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實行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改月報制度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三函〔2014〕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監管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全面、準確掌握各地區、各有關中央企業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積極協調推動隱患治理工作,決定從2014年7月起,建立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改月報制度,請各單位按要求填寫相關隱患整改情況表(見附件1—3),于每月5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改進展情況(包括電子版)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其中,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填寫本行政區域內非中央企業所屬油氣管道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附件1),各有關中央企業填寫企業能夠自行解決和需要政企聯動協調解決的隱患整改情況(附件1—3)。
聯系人及電話:張圣柱,010-64464406。
電子郵箱:chemsos@chinasafety.gov.cn。
附件: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