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標準由石油工業安全專業標準經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遼河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章啟成、李勇、安丙杜、劉慶。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海上試油作業的基本條件、一般規定、試油設備、試油作業等基本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在淺海區域內進行的試油作業。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SY5747 灘海石油建設工程安全規則
SY6204-1996 淺海測井作業安全規程
SY6307-1997 淺海鉆井安全規程
SY6321-1997 淺海采油與井下作業安全規程
SY6345 淺海石油作業人員安全資格
SY6432-1999 淺海石油作業井控要求
SY6504-2000 淺海石油作業硫化氫防護安全規定
海洋石油作業守護船安全管理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 1990年9月18日頒發 1990年12月25日實施
[NextPage]
3 基本條件
3.1 海上試油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應符合SY6345的要求。
3.2 從事海上試油作業的平臺應符合SY6321-1997中3.3,3.4的要求。
3.3 試油設施應持有國家海洋石油作業安全主管部門認可的發證檢驗機構出具的有效驗證書。
3.4 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應按海上石油相關規定配備。
3.5 硫化氫防護裝備配置應符合SY6504-2000中第4章的要求。
3.6 除滿足3.4,3.5的要求外,還應配備防爆手電10個、消防員裝備4套、便攜式可燃氣體探測儀2個。
4 一般規定
4.1 試油作業應明確安全負責人,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
4.2 按SY5747的要求劃分試油作業危險區及危險部位,在醒目部位設立安全標志和警示。
4.3 上崗作業人員應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4.4 試油作業前,應編寫試油地質設計和試油施工設計,試油施工設計中應有安全要求,試油地質設計及試油施工設計的設計人、審核人及審批人要分別簽字。
4.5 試油前應進行一次消防、棄平臺演習,每次射孔前應進行一次井控演習,并做好記錄。
4.6 試油開、關井及管線試壓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區。
4.7 試油與其他作業聯合(交叉)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4.8 試油作業期間,應配備符合《海洋石油作業守護船安全管理規則》要求,且具有相應消防能力的守護船,并在平臺附近守護。
4.9 試油作業安全應急預案應經上級安全部門審批。
4.10 試油前應告知試油安全注意事項。
4.11 試油現場應留有符合規定的逃生通道。
4.12 發生事故或險情,按應急預案進行搶險,并符合SY6321-1997中第11章的要求。
5 試油設備
5.1 井控設備
5.1.1 防噴器組按設計壓力的1.2倍試壓,穩壓15min合格,并做好記錄。
5.1.2 防噴器至鉆井泵、防噴器至固井泵系統應按設計壓力的1.2倍試壓,穩壓15min合格,并做好記錄。
5.2 采油樹及管匯
5.2.1 各閥門開關靈活好用,采油樹、閥門、管匯按設計壓力的1.2倍試壓,穩壓15min合格,并做好記錄。
5.2.2 可調油嘴的針形閥桿、針形閥座完好無損;固定油嘴尺寸齊全、規格統一、完好無損。
5.2.3 管匯上游應安裝緊急關閉閥,設置兩個緊急關閉閥控制開關,一個設在井口,另一個設在安全區內。
5.2.4 儲油罐流程應具備分流掃線功能。
5.3 容器
5.3.1 換熱器、分離器按設計壓力的1.2倍試壓,穩壓15min合格,并做好記錄。
5.3.2 換熱器、分離器破裂盤明碼應注明破裂壓力,安全閥應調試到工作壓力。
5.3.3 換熱器恒溫調節功能良好。
5.3.4 分離器油、氣、水管路應暢通。
5.3.5 計量罐、儲油罐液位顯示準確。
5.3.6 計量罐、儲油罐應裝設呼吸閥、阻火器,取樣孔蓋應符合安全要求。
5.3.7 計量罐應有伴生氣排出口裝置,確保伴生氣安全排放。
5.4 輸油泵
5.4.1 輸油泵電機及電纜應符合防爆要求。
5.4.2 電動設備外殼應有接地保護措施。
5.5 燃燒器
5.5.1 燃燒臂應擺放平穩,旋轉部位靈活、固定牢靠。
5.5.2 試油前應對氣管線掃線。
5.5.3 電打火裝置功能良好。
5.6 試井設備
5.6.1 試井防噴管應按設計壓力的1.2倍試壓,穩壓15min合格,并做好記錄。
5.6.2 絞車拉力計、計數器性能符合要求。
5.6.3 電機及電纜應符合防爆要求。
5.7 其他平臺相關設備
5.7.1 指重表、泵壓表、扭矩表、泵沖計數器、阻流管匯壓力表應定期校驗,并做好記錄。
5.7.2 壓縮空氣、蒸汽、水管線及電路應暢通,處于備用狀態。
5.7.3 鉆井泵、固井泵系統工作正常,處于備用狀態。
5.7.4 提升系統工作正常,處于備用狀態。
6 試油作業
6.1 按試油施工設計要求進行作業。
6.2 井控應符合SY6432-1999中第5章的要求。
6.3 試油作業中的防火防爆應符合SY6307-1997中第6章的要求,用電安全應符合SY6307-1997中第8章的要求,爆炸品的使用應符合SY6204-1996中第7章的要求。
6.4 放噴時,應使用下風向處的燃燒臂,風向轉變時及時調整燃燒臂。
6.5 燃燒器燃燒時,定時檢測平臺受熱甲板邊緣的空氣溫度;當溫度大于50℃時,應采取冷卻措施直至關井。
6.6 放噴期間定期檢測H2S含量,按SY6504-2000中第7章、第8章的要求采取防護及撤離措施。
6.7 酸化等施工作業時,發現滲漏征兆應立即停泵處理。
6.8 醫務人員備足藥品,隨時救助受傷人員。
發布單位: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04-7-3發布
提出單位: 石油工業安全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起草單位: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遼河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
批準單位: 國家標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