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國家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煤礦安全監察局及北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中央管理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配合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戰略研究,全面規劃“十五”后期和“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產領域的科技工作,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編制了《國家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2004—2010)。該規劃在分析安全生產科技發展現狀和科技需求的基礎上,研究確定了安全生產領域的重點科技任務,提出了實現科技發展目標的保障條件和措施。
現將《國家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2004—2010)印發給你們,請參照本規劃,并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組織做好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發展工作,加快提升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和保障水平,促進我國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
二○○四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