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內蒙古呼和浩特鐵路隧道施工民工居住工棚“5•3”火災情況的通報
安委辦明電〔2010〕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中央企業:
5月3日22時30分左右,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榆林鎮二道河村、承擔集寧鐵路二道河1號隧道施工的中鐵十九局民工居住的工棚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約320平方米,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傷。據初步調查分析,由于起火后工棚頂棚可燃泡沫材料及區域分隔材料在燃燒過程中釋放大量有毒煙氣,導致人員傷亡。火災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該起火災暴露出施工企業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對施工人員生活居住及其他附屬設施安全狀況重視不夠、管理不嚴等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 特別是加強對施工現場非施工環節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立即組織開展對工程施工工地生活附屬及其他非施工環節的隱患排查工作。各地要結合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總體部署和要求,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地對建筑施工現場、項目部辦公區域、勞務人員生活居住用房、施工臨時設施、爆炸物品倉庫、油庫等進行排查,切實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二、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要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鐵路、公路、電力、水利、房屋和市政工程等行業(領域)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管,落實監管責任,要督促工程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切實改善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生活和作業條件。要有針對性地加大對施工現場安全及勞務用工管理、安全教育培訓、施工人員住房選址、生活設施條件等的安全監督檢查,切實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
目前,全國已進入汛期,各地要對本地區可能由洪水、臺風、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進行分析和評估,并予以高度重視,明確防范重點,制定有效防范應對方案和措施。特別要認真排查汛期施工工地各類施工生活附屬設施、現場排水、邊坡基坑支護、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等安全情況,嚴防因各類地質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