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隱患排查治理數據規范(試行)等4項指導性技術文件的通知
安監總廳規劃〔20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指導和規范企業隱患自查自報信息在國家、省、市(地)三級安全監管部門間的共享和交換,保障各級各部門業務信息系統間數據互聯互通的有效性和及時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關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的《隱患排查治理數據規范(試行)》、《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數據規范(試行)》、《生產經營單位基礎數據規范(試行)》、《全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構代碼編制規則(試行)》等4項指導性技術文件(請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各地區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通信信息中心聯系(電話:010-64464839)。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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