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機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礦山救援管理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礦山救護培訓師資隊伍建設,提升教學技能水平,提高礦山救護培訓總體質量,根據《礦山救護培訓管理暫行管理規定》(安監總辦字〔2005〕111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救援培訓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應急〔2013〕54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將舉辦2016年全國礦山救護師資培訓班,并委托國家礦山救援華北科技學院培訓中心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全國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機構、礦業集團、科研院校和礦山救護培訓機構承擔礦山救護培訓教學任務的專兼職教師。
二、培訓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期。
時間:5月27日-6月6日(27日報到)。
地點:山東煤礦安全培訓中心(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如東路1號;聯系人及電話:王毅,18611753509)。
(二)第二期。
時間:6月24日-7月4日(24日報到)。
地點:陜西文化文苑會議中心 (地址:西安市蓮湖區西大街45號鐘鼓樓廣場;聯系人及電話:王毅,18611753509)。
(三)第三期。
時間:7月21日- 7月31日(21日報到)。
地點:貴州財經學院松風苑學術交流中心(地址:貴陽市云巖區鹿沖關路276號;聯系人及電話:王毅,18611753509)。
三、培訓內容
(一)培訓教師的職責、素養和業務能力;
(二)培訓策劃與設計;
(三)培訓課程教學方法;
(四)培訓課程開發與PPT課件制作;
(五)安全教育培訓新技術、新手段;
(六)角色扮演授課訓練;
(七)案例教學方法技巧;
(八)培訓經驗交流與研討。
四、有關要求
(一)請各有關單位填寫報名回執表(見附件),于開班兩周前傳真至國家礦山救援華北科技學院培訓中心。
(二)請參加培訓學員結合礦山救護培訓工作遇到的實際問題,撰寫1篇論文,并準備講課課件,供培訓學習交流、專題研討和教學演練時使用。
(三)學員報到時請攜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張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學員參加培訓期間的食宿由培訓承辦單位統一安排,費用按照有關規定標準收取。
附件:
礦山救護師資培訓報名回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