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保證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查找重大危險源,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爭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現在有些企業,雖然也搞了所謂的應急預案,但是不夠科學,不切合實際。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企業對危險源的辨識概念不夠清楚,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混為一談,不能正確評估確認。有的人認為本企業沒有重大危險源,不必搞應急預案。有的人認為凡是危險源都要搞幾條應急預案,萬一發生了事故也好解脫。二是不能定期檢測評估企業存在的危險源,僅憑主觀印象確定所謂的危險源而忽略了真正的危險源存在的場所。三是制定的應急預案只是安全管理部門幾個少數人搞的,沒有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實用價值不大,預案成了一紙空文。四是預案制定后,沒有對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對關鍵時刻如何操作,如何發揮職能部門的協同作用,考慮的不全面。
企業查找重大危險源,必須及時進行評價,建檔登記,科學地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并有計劃地組織職工培訓、演練,提高實際預防能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真正地有的放矢,臨危不亂,有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各種事故,保證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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