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于上報煤礦安全執法監督工作總結的通知
煤安監司辦〔2009〕12號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近年來,駐各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認真組織開展煤礦安全執法監督工作,規范執法程序和行為,促進了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為總結交流煤礦安全執法監督工作經驗,查找和解決依然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執法水平,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決定對煤礦安全執法監督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結的主要內容
1.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省局)和區域監察分局近年來開展煤礦安全執法監督工作,包括建章立制、開展執法監督檢查、辦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等方面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經驗。
2.當前煤礦安全執法監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進一步做好煤礦安全執法監督工作的措施和建議。
二、時間要求
請各省局認真回顧和研究總結,于5月31日前將書面總結報告連同電子文檔一并報送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調查司。
聯系人:裴建饒
聯系電話:010—64464254,64464265(傳真)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