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召開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座談會的通知
煤安監明電〔2010〕 6 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推動煤礦企業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經研究,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定于8月27日至28日在山東省龍口礦業集團召開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座談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要內容
1.學習傳達國務院《通知》精神,回顧總結近年來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安排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煤礦安全培訓工作;
2.交流推廣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煤礦企業抓好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
3.現場參觀考察龍口礦業集團培訓工作情況和海下采煤工作面。
二、會議時間、地點
會議時間: 8月26日報到,27日~28日開會,會期2天。
會議地點:山東省煙臺市龍口礦業集團海灣大酒店(地址:山東省龍口市龍港經濟開發區振興路369號)。
三、參會人員
有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人及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有關產煤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負責煤礦“三項崗位人員”培訓考核發證部門的負責人及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有關產煤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負責礦長資格證培訓考核發證部門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部分重點產煤市(地)負責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部門主要負責人;部分煤礦安全培訓機構主要負責人;部分中央企業、國有重點煤礦企業負責人,有關經驗交流單位負責人。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機關各司室負責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煤炭信息研究院,華北科技學院;中國礦業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有關負責人。
邀請中華全國總工會勞動保護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政策法規司、人事司有關負責人出席會議。請中國安全生產報社(中國煤炭報社)、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記者到會報道。
與會單位及代表名額分配詳見附件1。
四、其他事項
1.請參加會議的省級負責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發證部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各有關參會單位,并統一報名。請各有關單位于8月20日前將會議代表回執(見附件2)傳真至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行管司;需接站的代表,請提前與龍口礦業集團聯系。會議代表住宿費自理。
2.會務聯系方式
龍口礦業集團聯系人:石玉祿
電話:0535-8658806,13708906561 傳真:0535-8811984
海灣大酒店聯系人:李東東
電話:0535-8958799,13964550813 傳真:0535-8958555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行管司聯系人:陸南、艾娟
聯系電話:010-64464464、64464064(帶傳真)。
附件:1.會議代表名額分配表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