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水利廳(局)、衛生廳(局)、教育廳(委、局):
農村學校飲水安全是整個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作非常重視,國務院領導同志多次就做好這項工作作出批示。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衛生部在《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工作的通知》(發改農經〔2005〕920號,以下簡稱《通知》)中明確要求各地要建設好農村學校的飲水安全工程,保證學生喝上符合衛生標準的水。為貫徹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精神,具體落實三部委《通知》要求,切實解決農村學生飲水衛生安全問題,現就做好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各有關地方發展改革、水利、衛生、教育行政部門,要從保障青少年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做好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抓緊實施已列入經國務院批準的《2005-2006年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程規劃》范圍內的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確保工程按計劃竣工發揮效益。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編制“十一五”及以后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規劃時,應將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作為建設重點統籌納入其中。在年度當中實施的建設項目,必須符合規劃,并按照建設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和履行審批手續。
二、明確責任、密切配合。三部委《通知》已經規定了各級發展改革、水利、衛生部門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工作中的責任,以此為基礎,在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中,發展改革部門要承擔起規劃實施的監督職能,確保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納入規劃統一實施;水利部門在編制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時,還要充分征求教育部門的意見;衛生部門要同時做好農村學校飲水水質監測、檢測;教育部門要及時提出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建議,并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積極負責做好配合工作。
三、強化宣傳、鞏固成果。存在飲水安全問題的農村地區,大多基礎條件落后,群眾飲水健康意識差,因此,在農村學校中向學生傳授飲水衛生安全、水源環境保護以及節水知識,并通過學生將有關知識傳遞給家庭和社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教育部門應當結合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重視做好相關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以推動廣大農村居民提高相關的認識水平,同時保證飲水安全工程持久發揮效益。
各有關地方發展改革、水利、衛生、教育部門要根據上述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上報本地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落實情況時,將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實施情況及通過該工程項目的實施受益學生的數量作為專項內容一并進行統計匯總。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 利 部
衛 生 部
教 育 部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