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的公示
2017-12-29
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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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的公示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評選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通知》(安監總人事〔2017〕57號)要求,經逐級推薦和評選,并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審核,擬表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先進單位199個、先進個人1973名。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揚民主,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現將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9日)。
公示期間,對擬表彰對象如有不同意見,可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信函等形式,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反映(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反映情況須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電話:010—64463319
傳真:010—64463554
電子郵箱:hanb@chinasafety.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21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干部二處
郵政編碼:100713
附件: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擬表彰名單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