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災救助學
2006-11-21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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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研究災害救助問題的學科。減災救助學所界定的救助比傳統的救災要廣義得多。它包括:(1)緊急搶救;(2)安排災民生活;(3)恢復工農業生產和公益設施;(4)扶持災民發展生產等。1983年第八次全國民政工作會議確定的救災救濟工作指導思想要求:要變單純生活救濟為生活救濟與生產救濟相結合;要積極組織社會力量,推進救災救濟工作社會化;要引進保險機制,試辦救災保險等。
減災救助學不能不涉及社會保障。一般講,社會保障是國家和社會通過立法,向由于自然或社會等原因而生活貧困的社會成員提供一定的物質幫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權利的一種社會政策。按照國際勞工組織的國際權威性《社會保障導論》一書,我國社會保障體系視為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的有機整體。減災救助學研究要求明確的幾大理論問題是:(1)災害救助的社會本質在于通過特殊的社會狀態下維護和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以解決社會問題、調整社會矛盾;(2)災害救助的社會功能在于系統整合,它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作用獨特;(3)災害救助的經濟功能的實質在于最大限度地節省社會性費用及開支,災害救助就是這樣一種由利益主體和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利益關系所構成的利益活動。
——摘自《安全科學技術百科全書》(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