊嚭婉v車制動操縱裝置。
。ǘ┸囕v空載狀態,車速20km/h,在附著系數為0.7的平坦水泥或瀝青路面上進行緊急制動時,踏板力不大于700N,制動距離應不大于4m,跑偏量不大于80mm。
用檢測制動力設備檢驗制動效能時,承載軸的制動力應大于軸荷的60%;左右制動力差不大于軸荷的8%。
。ㄈv車制動裝置應能使車輛空載時在20%的坡道上穩定停放。
用檢測制動力設備檢驗駐車制動效能時,在車輛空載狀態下制動力應不小于整車質量的20%。
第十二條 照明、信號裝置、儀表及其他設備。
。ㄒ唬⿷星罢諢、前位燈、后位燈,轉向燈、制動燈、號牌燈和反射器等裝置。
。ǘ┣罢諢暨h、近光可以變換,近光要防眩目。
(三)前照燈遠光燈的發光強度不小于8000cd。
。ㄋ模⿷邪l電機、蓄電池、電流表等設備和儀表。
。ㄎ澹┧园嚷暭壴谲嚽埃玻,離地面高1.5m處測量為90至105db(A)。
(六)各種照明、信號裝置、儀表應安裝牢固,工作可靠。
第十三條 其他。
。ㄒ唬┸囕v的任何部位不允許有使人致傷的尖銳突起物。
(二)車廂前端應有安全架。有駕駛室的,其高度應高出駕駛室;無駕駛室的,其高度應高出駕駛員座墊平面0.8至1m。
(三)車輛應有前后號牌安裝架。有駕駛室的,前號牌安裝架應設在駕駛室正面;無駕駛室的,前號牌安裝架應設在車廂正面右側。后號牌架應安裝在車架后面中間或左側。
(四)駕駛室擋風玻璃應用認證合格的安全玻璃,并有自動刮水器。
(五)駕駛操縱件應布置合理,保證駕駛員正常操作。
。┳笥腋髟O置一面后視鏡。
(七)發動機動力傳動裝置應設置安全防護罩。
。ò耍┹喬バ吞枒c載質量相匹配:前輪胎花紋深度不得小于3mm,后輪胎花紋深度不得小于2mm。
(九)車廂、車架、車橋、懸架、輪轂、輪輞等部件無開焊、裂紋;鉚釘、螺栓應齊全并聯結可靠。
(十)車身應無掉漆、銹蝕現象。
。ㄊ唬┏笠曠R外,其他部件不得超出車身。
第十四條 車輛排放及噪聲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五條 車輛使用年限不得超過5年。
第三章 四輪農用運輸車
第十六條 車輛的認定標記。
。ㄒ唬┥虡嘶驈S牌應設在車身前部易見部位。
。ǘ┸囕v金屬銘牌應標明廠牌型號、發動機型號、發動機功率、總質量、載質量、出廠編號、出廠年月和廠名,并固定在易見部位。
。ㄈ┌l動機和底盤編號應分別打印在發動機氣缸體和車架易見部位,字體高度應大于7mm。
第十七條 駕駛室前排座乘坐兩人的,座位長度應不小于1200mm;駕駛室后排座乘人,每一人座位寬不小于400mm。
第十八條 載質量按審定的噸位核定。
第十九條 車輛外廓長、寬、高分別不大于5.5m、2m、2.5m。
第二十條 發動機起動性能應良好,運轉正常,熄火裝置有效。
第二十一條 轉向系。
(一)方向盤設在左側并轉動靈活,操作輕便。方向盤自由行程不大于30°。
。ǘ┺D向輪不得有擺振或其他異常現象。轉向系應有自動回正能力。轉向時各部件不得發生刮碰。
。ㄈ┳钚∞D向圓直徑不大于11m。
(四)前輪側滑量不大于5m/km。
第二十二條 制動系。
(一)有獨立的行車和駐車制動裝置。
(二)行車制動應采用雙管路制動。
。ㄈ┸囕v在空載狀態,車速30km/h,在附著系數為0.7平坦的水泥或瀝青路面上進行緊急制動時,踏板力不大于600N,制動距離應不大于6.5m,跑偏量不大于80mm。
用檢測制動力設備檢驗制動效能時,空載狀態下,前、后軸的制動力應分別不小于前、后軸軸荷的60%,左右輪制動力差應分別不大于前、后軸軸荷的5%和8%。
。ㄋ模v車制動裝置應能使車輛空載時在20%的坡道上穩定停放。
用檢測制動力設備檢驗駐車制動效能時,車輛空載狀態下制動力不小于整車質量的20%。
第二十三條 照明、信號裝置、儀表和其他設備。
。ㄒ唬┣罢諢、前位燈、后位燈、轉向燈、制動燈、號牌燈、反射器等裝置的數量、位置、光色應符合國家標準。
。ǘ┣罢諢魬羞h、近光變換性能,近光要防眩目。
。ㄈ┣罢諢暨h光燈的發光強度應大于10000cd。
(四)應有發電機、蓄電池、電流表、車速表等設備和儀表。
。ㄎ澹┧园嚷暭壴谲嚽埃玻,離地面高1.5m處測量為90至105db(A)。
第二十四條 其他。
。ㄒ唬┸囕v的任何部位不允許有使人致傷的尖銳突起物。
。ǘ{駛室內部各操縱件應布置合理,保證駕駛員正常操作。
。ㄈ{駛室擋風玻璃應用認證合格的安全玻璃。并有自動刮水器。
。ㄋ模┳笥腋髟O置一面后視鏡。
。ㄎ澹┸囕v后懸應不大于軸距的55%。
(六)除后視鏡外,其他部件不得超出車身。
。ㄆ撸┛蛰d靜態時,左右側傾穩定角應大于35°。
。ò耍┹喬バ吞枒c載質量相匹配。左右輪胎花紋應一致,前輪胎花紋深度不得小于3mm。后輪胎花紋深度不得小于2mm。
(九)后車輪為單胎。
。ㄊ┴泿④嚰堋④嚇、懸架、輪轂、輪輞等部件無開焊、裂紋,鉚釘、螺栓應齊全并聯結可靠。
。ㄊ唬┸嚿頍o掉漆、銹蝕現象。
。ㄊ┸囕v前面保險杠右側有號牌固定位置,車架后面中間或左側有號牌安裝架。
第二十五條 車輛排放及噪聲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二十六條 車輛使用年限不得超過8年。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基準所指不大于或不小于均含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