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汲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安委辦〔2008〕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入冬以來,一些地方接連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2008年11月14日6時13分,上海商學院學生宿舍樓發生火災,造成4名女生墜樓死亡,起火原因系學生違章使用“熱得快”,引燃周圍可燃物所致;11月22日5時45分,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金田商務大廈發生火災,造成8人死亡,起火原因系電氣線路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12月3日1時35分,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寬心老人公寓發生火災,造成7人死亡,起火原因系老人使用打火機不當引燃可燃物所致;12月4日1時41分,山東省青島市佳元邁克食品有限公司一棟單層彩鋼板職工宿舍發生火災,造成11人死亡,起火原因系遺留火種引燃床鋪所致;12月5日20時35分,安徽省銅陵市沙河路一商鋪發生火災,造成5人死亡,起火原因系電動車電瓶充電插座電源線短路引燃周圍可燃物所致;12月8日5時52分,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一民房發生火災,造成5人死亡,起火原因正在調查中;12月11日0時38分,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百匯服飾廣場發生火災,造成3人死亡,起火原因正在調查中;12月12日16時02分,山西省運城市中銀大道名人保健中心發生火災,造成7人死亡,起火原因正在調查中。
上述火災反映出部分生產經營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群眾消防常識缺乏,不會撲救初起火災,不會自救逃生,以致造成多人傷亡,教訓十分慘痛。為有效遏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堅持安全發展,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
今年以來,各地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的部署,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防安全形勢總體穩定。但火災隱患仍大量存在,舊的隱患沒有消除,新的隱患又不斷滋生,隱患整治反彈問題十分突出。特別是當前已進入冬季,氣候寒冷,風干物燥,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增多,加之元旦、春節即將來臨,人流、物流加劇,大型慶祝活動、商業促銷活動增多,公共場所人員密集,很多地區煙花爆竹燃放開禁,地震災區安置點消防安全條件較差,致災因素增多。同時,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一些企業處于倒閉或半停產狀態,消防安全管理難度加大,有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極易引發火災。面對當前嚴峻的火災形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安全發展,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認真研判分析本地火災形勢,查找影響消防安全的薄弱環節,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強化工作措施,堅決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大力消除火災隱患
各地要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消除火災隱患。要在元旦、春節前后組織公安、安全監管、住房建設、文化、工商等部門集中一段時間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加大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出租屋、城中村以及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堅決責令整改,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要實行政府掛牌跟蹤督辦;對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要嚴格審查,沒有消防安全保障的,不得舉辦;對公眾聚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動消防設施損壞,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對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使用聚氨酯類泡沫塑料等高分子材料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使用煙花爆竹的,依法責令立即整改。對拒不整改和責令停產停業后擅自使用、營業的,要堅決依法拘留違法人員。
三、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
各地要結合新修訂的《消防法》宣貫工作,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和宣傳陣地,廣泛宣傳冬季火災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電等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要根據冬季火災規律和特點,及時向社會發布火災預警信息;要重點加強對農民工等流動務工人員、廣大農民群眾及中小學生、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的宣傳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在元旦、春節前對員工集中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使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從業人員必須具備會查改本崗位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要督促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廣泛開展群眾性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建立消防安全多戶聯防制度,組織群眾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