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中央企業:
根據《關于開展2008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08〕103號)安排,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以下簡稱組委會)將舉辦“安全在我心中”攝影、書畫大賽。該大賽作為2008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將于今年6月正式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重點,用多種形式推動安全發展,實現安全生產,生活安康,人民安樂,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精神動力、思想保證和文化氛圍。
二、組織機構
“安全在我心中”全國攝影、書畫大賽在組委會領導下,組委會辦公室負責活動的具體組織和實施。
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和中央企業要成立相應競賽組織機構(以下統稱各省級競賽組織機構),負責組織好本地區的大賽活動,動員廣大干部、職工和群眾積極參與,力求達到群眾性和專業性相結合。
三、參賽作品類別及要求
1.參賽作品類別
攝影、書法、漫畫、宣傳畫。
2.參賽要求
(1)參賽作品要緊緊圍繞安全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主旋律,突出“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的主題,巧妙、生動地揭示忽視安全隱患的危害,宣傳安全常識、安全技能和安全理念。作品內容要健康向上、格調高雅、創意獨特,貼近生活,富有表現力和感染力,體現以人為本、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訴求。
(2)參賽作品注明參賽類別。
(3)攝影作品:必須是原作品,黑白、彩色均可(電腦合成作品不得參賽),作品精制光面12吋樣片,附電子文件。
(4)書法作品:僅限于毛筆書法,各種書體均可參賽,作品尺寸不超過6尺整紙。各省級競賽組織機構須向組委會報送裝裱好的作品。
(5)漫畫作品在A3尺寸內(提交手稿或電子文件均可);宣傳畫作品提交A4彩樣和不小于200DPI的電子文件。
3.大賽組織工作要求
(1)各級競賽組織機構應積極組織廣大從業人員、社區居民和大、中專院校及相關機構、團體參賽,形成規模,擴大影響。
(2)各中央企業直接向組委會辦公室報送參賽作品。
(3)各級競賽組織機構可通過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網站等媒體廣泛發布大賽活動信息,倡導廣大市民積極參與。
四、競賽安排
1.2008年6月1日之前,各地區、各單位成立相應競賽組織機構,制定具體競賽方案,并在6月份安全生產月期間啟動競賽活動。
2.2008年8月15日各競賽組織機構收集參賽作品并組織初評。
3.2008年9月15日之前,各省級競賽組織機構向組委會辦公室報送代表本地區或中央企業參加全國比賽的作品,其中各省(區、市)競賽組織機構報送攝影、書法、漫畫、宣傳畫作品各30件,中央企業報送參賽作品各10件。
4.直接報送組委會辦公室的社會參賽作品,由組委會組織初評(作品提交截至日期:2008年8月15日)。
5.組委會辦公室將于2008年10月底在北京舉行全國大賽的頒獎儀式,同時舉辦優秀作品展。之后,組織優秀作品在全國巡回展覽。
五、評選方法
本次大賽活動評選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大賽組委會組織權威專家進行專業評審。
六、獎項設置
1.攝影、書法、漫畫、宣傳畫四類作品分別評獎。各項均設金獎一名,獎金5000元;銀獎三名,獎金3000元;銅獎六名,獎金1000元。優秀獎若干名。
2.大賽設優秀組織獎,以表彰報送作品獲獎的各級競賽組織機構。
七、其他事項
1.作者本人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著作權。所有參賽者必須聲明參賽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權,否則將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不聲明或拒絕聲明的將取消參賽資格。作品涉及的名譽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均由作者自行承擔。參賽作品送交后直至組委會使用該作品完畢,如發現參賽作品偽造、剽竊、侵權或第三方提出權利主張的,組委會有權隨時撤銷該作品的參賽權,撤銷已獲得的獎勵和榮譽,如組委會方因使用該參賽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權主張而導致處罰、經濟或名譽損失的,其后果由該作品提供者承擔。
2.參賽作品一經提交即視為參賽者聲明其擁有著作權或獨立發表權,同時許可大賽組委會有權對參賽作品進行展覽、刊登、網站展示、出版畫冊(刊)等,不另付稿酬(作者擁有大賽中和之后發表作品的權利),組委會在按上述方式使用其參賽作品時應當注明作者姓名,合作作品注明全部作者姓名和參賽人姓名。
3.參賽作品恕不歸還,敬請諒解。
4.參賽規則解釋權屬組委會。
聯系人:高躍東 胡蘭雨
電 話:010-64463642 64463647(帶傳真)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興化東里9號樓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宣傳教育中心大賽組委會辦公室
郵編:100013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委員會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