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十一五”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國務院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有關中央企業,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全國科技大會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全面規劃"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產領域的科技工作,實施"科技興安"戰略,按照《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指導方針、目標和總體部署,以及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編制了《"十一五"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
《"十一五"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在分析安全生產科技發展現狀和需求的基礎上,研究確定了安全生產科技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和主要任務,提出了實現科技發展目標及主要任務的保障條件和措施。
現將《"十一五"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做好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發展工作,加快提升安全生產科技支撐能力和水平。
二OO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十一五"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