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山煤礦發生10•7水煤泥重大事故后,北京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牽頭成立了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內保局、市總工會、市監察局和市國資委等部門參加的事故調查組,并聘請國家煤礦水文地質安全方面的專家組成了專家技術組。經現場勘察、調查取證、技術分析和專家論證,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清。
因煤田地質構造發育,煤巖層原生結構被破壞,吸水性強。煤體長期受到滴淋水浸濕后,吸水松散軟化、泥化、強度降低,水和煤粉混合形成流體狀水煤泥,當工作面具有適當的臨空面時,在應力及自重的作用下煤體失穩,水煤泥在一定條件下迅速堆積、突出。由于這種水煤泥突出無征兆、瞬時突發,極易形成災害。為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認真吸取大安山煤礦“10•7”事故教訓,煤礦采掘工作面出現滴淋水異常時必須立即停產。
二、堅決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對工作面由上至下進行水患探查,并制定詳細的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若發現有水,必須查清水源,徹底放盡后,方可恢復生產。
三、加強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使從業人員對水煤泥突出的危害有充分認識,提高自保和互保的防范能力。
四、加強礦井地質及礦井水文地質研究的基礎工作,充分認識大氣降水與采掘工作面涌水的關系,超前制定防治水煤泥突出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