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函
【發布單位】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關于征求《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函
煤安監司函辦〔2017〕32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現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征求意見稿)》(見附件,可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征求意見”欄目下載)廣泛征求意見,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認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見,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組織本轄區內有關煤礦企業研究提出修改意見,于2017年7月25日前將書面意見連同電子版一并反饋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
聯系人及電話:潘霄,010—64464064(帶傳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21號;
郵政編碼:100713;
電子郵箱:panx@chinasafety.gov.cn。
附件: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征求意見稿)》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