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征集2013年安全科技“四個一批”項目的通知
安監總廳科技〔2013〕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科技創新工作的決定》(安監總科技〔2012〕119號)精神,加強安全科技支撐能力建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組織開展2013年安全科技“四個一批”(一批安全生產科研攻關課題、一批可轉化的安全科技成果,一批可推廣的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一批安全生產技術示范工程)項目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安全科技“四個一批”項目應圍繞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應急救援等重點行業領域,以防范遏制事故、提高安全科技保障能力為目標。安全生產科研攻關課題應圍繞安全生產重大需求,突破制約安全生產技術難題,開發關鍵性實用安全技術裝備。可轉化的安全科技成果項目應以促進安全生產保障作用突出的技術裝備產業化、工程化為重點。可推廣的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項目應以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先進適用技術、工藝為重點。安全生產技術示范工程建設項目應以先進科技成果和重大技術裝備與生產實踐相結合好、示范應用性強、防范事故效果明顯的項目為重點。
二、申報辦法和遴選程序
(一)自愿申報。企業、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自愿申報,填寫《2013年安全科技“四個一批”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報所在省級安全監管部門或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推薦部門)。
(二)初審推薦。推薦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推薦,填寫《2013年安全科技“四個一批”項目推薦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見附件2)。中央企業組織申報的,由企業科技管理部門初審推薦。
(三)專家評審。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四)結果公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確定的2013年安全科技“四個一批”項目在有關媒體上公告。
三、其他事項
(一)相關表格請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www.chinasafety.gov.cn)“安全科技”欄目下載。
(二)凡被列入安全科技“四個一批”的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科技計劃,優先納入國家安全產業政策扶持范圍,優先安排項目推廣使用,優先參加安全科技成果獎評審。
(三)項目實施經費由項目實施單位承擔。
(四)已納入首批安全科技“四個一批”的項目不再申報。
(五)請各推薦部門于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申報材料初審和推薦工作,并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3份、電子版光盤1份,連同匯總表寄送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規劃科技司。
聯 系 人:侯賢軍
聯系電話:010-64464109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21號A145室
郵 編:100713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