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勞動密集型加工等企業專項治理典型案例零報告地區抽查情況的通報
安監總廳管四〔2014〕1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新《安全生產法》正式施行后,為進一步督促各地區依法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地方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督查組,對“安全生產隱患嚴重的勞動密集型加工等企業實施關閉或停產整頓典型案例”上報數據為零的陜西、青海、寧夏三省(區)進行了抽查。檢查發現,有些企業隱患突出,暴露出部分地區、相關部門對專項治理工作部署不得力、落實不到位、工作進展緩慢,有關重點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尤其是一些容易導致群死群傷的重大隱患未得到有效查處。督查組責成有關地方安全監管部門對陜西境內的西安新希望產業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縣緒昌面粉廠,青海境內的三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裕泰畜產品有限公司,寧夏境內的恒源萬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長湖實業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采取停產停業整頓等斷然措施(查出的主要隱患和問題附后)。現將抽查的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查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未按照新《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治理行動不主動、工作不落實,存在做表面文章、走過場的現象;二是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業人員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缺失,有的甚至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現象;三是未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廠房設計不合格、電氣設備不防爆、除塵系統不規范、快速凍結裝置區域防控措施不到位等一系列重大隱患整改不徹底;四是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設施設備,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有的重大危險源沒有進行登記備案;五是未按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裝備,部分企業從業人員應急處置技能欠缺。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區要督促轄區內所有企業都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新《安全生產法》,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專項治理的各項要求,做到隱患整改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
(二)各地區要深入學習和全面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要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及其他各項專項治理工作,對非法違法行為要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追究法律責任“四個一律”執法措施。大力推進依法治安,強化執法監督,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嚴防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三)各地區要嚴格對企業隱患的檢查、整改、驗收工作,對停產停業整頓的企業,要加強督促檢查、嚴格驗收,隱患不消除、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恢復生產;經限期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通過嚴格處罰和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隱患的企業,起到警示的作用,推動各類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及時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附件:有關企業存在的主要安全隱患和問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4年12月21日
附件
有關企業存在的主要安全隱患和問題
一、陜西省西安新希望產業有限公司
1.飼料輸送斗式提升機未設置防爆泄爆口,未設置緊急自動聯鎖停機的安全保護裝置。
2.飼料加工系統未設置管道風速監測裝置,以防止輸送管道阻塞;除塵器未設置進出口風壓差監測裝置,未設置專用防爆泄爆口,脈沖袋式除塵器未開啟自動清灰,粉塵過濾袋積塵嚴重。
3.粉塵環境爆炸危險區、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設備(如除塵器)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及安全生產風險公告。
4.粉塵環境爆炸危險區的電氣設備、線路不防爆且嚴重積塵。
5.飼料加工設備、輸送管道、除塵器未進行防靜電接地。
6.未建立防止飼料粉塵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陜西省西安市高陵縣緒昌面粉廠
1.粉料輸送斗式提升機未設置防爆泄爆口。
2.粉料輸送管道與面粉加工設備的連接處脫離,形成粉塵釋源,廠房內部、地面及電氣設備粉塵堆積嚴重。
3.飼料加工系統未設置管道風速監測裝置,以防止輸送管道阻塞;除塵器未設置進出口風壓差監測裝置,未設置專用防爆泄爆口,脈沖袋式除塵器未開啟自動清灰,粉塵過濾袋積塵嚴重。
4.除塵過濾袋損壞,除塵系統的室外排風管口積聚大量粉塵;除塵過濾的粉塵經由管道直接排放到車間地面,未設置收塵容器,車間地面粉塵堆積。
5.粉塵環境爆炸危險區的電氣設備、線路不防爆。
6.面粉加工設備、輸送管道、除塵器未進行防靜電接地。
7.壓縮空氣氣罐無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標識和定期檢驗合格標識。
8.粉塵環境爆炸危險區、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設備(如除塵器)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及安全生產風險公告。
9.未建立防止糧食粉塵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青海省三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液氨儲量為19噸,已達到重大危險源標準,但未按規定向政府安全監管部門申請備案,也未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要求進行管理。
2.制冷操作人員安全培訓不到位,且只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無特種作業操作證(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
3.制冷機房事故排風機、應急照明燈具、電器開關和配電線路均未按防爆要求設置,制冷機房違規安裝各類非防爆的配電柜(箱)。
4.制冷機房氨氣濃度檢測傳感器安裝不符合規范要求;部分液氨儲罐噴淋系統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沒有設置圍堰和事故污水收集池。
5.制冷機房安全警示標識缺失,無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管道流向標識等;管線及設備也未按規定涂敷色標。
6.制冷機房未按要求配備相應數量的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隔離式防護服和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等,防毒器具和搶救藥品等應急物品嚴重缺乏,沒有配備淋洗器、洗眼器等衛生防護設施。
7.制冷機房內存放易燃物品。
8.制冷機房值班室違規使用無關電器設備,電源插座不符合規范要求。
9.制冷機房門口外側未按規范設置事故排風機人工緊急啟停控制按鈕。
10.氨制冷系統泄壓管出口高度不夠。
11.制冷機房和設備間(靠近貯氨器處)門外未按規定設置消火栓;制冷機房、設備間未配備移動式噴霧水槍。
12.未在制冷機房或廠區內顯著位置設置風向標。
四、青海省裕泰畜產品有限公司
1.液氨制冷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和特種作業操作證)。
2.制冷機房氨氣濃度檢測傳感器安裝不符合規范要求;液氨儲罐上方未設置噴淋系統、圍堰和事故污水收集池。
3.制冷機房事故排風機、應急照明燈具、電器開關和配電線路均未按防爆要求設置。
4.制冷機房安全警示標識缺失,無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管道流向標識等。
5.值班室、控制室違規設置在制冷機房內,值班室值班人員違規使用電取暖器等電器設備。
6.分割間各種消防安全標識缺失。
7.制冷機房未按要求配備相應數量的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隔離式防護服和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等,防毒器具和搶救藥品等應急物品嚴重缺乏,沒有配備淋洗器、洗眼器等衛生防護設施。
8.冷庫內未采用防潮型照明燈具和開關,照明線路未采用耐低溫絕緣電纜。
9.制冷機房和設備間(靠近貯氨器處)門外未按規定設置消火栓;制冷機房、設備間沒有配備移動式噴霧水槍。
10.制冷機房門口外側沒有設置事故排風機人工緊急啟停控制按鈕。
11.氨制冷系統泄壓管出口高度不夠。
五、寧夏回族自治區恒源萬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快速凍結裝置未按有關要求設置在單獨的作業間內,未按要求設置作業區域警示標識和崗位操作規程。
2.制冷機房入口處未設置MSDS、重大危險源標識、液氨泄漏緊急處置方案,未配備符合規范要求的消防設備設施。
3.貯氨器上方未安裝噴淋設施。
4.制冷機房控制室未設置防爆墻及防爆玻璃。
5.制冷機房事故排風機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排風量明顯不足,未與液氨報警設施聯動,未在制冷機房外部設置事故排風機應急開關。
6.制冷設備及管線標識不全。生產車間內應急標識混亂,消防通道堵塞。
7.制冷系統泄壓管出口高度不夠。
8.制冷工不能熟練使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等應急器材。
六、寧夏回族自治區長湖實業有限公司
1.制冷工無證上崗,無液氨使用及應急處置常識。
2.液氨儲罐未按要求設置噴淋系統,機房內未按要求安裝氨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事故排風機設置不規范,未與報警裝置聯動。
3.配電箱破損嚴重,電氣開關暴露,電線私搭亂扯現象嚴重,應急照明等電氣設備均不防爆。
4.制冷設備和管道涂色不規范,管道表面介質名稱、流向等標識缺失。
5.制冷機房與人員休息室未做有效隔離,機房內存有多個易燃液體罐。
6.防毒面具、隔離式防護服等防護裝備陳舊、失效。
7.制冷機房外部未按規范設置消防通道。
8.冷庫應急逃生通道不暢通,隨意擺放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