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推廣應用阻隔防爆技術有關問題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三函〔2009〕2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自2005年國家推廣應用阻隔防爆技術以來,在地方各級安全監管等部門的大力推動下,該項技術在加油(氣)站埋地儲罐改造,輕質燃油
和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用儲罐改造,橇裝式汽車加油(氣)裝置制造等方面得到了廣泛應用,其技術應用市場日趨規范。但在推廣應用過程中
也遇到了一些問題,如執行標準、驗收辦法不明確等。為了更好地發揮該項技術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結合各地實際,現就有關推廣應用問題
通知如下:
凡符合《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6)、《汽車加油(氣)站、輕質燃油和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用阻隔防爆儲罐技
術要求》(AQ3001-2005)、《阻隔防爆橇裝式汽車加油(氣)裝置技術要求》(AQ3002-2005)和其他相關法規標準規定的阻隔防爆技術,都
可以按照新技術推廣應用程序進行推廣、應用,具體實施和驗收辦法由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制定。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阻隔防爆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的跟蹤、指導,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結合本地實際,引導和規范阻隔防爆
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