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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業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編制規則SY/T6607-2004

2005-10-26   SY/T6607-2004   |   收藏   發表評論 0

  前言

  本標準由石油工業安全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規劃總院、石油大學安全與環境技術中心、中國海洋總公司健康安全環保部、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安全評價中心、中國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標準中的附錄A、附錄B和附錄C均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鳳翔、趙東風、陳樹春、劉志、王如君、熊運實、周錫河、門曉棠、陳忱、曹堅、嚴明、王小林。

  引言

  為進一步規范石油工業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的結構、層次、內容和深度,使石油工業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技術逐步與國際接軌,更好地指導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工作,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陸上油氣田建設項目、海上油氣田建設項目、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和石油化工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為推薦性標準。

  根據石油工業建設項目和具體情況和特點,在預評價報告中可以有針對性地選取各要點的相關部分進行說明、分析和評價,也可針對性地選取有關內容的相關部分重新整合后進行說明、分析和評價。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石油工業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編制規則。

  本標準適用于陸上油氣田建設項目、海上油氣田建設項目、油氣管道建設項目以及石油化工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的編制。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安全評價通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安監管技裝字(2003)37號

  安全預評價導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安監管技裝字(2003)77號

  陸上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安全評價導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安監管技裝字(2003)1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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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安全預評價 safety preassessment

  根據建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分析和預測該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3.2

  危險因素 hazardous factors

  能對人造成傷亡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壞的因素。

  3.3

  有害因素 harmful factors

  能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或對物造成慢性損壞的因素。

  3.4 有害物質 harmful substances

  能危害人的健康的所有化學、物理、生物等物質的總稱。

  3.5

  危險程度 hazardous degree

  對人造成傷亡和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壞的尺度。

  3.6

  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hazardous & harmful factors identification

  找出危險、有害因素,并分析其性質和狀態的過程。

  3.7

  評價單元 assessment unit

  為了安全評價需要,按照建設項目生產工藝或場所的特點,將生產工藝或場所劃分成若干相對獨立的部分。

  4 要點

  4.1 概述

  4.1.1 預評價目的:

  a) 識別分析項目投產運行后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b) 對項目運行過程中固有危險、有害因素進行預評價,預測其安全等級并估算危險源事故時可能造成的傷害。

  c) 提出提高該項目安全等級的對策及措施,編制事故應急預案框架。

  d) 為建設單位安全衛生管理的系統化、標準化和科學化提供依據和條件。

  e) 為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提供依據,為審批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提供依據。

  4.1.2 預評價依據:

  a) 安全預評價工作合同或委托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b) 油氣田總體開發方案報告及其相關文件和資料。

  c) 國家法律、法規、中國政府加入國際組織相關規定及作業者選定的技術標準。

  4.1.3 預評價程序:預評價工作程序的主要內容是準備、實施評價和報告書編制三個階段。

  4.2 陸上油氣田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4.2.1 預評價范圍:以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的范圍(主體工程、輔助設施、公用工程等)作為評價范圍。

  4.2.2 建設項目概況:

  a) 建設單位簡介:簡述項目所在的建設單位基本情況。

  b) 建設項目地理位置(見地理位置圖、帶風玫瑰圖和比例尺等)、規模、建設性質(新建或改、擴建)及投資等。

  c) 建設項目總體布局(總平面布置圖、帶風玫瑰圖和比例尺)。

  d) 自然條件:氣象條件(氣溫、氣壓、溫度、降水、風速及主導風向、地溫、積雪、凍土、沙暴、雷暴)、水文、地質條件、地震烈度等。

  e) 環境狀況:社會環境、周邊環境及其他可引起危險、有害的狀況等。

  f) 運儲方式:油氣集輸和儲存方式。

  4.2.3 地面工程及工作量:

  a) 鉆井工程:鉆前工程(鉆機基礎工程、新區臨時工程建設,含臨時房屋修建、臨時公路和井場道路的修建)、供排水、供電、鉆井設備安裝和拆卸及相關配套工程。

  b) 油氣集輸工程:井口、井內(或井下)裝置、油氣集輸管網、計配站、接轉站、聯合站或油氣穩定站、凈化站、污水處理站等工程(重要站場平面布置圖)。

  c) 注水(汽)工程:水源、注水(氣)井裝置、配水間、注水(汽)站、注水(汽)管線及相應配套工程(稠油油田則需向油層注入高壓蒸汽,其地面設施工程包括:蒸汽發生器站、注汽管網、配注站、注汽井口及相應的配套工程)。

  d) 管道工程:輸油管線、輸氣管線、輸水管線及相關工程。

  e) 油氣井服務和維修:測井、錄井、試油(氣)和其他維護工程。

  f) 低壓、低滲透、低產能油氣田的酸化、壓裂工程。

  4.2.4 工程主要設計參數

  a) 單井設計參數、集油管網設計參數、各站場主要工藝設備的設計參數。

  b) 采出液物理性質(原油物性、天然氣物性、采出水物性等)。

  4.2.5有關資料:

  a) 工程使用的危險和有害物質的種類、組成和數量及最終去向。

  b) 自動控制系統、油氣集輸過程的自動控制和計量、自動檢測和報警系統等。

  c) 管道、容器等的防腐工程。

  d) 附屬建筑物、消防、供配電、通信、給排水、污水處理、供熱和暖通等公用工程。

  e) 組織機構、勞動定員及崗位分配等。

  f) 水、電、汽及化學劑等工程主要消耗指標。

  4.2.6 油氣田產能建設方案中提出的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

  4.2.7 改擴建油氣田的安全、職業衛生、消防現狀:油氣田已有安全、職業衛生、消防保障體系及其外部依托情況。

  4.2.8 改擴建油氣田安全管理現狀。

  4.2.9 鉆井工藝介紹(工藝流程圖):

  a) 鉆進工藝(鉆進過程、鉆井參數、鉆井液系統、動力系統等)。

  b) 固井工藝(鉆孔參數、下套管、注水泥等)。

  c) 井控工藝(井下油氣參數、溢流的發現和關井、井噴控制方法、壓井等)。

  d) 完井工藝(射孔完井法、裸眼完井法以及其他完井方法)。

  4.2.10 油氣集輸工藝介紹(工藝流程圖):

  a) 井口集輸工藝(有桿采油或電潛泵采油、計量、集輸等)。

  b) 油、氣、水分離工藝(沉降分離、加熱分離等其他分離工藝)。

  c) 其他集輸過程工藝。

  4.2.11 注水、注氣(汽)工藝。

  4.2.12 工程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4.2.12.1主要物料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a) 主要物料危險因素分析:

  1) 主要物料包括:原油、天然氣、鉆井液、各類化學劑等。

  2) 主要危險物料火災、爆炸特性列表。

  3) 主要危險因素分析:天然氣的易擴散性、易燃易爆性;原油的易流動、易揮發、易燃、受熱后可沸溢、易帶靜電等性質;硫化氫的腐蝕性;所用化學劑的危險性等。

  b) 主要物料有害因素分析:

  1) 主要物料包括:原油、天然氣、硫化氫、鉆井液、各類化學劑等。

  2) 主要有害物料危害特性列表。

  3) 主要有害因素分析:油氣組分的毒性、硫化氫的毒性、鉆井液的毒性、所用化學劑的毒性、輻射危害等。

  4.2.12.2 工藝過程及工程站場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a) 工藝過程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 鉆進過程。

  2) 油氣集輸過程。

  3) 其他工藝過程。

  b) 工程站場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 鉆井井場。

  2) 計配站、接轉站、聯合站、注水站、壓氣站。

  3) 油氣集輸管網。

  4) 注水、注氣(汽)管網。

  5) 井下作業。

  6) 其他工程站場。

  c) 公用工程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d) 工程危險場所危險程度分級及主要危險場所。

  e) 油氣井廢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4.2.12.3 其他危險因素分析主要包括: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電氣傷害、高溫燙傷、化學灼傷、交通事故等。

  4.2.12.4 職業衛生有害因素分析主要包括:物質(化學品、硫化氫等)毒性、噪聲、輻射、職業疾病等有害因素。

  4.2.12.5 自然和社會環境危險因素分析主要包括:洪水、地震、颶風、地質災害、雷擊、人為破壞等。

  4.2.13 預評價單元劃分及預評價方法選擇。

  4.2.13.1 預評價單元劃分:

  a) 預評價單元劃分原則:

  1) 根據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特點劃分預評價單元。

  2) 一個系統設施、裝置的一個相對獨立部分并有一定功能特點的可劃分為一個單元。

  3) 重要設備、單體等亦可單獨劃分為一個單元。

  4) 預評價單元劃分應合理并無遺漏。

  b) 預評價單元的劃分:按工藝過程可劃分為以下幾單元(也可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和特點做更細的劃分):

  1) 鉆井過程(鉆進、固井、井控、完井等)。

  2) 工程站場(井場、計配站、接轉站、聯合站、注水站、壓氣站等)。

  3) 油氣集輸管網。

  4) 注水(入)、注氣(汽)網。

  5) 公用設施。

  c) 預評價單元工藝參數:油、氣、采出水、鉆井液等的組成以及溫度、壓力、流量或總量等。
  4.2.13.2 預評價方法選擇:

  a) 預評價常用的方法包括:

  1) 安全檢查表法。

  2) 風險矩陣法。

  3) 關聯圖法。

  4) 預先危險性分析。

  5) 事故樹分析。

  6) 危險度評價法。

  7) 易燃、易爆重大危險源評價法。

  8) 其他安全預評價方法。

  b) 預評價方法簡介:簡單介紹選用的預評價方法。

  4.2.14 定性、定量評價:按照選定的預評價方法和劃分的預評價單元,對工程具有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性和定量評價,重點放在:

  ——井噴及火災、爆炸;

  ——油氣逸出及烴類火災、爆炸;

  ——火災爆炸所導致的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硫化氫、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逸出所導致的人員傷害;

  ——其他引起的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重大危險源。

  定性評價:按照選定的預評價方法和劃分的預評價單元,對工程具有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性評價,確定危險產生的原因及可能產生的危害(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提出防范措施。

  定量評價:按照選定的預評價方法和劃分的預評價單元,對工程具有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量評價,確定危險發生的概率及可能產生的危害(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的大小,計算風險度(內部風險及社會風險),提出防范措施。

  評價結果分析包括: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結果小結與危險和風險損失控制的優先度。

  4.2.15 有害因素預評價。

  4.2.15.1 毒物有害評價。

  4.2.15.2 噪聲有害評價。

  4.2.15.3 其他有害評價。

  4.2.15.4 評價結果分析。

  4.2.16 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4.2.16.1 從總圖布置和地面設施、工藝及設備以及應采取安全措施的其他方面等分別敘述:

  a) 分類列出油氣田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

  b) 補充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4.2.16.2 針對油氣田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分析后,對項目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補充措施及建議,主要分為:

  a) 事故預防措施。

  b) 事故一旦發生時的減輕措施。

  4.2.17 事故應急預案框架: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有針對性地提出緊急危險情況下的框架式事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

  a) 井噴事故。

  b) 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c) 硫化氫溢出及中毒事故。

  d) 重大油氣泄漏、跑冒事故。

  e) 自然災害,如洪水、海冰、雷擊等。

  4.2.18 安全預評價結論:

  a) 歸納、綜合以上評價結果。

  b) 油氣田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是否滿足有關安全法規、標準要求。

  c) 工程存在的固有危險及危險程度。

  d) 油氣田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可有效防范工程的固有危險。

  e) 仍存在的安全問題或不足。

  f) 提出今后解決的方向。

  4.3 海上油氣田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4.3.1 預評價范圍:

  a) 預評價范圍為ODP(總體開發方案)報告所包括的范圍,其主要構成有海上鉆采平臺、設施,水下井口設施(采油樹),海底管道、電纜,單點系泊、海上浮式生產儲油裝置(FP-SO),海上輸油碼頭和人工島,為油氣田提供服務的直升機、守護船及陸上終端等所有與海洋油氣處理有關的各種設施。

  b) 當開發期與已有設施發生聯合共用關系時,預評價范圍還應包括公用工程部分。

  4.3.2 建設項目概況。

  4.3.2.1 建設單位簡介:簡述項目所在的建設單位基本情況。

  4.3.2.2 油氣田概況:建設項目選址、總圖及平面布置、生產規模、工藝流程、主要設備、主要原材料、產品、經濟技術指標、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等。

  a) 油氣田地理位置(地理位置圖、帶風玫瑰圖和比例尺等)。

  b) ODP設計原則。

  c) 油氣田規模(儲量、油氣田面積、產能)、開發特征、生產方式。

  d) 建設項目性質(新建、改建、擴建)及投資。

  4.3.2.3 自然環境條件、水文氣象數據:

  a) 風、浪、流一般環境條件。

  b) 海底地貌、附著生物等。

  c) 水深、水位、水溫。

  d) 大霧天數、雪、降雨量。

  e) 氣溫。

  f) 海冰、臺風。

  g) 地震、海嘯。

  h) 軍事、漁業、自然保護區等周邊環境情況。

  4.3.2.4 地質油藏數據:

  a) 油田特征。

  b) 油氣組分及特征。

  c) 地質儲量、動用儲量、可采儲量。

  d) 油田面積、油層深度。

  e) 地層壓力、井口壓力。

  f) 地層溫度、井口溫度。

  g) 年度配產。

  4.3.2.5 油氣田布局(置)及主要設施:

  a) 總平面布置(附油氣田總平面布置圖)。

  b) 主要設施及生產工藝簡述(附工藝流程圖)。

  c) 生產工藝參數。

  d) 儲存、外輸。

  e) 輔助生產設施和公用工程。

  4.3.2.6 工程主要設計參數:

  a) 產品。

  b) 平臺載荷、生產期。

  c) 產能。

  d) 油、氣、水井井數。

  e) 生產時率。

  f) 設計壽命。

  4.3.2.7 生產組織:

  a) 列出組織機構圖并簡述組織機構及定員。

  b) 組織管理簡述。

  4.3.2.8 安全系統:

  a) 探測與報警。

  b) 應急與關斷。

  c) 消防。

  d) 救生與逃生。

  e) 直升機。

  4.3.2.9 ODP設計采用的極值。

  4.3.2.10 附有關設計圖紙及其他資料。

  4.3.3 項目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分階段辨識油田開發建設、生產作業等各個階段中的重大危險源及固有或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內容,對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應準確、全面、無遺漏;針對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特點,對導致事故、危害條件的直接原因、誘導原因進行分析。

  a)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

  b)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布(存在的部位、崗位)。

  c) 主要危險、有害物料的數量、強度或濃度和危害特性。

  d)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產生原因及其主要條件。

  e) 危險、有害因素可能引起的事故和危害后果的形式。

  f) 提供危險區域劃分圖。

  g) 針對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明確項目風險特點和評價的重點內容。

  h) 同類事故案例與事故原因分析。

  4.3.4 預評價單元劃分及預評價方法選擇。

  4.3.4.1 預評價單元劃分原則:

  a) 根據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特點劃分預評價單元。

  b) 一個系統設施、裝置的一個相對獨立部分并有一定功能特點的可劃分為一個單元。

  c) 重要設備、單體等亦可單獨劃分為一個單元。

  d) 預評價單元劃分應合理并無遺漏。

  4.3.4.2 預評價方法選擇:

  a) 根據項目的風險特點有針對性地選擇主要評價方法和輔助評價方法(包括定性和定量評價方法)。

  b) 選定的方法應科學、合理并且適用,輔助評價方法應能起到彌補性和驗證性作用。

  c) 除根據項目特點選擇評價方法外,海上工程設施推薦以PHA方法為主,陸上處理廠推薦以DOW/MOND指數法為主。

  d) 可根據新技術選擇其他先進評價方法。

  e) 預評價方法簡介。

  4.3.5 定性、定量評價:根據選擇的評價方法,對海上油氣田開發工程項目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定量(包括半定量)評價,以確定事故可能發生的部位、頻次、嚴重程度的等級及相關結果,提出防范措施。

  4.3.5.1 預評價應考慮的因素要求:

  a) 各單元潛在危險性評價,各單元的危險性明細并定性、定量描述。

  b) 評價應采用最新統計資料,應對ODP報告中已采用的安全對策措施進行校核。

  c) 生產操作期間各單元的分析與評價。

  d) 設施遭破壞時各單元的分析與評價。

  e) 操作失誤時各單元的分析與評價。

  f) 溫濕度等受環境因素影響時各單元的分析與評價。

  g) 火災、爆炸風險分析與評價。

  h)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定員、床位與作業人員等的合理性分析。

  i) 對需增加措施的各單元評價。

  j) 綜合整個項目或系統評價。

  k) 危險、有害因素導致事故發生的類型及其危險等級。

  l) 最低合理可行原則說明。

  m) 以往同類重大事故案例對比分析。

  n) 列出各單元事故發生的概率、危險等級、原ODP設計達不到要求的單元等。

  4.3.5.2 評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生產工藝設備與設施:

  1) 各項主工藝流程(原油處理系統、天然氣處理系統、儲運工藝、氣體處理廠等主工藝流程)。

  2) 主要設備選擇及配備。

  3) 物料的種類、儲存方式。

  4) 輔助生產設施和公用工程(含油污水、注水處理系統工藝流程、燃料氣系統、柴油系統等)。

  5) 水下生產系統。

  6) 火炬、放空系統(包括冷放空)。

  7) 惰性氣體系統。

  8) 各類海底管道及立管保護。

  9) 各類海底電纜及立管保護。

  10 電氣安全、通風換氣。

  b) 施工作業:

  1) 鉆井、完井、井下作業、項目相關的維修改造。

  2) 建造施工。

  3) 吊裝、安裝、調試。

  4) 生產作業、生產關聯作業與活動。

  c) 油氣田布置、儲運:

  1) 選址。

  2) 總體布置。

  3) 直升機甲板。

  4) 儲存。

  5) 外輸與運輸。

  6) 硫化氫、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物質。

  d) 控制、探測、報警系統(控制及判斷、儀表控制、安全聯鎖和保險裝置、工藝參數控制、工藝過程的安全控制):

  1) 監護系統。

  2) 井口安全控制系統。

  3) 有毒有害、火災與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

  4) 報警系統。

  5) 霧笛、聲納。

  e) 消防系統及設備:

  1) 固定滅火系統。

  2) 移動滅火系統簡要說明。

  f) 防火防爆其他措施。

  g) 逃生及救生系統:

  1) 逃生產系統(逃生通道、標志)。

  2) 救生系統。

  h) 應急系統:

  1) 應急電源系統。

  2) 應急配電系統。

  3) 應急照明系統。

  4) 應急關斷系統。

  5) 應急通信系統(有線和無線通信)。

  i) 救護醫療系統:

  1) 救護設施。

  2) 救護器具。

  3) 救護交通工具。

  j) 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的風險分析。

  k) 自然、客觀環境風險分析。

  l)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控制措施分析。

  4.3.5.3 評價結果分析:

  a) 評價選取的主要數據、參數及取值合理性確認。

  b) 建立的數學模型或采用的計算模式等是否合理。

  c) 重點危險、有害作業和崗位明細。

  4.3.6 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4.3.6.1 安全對策措施的原則:

  a) 遵循最低、合理、可行原則。

  b) 安全技術措施應遵循的等級順序原則。

  c) 根據定性、定量評價結果,提出消除或減弱危險、有害因素的技術和管理措施。

  d) 對策措施還應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4.3.6.2 安全對策措施要求:

  a) 總體布置方面的安全對策措施。

  b) 防火、防爆安全對策措施。

  c) 工藝和設備、裝置方面的安全對策措施。

  d) 安全工程設計方面的對策措施。

  e) 安全管理方面的對策措施。

  f) 其他綜合性對策措施。

  g) 采用新技術的安全要求。

  4.3.6.3 項目安全對策措施情況:從總圖布置和設備布置、工藝裝置、已有安全措施等方面分別敘述。

  a) 分類列出油氣田建設項目ODP報告中已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

  b) 分類列出應補充的安全對策措施。

  針對油氣田建設項目ODP報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分析后,對項目仍存在安全問題,提出應補充的安全對策措施。

  4.3.6.4 建議:

  a) 明確下一步應解決的安全問題,并提出解決的方向。

  b) 對下階段設計的指導性要求。

  c) 項目需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及安全事項。

  d) 事故預防措施。

  e) 事故一旦發生時的減輕措施。

  4.3.7 安全預評價結論:

  a) 歸納、綜合以上評價結果。

  b) 油氣田建設項目ODP報告中提出的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是否滿足有關安全法規、標準要求。

  c) 建設項目存在的固有危險及危險程度。

  d) 油氣田建設項目ODP報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可有效防范項目的固有危險。

  e) 仍存在的安全問題或不足。

  f) 提出今后解決的方向。

  4.4 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4.4.1 預評價范圍:包括輸送管道、中間分輸站、加壓站、清管站、閥室、首末站及配套公用工程和油庫、城市供氣管網(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

  4.4.2 建設項目概況:

  a) 建設單位簡介:簡述項目所在的建設單位基本情況。

  b) 管道概況應包括:建設規模、性質及投資,輸油(氣)工藝(含基本參數、供油氣方案、工程主要項目組成)。

  c) 線路工程應包括:線路走向(管道線路走向示意圖)、沿線自然環境概況(含氣象條件、工程地質、水文、斷裂帶構造和地震)、管道用管、管道敷設、穿跨越工程[含大型河流穿跨越、中小型河流穿跨越、沖溝穿跨越、水網地區穿越、公路穿越、鐵路穿越、山區隧道、管道與其他建(構)筑物交叉工程、管道與非油田設施等]、管道外防腐與內涂層、陰極保護。

  d) 工藝站場應包括:站場設置(站場平面布置圖)、站場工藝(站場工藝流程圖)。

  e) 道路工程應包括:伴行公路。

  f) 自控與通信應包括:自動控制、通信。

  g) 給排水及消防應包括:給排水、消防。

  h) 主要工程量:宜按管道干線、穿跨越工程、附屬工程、線路土石方量、站場挖填土石方量、管道防腐、站場數量、通信光纜等列表說明。

  i) 組織機構及定員應包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及崗位分配等。

  j) 改擴建管道的安全、衛生、消防現狀(管道已有安全衛生消防保障體系及其外部依托情況)。

  k) 改擴建管道的安全管理現狀。

  l) 施工隊伍應包括:資質、業績和能力。

  4.4.3 工程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4.4.3.1 主要物料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a) 主要物料危險因素分析;

  1) 主要物料(原油、成品油、天然氣)危險特性;

  2) 主要物料火災、爆炸特性列表;

  3) 主要危險因素分析:原油、成品油的易流動、易揮發、易燃、受熱沸溢、易帶靜電等性質,硫化氫的腐蝕性。

  b) 主要物料有害因素分析:

  1) 主要物料(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組分毒性、硫化氫)有害特性;

  2) 主要物料有害特性列表。

  4.4.3.2 工藝過程及工程站場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a) 工藝過程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 油、氣輸送過程。

  2) 其他工藝過程。

  b) 工程站場危險、有害因素分析:首末站、加壓站、中間站、計量站、清管站等。

  c) 公用工程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d) 工程危險場所危險程度分級及主要危險場所。

  4.4.4 其他危險、有害因素分析:主要包括物體打擊、機械傷害、電氣傷害、高低溫危害、交通事故等。

  4.4.5 自然災害和社會危害因素分析:主要包括洪水、地震、颶風、地質災害、雷擊、人為破壞等。

  4.4.6 同類事故案例與事故原因分析。

  4.4.6.1 同類事故案例。

  4.4.6.2事故原因分析。

  4.4.7 預評價單元劃分及預評價方法選擇。

  4.4.7.1 預評價單元劃分:

  a) 預評價單元劃分原因則:

  1) 根據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特點劃分預評價單元。

  2) 一個系統設施、裝置的一個相對獨立部分并有一定功能特點的可劃分為一個單元。

  3) 重要設備、單體等亦可單獨劃分為一個單元。

  4) 預評價單元劃分應合理并無遺漏。

  b) 按管道輸送工藝過程可劃分以下幾個單元(也可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和特點做更細的劃分):

  1) 按管道所在地區等級劃分成若干預評價單元,再依據管道埋深、管道壁厚、土壤類型、地質類型等明顯變化的地方,進一步劃分成子單元。

  2) 工程站場:按工程站場的特點劃分成若干預評價單元,同類型站場歸類評價,如首站、中間壓氣站、分輸站、清管站、末站等。

  3) 公用設施。

  c) 預評價單元工藝參數:油、氣的組成以及溫度、壓力、流量或總量等。

  4.4.7.2 預評價方法選擇:

  a) 油氣管道建設項目預評價常用的方法包括:

  1) 管道危險度評價法。

  2) 故障樹分析。

  3) 道化學公司火災、爆炸危險指數評價法。

  4) 火災、爆炸、毒性指數評價法。

  5) 管道風險評價法。

  6) 其他安全預評價方法。

  b) 預評價方法簡介:簡單介紹選用的預評價方法。

  4.4.8 定性、定量評價:按照選定的預評價方法和劃分的預評價單元,對工程具有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性和定量評價。重點放在:

  ——工程站場火災、爆炸、毒性評價。

  ——工程站場火災、爆炸災害評估。

  ——管道風險評價。

  ——其他引起的人員傷害。

  4.4.8.1 定性評價:按照選定的預評價方法和劃分的預評價單元,對工程具有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性評價,確定危險產生的原因及可能產生的危害(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提出防范措施。

  4.4.8.2 定量評價:按照選定的預評價方法和劃分的預評價單元,對工程具有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量評價,確定危險發生的概率及可能產生的危害(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的大小,計算風險度(內部風險及社會風險),提出防范措施。

  4.4.8.3 評價結果分析:

  a) 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結果小結。

  b) 危險和風險損失控制的優先度。

  4.4.9 有害因素預評價。

  4.4.9.1 毒物有害評價。

  4.4.9.2 噪聲有害評價。

  4.4.9.3 其他有害評價。

  4.4.9.4 評價結果分析。

  4.4.10 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應從總圖布置和建筑方面(包括總圖運輸、建筑與結構)、工藝和設備、裝置方面[包括管道線路工程、輸油(氣)工藝、輸油(氣)站場、主要設備、管道防腐、自控與通信系統、供電系統、給排水及消防等]、應采取的其他綜合措施(管道經過災害性工程地質段等)分別闡述。

  ——分類列出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

  ——補充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針對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已提出的安全措施分析后,對工程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補充措施及建議,主要分為:

  ——事故預防措施。

  ——事故一旦發生時的減輕措施。

  4.4.11 事故應急預案框架: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應急預案組織機構的特點,有針對性地提出緊急危險情況下的框架式事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

  a) 火災爆炸事故。

  b) 重大油氣泄漏、跑冒事故。

  c) 自然災害搶險。

  4.4.12 安全預評價結論:

  a) 歸納、綜合以上評價結果。

  b) 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是否滿足有關安全法規、標準要求。

  c) 建設項目存在的固有危險及危險程度。

  d) 油氣田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可有效防范項目固有的危險。

  e) 仍存在的安全問題或不足。

  f) 提出今后解決的方向。

  4.5 石油化工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4.5.1 預評價范圍:主要為生產裝置,如有必要還應包括儲運系統(含中間罐區)、配套公用工程和輔助生產系統。

  4.5.2 建設項目概況:

  a) 建設單位簡介:簡述項目所在的建設單位基本情況。

  b) 工程簡介應包括:建設規模(加工量/年、儲量)、建設性質及投資。

  c) 地理位置與廠區平面布置(地理位置圖、設備平面布置圖、帶風玫瑰圖和比例尺等)。

  d) 自然條件應包括:氣溫、濕度、氣壓、風速、風壓和主導風向、降雨雪量、凍土、雷暴日數、地震基本烈度以及水文地質等。

  e) 工藝裝置及工藝流程應包括:工藝技術、工藝裝置及工藝參數(含主要原、輔物料消耗,主要工藝操作參數)、工藝設備(宜按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項列表說明)。

  f) 自控系統。

  g) 給排水。

  h) 供電、通信。

  i) 組織機構及定員應包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

  j) 安全、衛生、消防現狀應包括:建設單位安全衛生消防保障體系及能提供給項目的依托情況。

  4.5.3 工程危險、有害因素分析。項目各裝置工藝特點和工藝過程危險性分析包括:

  a) 裝置及設備的平面布置、工藝主要特點及工藝過程危險性。

  b) 項目各裝置危險、有害因素分析應包括:物料、操作條件的危險性、毒性、噪聲、放射性對人體的有害性。

  c) 自然災害因素分析應包括:地震、地質災害、雷擊、暴風雨等。

  d) 其他危險因素分析應包括: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電氣傷害、高低溫危害、化學灼傷、溶劑中毒等。

  4.5.4 同類事故案例與事故原因分析。

  4.5.4.1 同類事故案例。

  4.5.4.2 事故原因分析。

  4.5.5 小結。

  4.5.6 預評價單元劃分及預評價方法選擇。

  1.5.6.1 預評價單元劃分:

  a) 預評價單元劃分原則:

  1) 根據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特點劃分預評價單元。

  2) 一個系統設施、裝置的一個相對獨立部分并有一定功能特點的可劃分為一個單元。

  3) 重要設備、單體等亦可單獨劃分為一個單元。

  4) 預評價單元劃分應合理并無遺漏。

  b) 預評價單元劃分:按本項各裝置工藝流程特點和不同工藝過程的危險性可劃分成若干預評價單元,并列表說明各單元名稱。

  按生產裝置的工藝過程劃分成若干預評價單元,劃分情況詳見附錄C。

  c) 預評價單元工藝參數:物料的組成、溫度、壓力、流量或總量等。

  4.5.6.2 預評價方法選擇:

  a) 石油化工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常用的方法包括:

  1) 日本勞動省六階段評價法。

  2) 預先危險性分析法。

  3) 故障樹分析。

  4) 事件樹分析。

  5) 道化學公司火災、爆炸指數評價法。

  6) 蒙德火災、爆炸、毒性指數評價法。

  7) 故障類型及影響分析。

  8) 液體泄漏模型。

  9) 氣體泄漏模型。

  10) 其他安全預評價方法。

  b) 預評價方法簡介:簡單介紹所選用的預評價方法。

  4.5.7 定性、定量評價:按照選定的預評價方法和劃分的預評價單元,對項目具有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性和定量評價,重點放在:

  a) 裝置火災、爆炸、毒性評價。

  b) 裝置火災、爆炸災害評估。

  c) 有毒有害物質所導致的人員傷害。

  d) 其他引起的人員傷害。

  4.5.7.1 定性評價:按照選定的預評價方法和劃分的預評價單元,對工程具有的重大危害源進行這惡性循環進行定性評價,確定危險產生的原因及可能產生的危害(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提出防范措施。

  4.5.7.2 定量評價:按照選定的預評價方法和劃分的預評價單元,對工程具有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量評價,確定危險發生的要概率及可能產生的危害(人員傷這財產損失)的大小,計算風險度,提出防范措施。

  4.5.7.3 評價結果分析: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結果小結以及危險控制的優先度。

  4.5.8 有害因素預評價。

  4.5.8.1 毒物有害評價。

  4.5.8.2 噪聲有害評價。

  4.5.8.3 放射性有害評價。

  4.5.8.4 其他有害評價。

  4.5.8.5 評價結果分析。

  4.5.9 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a) 應從總圖布置和建筑方面(包括裝置四鄰、建筑與結構)、工藝和設備(包括設備平面布置、主要設備、防腐、自控與通信系統、供電系統、給排水及消防等)、應采取的其他綜合措施等分別闡述。
  1) 分類列出石油化工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已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

  2) 補充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b) 針對石油化工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分析后,對工程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補充措施及建議,主要分為:

  1) 事故預防措施。

  2) 事故一旦發生時的減輕措施。

  4.5.10 事故應急預案框架: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應急預案組織機構特點,有針對性地提出緊急危險情況下的框架式事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

  a) 火災爆炸事故。

  b) 中毒事故。

  c) 重大油氣泄漏、跑冒事故。

  d) 自然災害搶險。

  4.5.11 安全預評價結論:

  a) 歸納、綜合以上評價結果。

  b) 石油化工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是否滿足有關安全法規、標準要求。

  c) 建設項目存在的固有危險及危險程度。

  d) 石油化工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可有效防范工程的潛在危險。

  e) 仍存在的安全問題或不足。

  f) 提出今后解決的方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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