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中長期規劃綱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交通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單位,部管社團,有關交通企業:
《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中長期規劃綱要》已于2008年1月21日經交通部職業資格制度領導小組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與部評價中心聯系。
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中長期規劃綱要
為科學規劃和指導新時期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健全我國交通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體系,在交通行業全面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充分發揮職業資格工作在促進現代交通業科學發展中的作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精神,以及公路水路交通發展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和形勢
(一)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現狀。
2002年交通部開展了《公路水路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建設框架》研究。2003年交通部職業資格制度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立,正式啟動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急需先建”的原則,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穩步推進,開局良好,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管理體制初步建立。2005年,成立了交通專業人員資格評價中心(交通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初步形成了部職業資格制度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歸口管理、業務司局監督指導、專門機構承辦的工作格局。各省(區、市)交通部門職業資格工作,初步形成了職業資格制度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人事部門牽頭、業務部門參與、專業局或專門機構承辦的工作格局。
——出臺了4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交通部印發了《交通行業關鍵專業技術崗位職業資格制度建設實施方案(試行)》,初步明確了交通行業關鍵專業技術崗位職業資格制度建設總體框架。目前,交通部已經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先后出臺了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驗船師、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制度、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等4項國家職業資格制度。
——交通行業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建設(交通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扎實推進。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先后批復交通行業特有職業24個(含74個特有工種)。交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收費項目和標準已經得到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批準。交通部制定了《交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實施方案》及10個配套文件,成立了交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專家委員會,部署了國家職業標準、培訓大綱和題庫建設工作,在全國初步確認了50個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站。全國交通行業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有序展開。
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是一項新的事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現行的一些涉及交通行業的職業資格制度在專業設置、注冊管理等方面沒有體現交通部門的行業管理職能;交通行業一些從業人員資格還沒有納入國家職業資格制度體系;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基礎薄弱,特別是作為建立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依據的法律法規急需健全和完善,等等。
(二)面臨的形勢和要求。
到2020年,我國將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基本建成更安全、更暢通、更便捷、更經濟、更可靠、更和諧的交通運輸服務體系。這對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1993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建立和實施職業資格制度作出了一系列的決定,原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文件,國務院各行業主管部門陸續建立和實施了職業資格制度。這都要求交通行業加快建立和實施職業資格制度。
——隨著經濟全球化,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包括勞務市場在內的許多領域不斷開放,要不斷強化個人資格管理,并按照國際慣例實現國際雙邊和多邊互認。我國政府作出的入世承諾中,涉及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承諾包括5個領域的特別承諾和兩個方面的共性承諾,要求盡快建立和實施符合國際慣例的職業資格制度。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特別是《行政許可法》的實施,要求交通主管部門必須轉變職能,改變對從業人員的管理方式,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則,建立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和執業管理制度,明確從業人員的權利、義務與法律責任等,實行規范化、動態化管理。
——發展現代交通業,做好“三個服務”,實現交通又好又快發展目標,要求加強交通行業從業人員市場監管。交通行業是一個勞動密集型行業,90%以上的從業人員在交通建設和運輸領域第一線,其中許多從業人員的崗位直接關系公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要實現現代交通業科學發展目標,必須建立健全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不斷提高交通行業從業人員特別是關鍵崗位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
——交通職業教育培訓制度改革,要求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必須發揮導向作用。交通職業院校正在進行以就業為導向,以能力培養為核心的改革,要求根據職業標準和考試(鑒定)大綱及時修訂教學大綱,逐步實行學歷(文憑)和職業資格雙證書制度。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統領,以交通行業中關鍵崗位為重點,加快建立和實施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積極引導職業資格制度與有關制度相銜接,強化從業人員準入以及動態服務和管理;發展職業資格評價機構,充分發揮交通教育培訓機構和社團組織的優勢,全面推進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促進現代交通業科學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有利于交通發展、社會公認、業內認可、國際可比的原則對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進行科學規劃,并根據每個階段交通行業管理的實際需求和法律法規建設情況逐步建立和實施。
2.分類管理,整體推進。對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和能力水平評價制度進行分類建設和管理,積極引導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與從業準入制度、單位資質和信用體系評價制度、職業教育培訓制度和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相銜接,整體推進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
3.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堅持部職業資格制度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歸口管理,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團結協作,共同推進。
4.確保質量,注重實效。確保交通行業職業標準、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培訓教材、試題庫的質量,并根據行業發展適時更新;不斷改進職業技能鑒定和職業資格考試方式、方法;加強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管理和監督,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不斷提高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實效和社會認可度。
(三)發展目標及構想。
1.2010年發展目標。
總體目標:
到2010年,在交通行業關系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關鍵崗位,建立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制度體系,并依法實行從業準入管理,有效發揮其對交通行業從業人員管理的主體作用;在交通行業關系公眾利益的重要崗位,建立能力水平評價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其對交通行業從業人員的自律作用;對交通行業主要職業(工種),建立科學的職業標準體系和職業技能評價體系,充分發揮其對規范交通行業從業人員行為、提高技能水平的導向作用;建立分工明確、關系和諧、工作高效的職業資格工作新機制,逐步形成與交通事業發展相適應的、全行業廣泛參與的職業資格工作新格局。
具體目標:
——建立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體系。建立部、省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管理體系;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工協作、運行高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能夠滿足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員隊伍、質量督導人員隊伍、培訓師資和考評人員隊伍及專家隊伍。
——建立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體系。在現行交通行業管理法規對從業人員資格已有規定的專業(工種)領域,根據《行政許可法》和行業管理的實際需要,建立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或能力水平評價制度。
——初步建立交通行業職業標準體系。完成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已經批復的24個職業(74個工種)的國家職業標準、培訓教材的編寫工作,初步建立配套的職業技能鑒定試卷庫;初步完成交通行業主要職業(工種)的行業標準和培訓教材的編寫工作。
——建立全國交通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體系。在全國初步構建布局合理、特點鮮明的交通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站,有條件的省級交通部門建立交通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滿足交通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鑒定的實際需要。
——建立交通行業職業資格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建立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質量督導制度;建立培訓教師、質量督導人員誠信培訓和考核記錄制度;推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質量體系認證,建立退出和懲處機制。
——初步建立全國交通行業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在全國交通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建立滿足交通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和職業技能鑒定需要的培訓體系。
——初步建立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與從業準入制度、單位資質和信用體系評價制度、職業教育培訓制度和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相銜接的機制。職業資格制度在交通行業相關領域得到有效貫徹執行,在交通行業管理、職業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中的作用初步顯現。
2.2020年發展構想。
到2020年,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體系已經健全,并與一些發達國家開始互認,與交通行業從業準入制度、單位資質和信用體系評價制度、職業教育培訓制度和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相銜接的機制逐步形成;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體系更加完備,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更加科學、高效;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在交通事業發展中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關鍵崗位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明顯提高,從業行為更加規范。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交通行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1.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
——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職業資格;
——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職業資格;
——注冊驗船師職業資格;
——注冊結構工程師(橋梁工程)職業資格;
——國際海運師職業資格;
——其他(隨著交通行業職業資格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逐步在交通行業中關系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關鍵崗位建立健全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
2.能力水平評價制度。
——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水平評價制度;
——船舶理貨人員能力水平評價制度;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能力水平評價制度;
——救撈及水下工程人員能力水平評價制度;
——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人員能力水平評價制度。
——其他(隨著交通行業職業資格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逐步在交通行業中關系公眾利益的重要崗位建立健全能力水平評價制度)。
3.理順與有關部門的關系,建立國家職業資格制度。
——注冊造價工程師(公路與橋隧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
——注冊監理工程師(公路與橋隧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
4.配合有關部門健全以下職業資格制度。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交通);
——注冊安全工程師(交通);
——注冊建造師(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
5.完成交通行業職業資格配套制度建設等工作。
建立健全與交通行業職業資格相配套的注冊管理或登記服務制度、執業管理制度、繼續教育制度等;適時開展有關專業學歷教育評估工作;開展與國(境)外職業資格的雙邊或多邊互認工作。
(二)建立健全交通行業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加快建立交通行業24個職業(74個工種)技能鑒定制度。加強交通行業新職業、新工種的調查研究,并爭取國家職業資格主管部門把交通行業主要職業(工種)納入交通行業特有職業(工種),逐步擴大交通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領域,適應交通行業職業教育、培訓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整體性的要求。
——建立健全交通行業主要職業(工種)技能競賽制度,不斷提高競賽質量,擴大社會影響。
——建立健全交通行業特有職業(工種)技師和高級技師資格的考評制度。不斷加大制度創新力度,充分發揮其對交通行業高技能人才的選拔、激勵作用。
(三)積極探索建立交通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積極探索建立道路運輸職業經理人、物流師、汽車租賃師、機動車評估師等具有交通行業特色、符合市場需求、有利行業發展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四)大力推進交通行業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
依法建立和完善交通行業關鍵崗位從業準入政策和實施辦法,加強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和對從業人員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
(五)大力推行交通行業職業資格的繼續教育制度。
抓緊制定注冊驗船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等職業資格制度的繼續教育標準和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體系,把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作為職業資格證書注冊或登記的重要依據,保證交通行業從業人員的知識更新。
(六)積極推進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與從業準入制度、單位資質和信用體系評價制度、職業教育培訓制度和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相銜接。
——積極推進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與從業準入制度相銜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交通行業關鍵崗位從業人員準入管理辦法,發揮職業資格對從業人員準入管理的作用。
——積極推進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與單位資質和信用體系評價制度相銜接。根據有關規定,將職業資格作為交通企業有關資質和信用體系評價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揮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對交通建設、運輸市場監管的作用。
——積極推進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與職業教育培訓制度改革相銜接。引導交通職業院校以就業為導向,以能力培養為核心,根據交通職業標準和考試(培訓)大綱及時修訂教學大綱,改進培養方式和方法,逐步實行學歷(文憑)和職業資格雙證書制度。
——積極推進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與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相銜接。交通企事業單位要根據有關法規,對交通行業關系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關鍵崗位嚴格執行從業準入規定,沒有執業資格的不得聘用;對已經建立職業資格制度的崗位,在招聘條件中要有明確規定。要充分發揮職業資格制度在單位職工培訓、考核、薪酬確定中的引導和激勵作用。
(七)加快編制交通行業主要職業國家標準、培訓教材和技能鑒定題庫。
加快制定交通行業主要職業國家標準,開發配套的職業技能培訓教材和鑒定題庫,逐步將交通行業工人技術等級標準更新為職業標準,并不斷提高職業標準、培訓教材和試題庫的質量。
(八)加強交通行業職業資格信息化建設。
抓緊建立健全全國交通行業職業資格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完善工作平臺、信息發布和查詢平臺、注冊管理平臺、繼續教育平臺、在線培訓平臺等功能;抓緊建立交通行業職業資格標準化考試系統,逐步推廣計算機模擬考試;加強交通行業職業資格信息統計工作,提高統計分析質量;逐步建立健全全國交通行業關鍵崗位從業人員注冊、從業情況信息庫,實現與業務管理部門和職業資格管理部門的全國聯網,定期對全行業從業人員素質進行分析,為行業主管部門提供決策支持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的領導。
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是關系交通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一件大事。各級交通部門和交通企事業單位,要從交通事業發展的大局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做好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的重要性;編制好本地區本單位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規劃,并納入本地區本單位發展規劃;要將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宏觀指導、組織協調和推動,切實把職業資格工作規劃確定的任務落到實處。
(二)創新機制,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
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政策性和專業性強,涉及面廣,是一個系統工程,要不斷強化部職業資格制度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辦公室的歸口管理,保證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體系的完整性和科學性。要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創新工作機制,強化交通業務部門對職業資格注冊和從業人員執業管理的主體地位,以及對職業資格專門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作用;強化交通教育主管部門對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業務指導,并發揮業務指導優勢;強化職業資格專門機構的承辦功能,充分發揮其人才和技術優勢,重點做好交通行業職業資格的技術性和事務性工作;發揮交通社團組織在職業資格培訓方面的牽頭作用,發揮交通院校和培訓機構等在職業資格培訓方面的基礎作用,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三)抓緊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的法規和政策建設。
根據行業管理的需要,抓緊制定交通行業職業資格法律法規,將對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方面的要求充實到交通法規的相關條款中。依法制定職業資格與交通行業從業準入、單位資質、開業條件、從業人員管理、職業教育培訓等相銜接的政策規定。將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從業準入制度納入交通綜合執法范疇,有效推動交通行業從業準入制度的實施。
(四)加強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機構和工作隊伍建設。
加強對交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鑒定站和培訓工作站的科學規劃和規范化管理,鼓勵有條件的交通院校、培訓機構等交通企事業單位建立特點鮮明的鑒定站或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站,并建立健全對這些機構的年檢評估制度。有條件的省級交通部門成立職業資格工作專門機構(交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各級交通部門要積極爭取資金,用于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形成穩定增長的投入機制,確保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的正常開展,不斷改善培訓和考試(鑒定)等工作條件。要加強職業資格管理人員、考務人員、技術支持人員3支隊伍建設,充實職業資格工作專職人員,積極組織職業資格管理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交流,切實提高職業資格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
(五)加強交通行業職業資格政策理論和考評技術研究。
加強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前瞻性、基礎性和應用型研究,掌握交通行業職業資格的基本屬性、發展規律及其與行業管理的關系,理清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體系的內在關系及與國(境)外相關職業資格制度的互認問題等,把握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的政策導向,為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的健康發展提供理論支撐。加強交通行業職業資格繼續教育、職業技能培訓方式和考評技術的研究,開發職業標準、培訓教材、命題等領域的新技術、新方法,不斷提高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質量。
(六)加強輿論宣傳,營造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的良好氛圍。
充分發揮交通行業報刊、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借助有關會議、文件和相關活動,大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職業資格方面的方針政策,宣傳推廣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宣傳表彰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先進單位和優秀工作者,不斷提高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在交通行業中的權威,擴大社會影響。動員各級交通部門、交通社團組織、交通院校、培訓機構和其他交通企事業單位,特別是交通專業學生和交通行業的廣大從業人員積極參與職業資格工作,努力營造有利于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的良好氛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