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北京市加油(氣)站油庫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各有關企業:
為認真落實2008年1月11日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精神,汲取上海“11.24”加油(氣)站爆炸事故教訓,進一步強化我市加油站、油庫的安全管理,確保奧運期間的安全,市安全生產監督局牽頭制定了《北京市加油(氣)站油庫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加油(氣)站油庫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根據市領導關于加油(氣)站、油庫管理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加油(氣)站、油庫的安全管理,按照市政府各委、辦、局加油(氣)站、油庫管理職責分工,特制定北京市加油(氣)站、油庫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完善全市加油(氣)站、油庫各種審批手續,規范標準,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加強對加油(氣)站、油庫改造、擴建和加油、卸油的安全管理,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提高管理水平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防止加油(氣)站、油庫事故發生,確保首都安全穩定。
二、時間和范圍
(一)整治時間
自2008年1月至2008年6月。
(二)整治范圍
全市范圍內的經營性加油(氣)站、油庫。
三、組織領導
成立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加油(氣)站、油庫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市政管委、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市消防局、市成品油流通行業協會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安全生產監督局。
各區縣成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區縣加油(氣)站、油庫的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實施。牽頭單位為區縣安全生產監督局。
各部門職責如下:
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牽頭組織加油(氣)站、油庫的專項整治工作,并負責加油(氣)站、油庫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市政部門:負責加氣站經營資格的監督檢查。
商務部門:負責加油站、油庫成品油經營資格的監督檢查。
工商部門:負責加油(氣)站、油庫經營者主體資格的監督檢查。
質監部門:負責加氣站特種設備的監督檢查。
環保部門:負責加油(氣)站、油庫有關環境保護的監督檢查。
消防部門:負責加油(氣)站、油庫有關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
市成品油流通行業協會:負責加油站、油庫專項整治工作的技術指導。
四、主要內容
(一)經營資格。加油(氣)站、油庫應完善各種許可手續,包括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安監部門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商務部門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和消防部門的驗收(或檢查)意見書,加氣站還應取得市政管理部門的《燃氣經營許可證》和質監部門的《氣瓶充裝許可證》。
(二)人員資質。加油(氣)站、油庫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取得安監部門的《安全資格證書》,加氣站負責人和氣瓶充裝人員應取得質監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其他從業人員應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
(三)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加油(氣)站、油庫應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類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進行演練。
(四)施工安全管理。加油(氣)站、油庫進行施工改造必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不得層層轉包和以包代管。加油(氣)站、油庫應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要嚴格執行管道試壓、氣密性試驗、盲板管理、動火和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等安全規定。施工現場必須由加油(氣)站、油庫和施工單位同時派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五)加卸油安全管理。加油(氣)站、油庫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照加卸油操作規程進行作業。運送汽油、液化石油氣的車輛、司機和押運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嚴禁在站內吸煙、使用手機的行為。嚴禁機動車不熄火加油和向塑料容器內加油。
(六)設備設施管理。加油(氣)站、油庫應按照國家標準配備滅火器材和消防給水系統,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加油(氣)站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安裝圖像信息系統和油氣回收系統。
五、整治步驟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008年1月)
2008年1月份,各區縣安全生產監督局牽頭,根據全市加油(氣)站、油庫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召開所有加油(氣)站、油庫負責人參加的專門會議,宣傳整治工作的意義,提出整治的時間、內容、步驟和要求等。
(二)自查自糾,依法整治階段(2008年2月至4月)
本次整治以企業自查、自糾、自改為主,政府有關部門加強督導和檢查。加油(氣)站、油庫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以及本次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進行自查。對于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立即進行整改。整改施工期間,必須停止經營活動,并按照有關施工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
(三)檢查驗收階段(2008年5月至6月)
2008年5月,各區、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照專項整治的主要內容對轄區內所有的加油(氣)站、油庫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其及時整改;對問題嚴重的,要依法停止其經營活動;對逾期未進行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2008年6月,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區縣加油(氣)站、油庫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并對專項整治的情況進行總結通報。
六、有關要求
(一)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加油(氣)站、油庫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組織,周密部署,嚴格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積極開展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達到預期工作目標。
(二)各區縣安全生產監督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地區加油(氣)站、油庫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于2008年1月30日前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
(三)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北京銷售分公司、北京龍禹石化公司、北京三元石油公司等單位要對所屬加油(氣)站、油庫自查整改情況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于2008年4月30日前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
(四)各區縣要對本地區加油(氣)站、油庫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于2008年5月30日前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