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崗位職責
工業(yè)鍋爐事故現(xiàn)場應急處置分為初期處置和后期處置,初期處置以充裝當班操作人員為主進行,后期處置以企業(yè)救援以及社會救援機構救援為主。
1.1 初期救援崗位職責
1.1.1 現(xiàn)場總指揮
負責指揮啟動或親自啟動應急預案;視事故發(fā)展向有關部門、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向社會救援機構求援。
1.1.2 鍋爐主管
負責向現(xiàn)場總指揮報告事故情況,并組織當班操作人員實施緊急避險操作和應急處置操作。
1.1.3 當班操作人員
負責第一時間實施緊急避險操作和應急處置操作,如切斷鍋爐設備電源開關、關閉相關閥門、控制泄漏源、啟動消防噴淋系統(tǒng)等;服從現(xiàn)場指揮,引導配合救援人員開展救援工作。
1.2 后期救援崗位職責
后期救援崗位職責參見《預案》及各企業(yè)預案。
2 現(xiàn)場應急處置基本措施
2.1 鍋爐本體因失效、超溫、超壓發(fā)生爆炸事故
2.1.1 鍋爐本體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受壓本體因失效、超溫、超壓等原因快速失效破裂,導致爐內高溫高壓汽水能量迅速釋放而發(fā)生的爆炸事故,這是工業(yè)鍋爐最嚴重的事故形態(tài)。其危害是:爆炸形成的沖擊波和高速飛出的鍋爐部件對鍋爐房及周圍建筑物的破壞,以及對附近人員生命的傷害;爐內高溫高壓飽和水迅速汽化、膨脹和擴散對附近人員所產生的傷害;爐火引燃鍋爐房周圍儲存的燃料引起火災。
2.1.2 事故發(fā)生時,當班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實施緊急避險操作,如迅速離開現(xiàn)場、關閉油(氣)總閥、總電源等,以保護生命安全為第一原則,并盡量防止事故的擴大;同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報警。
2.1.3 在鍋爐房周圍設置警戒區(qū),組織周圍無關人員撤離;組織自救,或引導專業(yè)救援人員開展救援工作。
2.1.4 預防措施
⑴ 嚴格執(zhí)行鍋爐安全性能定期檢驗制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⑵ 確保鍋爐壓力控制元件靈敏可靠,定期檢查壓力控制器及超壓聯(lián)鎖保護裝置,設定的控制壓力應低于安全閥的始啟壓力,如有問題及時調整。
安全閥、壓力表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定期校驗,運行中按要求定時進行安全閥排汽試驗和壓力表沖洗檢查,如發(fā)現(xiàn)動作不正常或不準確,及時調換。
⑶ 認真做好鍋爐水處理工作,防止鍋爐結垢和腐蝕。
⑷ 組織員工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2.2 鍋爐本體因嚴重缺水發(fā)生變形、損毀事故
2.2.1 鍋爐嚴重缺水事故是指鍋爐給水設備損壞或給水控制線路故障造成鍋爐嚴重缺水甚至燒干鍋,致使鍋爐鋼制受壓本體過熱失效變形、破裂或爆炸。其危害是造成鍋爐損壞無法修復而報廢,過熱蒸汽噴出傷人,以及爆炸造成的傷害和破壞。
2.2.2 現(xiàn)場應急處置措施
⑴ 辯別缺水情況:鍋爐嚴重缺水會出現(xiàn)水位表無水,控制系統(tǒng)發(fā)出低水位警告信號,排煙溫度大幅上升,鍋爐房內有燒焦味道,本體出現(xiàn)變形、異常聲響等現(xiàn)象。
⑵ 確認鍋爐嚴重缺水后,應立即緊急停爐、熄火,降低爐膛溫度,并采取措施防止爐內壓力上升,待設備自然冷卻后查明原因。嚴禁盲目向鍋爐進水,以免擴大事故,造成鍋爐爆炸。
⑶ 當出現(xiàn)鍋爐嚴重缺水燒干鍋造成受壓本體嚴重變形、開裂,過熱蒸汽外噴時,當班操作人員應即實施緊急避險操作。
⑷ 當班操作人員確認鍋爐嚴重缺水時,應立即向主管和單位領導以及相關部門報告。
2.2.3 鍋爐發(fā)生嚴重缺水事故后,應請?zhí)胤N設備檢驗部門進行全面檢驗,查明原因,并檢修整改合格后,才能恢復使用。
2.2.4 預防措施
⑴ 按操作規(guī)程要求定時沖洗、檢查水位表,防止堵塞造成假水位。
⑵ 每班檢查鍋爐給水設備和給水自動調節(jié)控制是否正常,高、低水位報警及連鎖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⑶ 加強鍋爐水處理工作,防止鍋爐結垢堵塞進水管,如已結水垢應及時清除。
2.3 鍋爐爐膛發(fā)生爆炸事故
2.3.1 鍋爐爐膛爆炸事故是指鍋爐爐膛內積聚可燃性氣體或粉塵達到爆炸濃度,遇明火引起的爆炸事故。其危害是爆炸時鍋爐前后爐門蓋飛出、磚砌爐墻倒塌傷人,設備及廠房損壞,有時可引起火災。
2.3.2 現(xiàn)場應急處置措施
⑴ 迅速關閉進油、氣閥門,關閉電源。
⑵ 馬上向上級報告,及時報警求援并組織自救。
⑶ 爆炸后爐房內如未引起火災,應立即熄滅周圍明火,打開門窗通風,防止二次爆炸,并組織搶救受傷人員。
⑷ 爆炸后爐房內如引起火災,報警后應先組織本單位人員滅火自救,防止事故擴大。
2.3.3 預防措施
⑴ 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確保點火前爐膛內無可燃氣體積聚;手動鍋爐在點火前(特別是在升火時出現(xiàn)熄火重新點火之前),必須對爐內進行通風預吹掃;燃油(氣)鍋爐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設置點火前自動預吹掃程序,自動點火失敗后可手動進行一次的吹掃。
⑵ 要經常檢查鍋爐自動點火程序控制是否正常,熄火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⑶ 檢查防爆門安裝位置是否正確,確保設備完好,開閉靈活。
2.4 鍋爐因壓力控制元件失靈發(fā)生嚴重超壓事故
2.4.1 鍋爐嚴重超壓事故是指鍋爐的壓力控制元件(壓力調節(jié)、超壓停爐保護、安全閥等)全部失靈,蒸汽壓力不斷上升,已超過設計工作壓力的緊急情況。這種情況繼續(xù)發(fā)展將釀成鍋爐爆炸事故。
2.4.2 現(xiàn)場應急處置措施
⑴ 緊急熄火停爐。
⑵ 迅速打開鍋爐項部或分汽缸排汽閥門進行排汽,降低鍋內壓力。
⑶ 保持上水并同時進行排污,適當降低鍋內溫度。
⑷ 鍋爐排汽自然冷卻后更換校驗合格的安全閥、壓力表,檢修壓力調節(jié)、超壓停爐連鎖保護控制系統(tǒng),試驗正常后才能投入運行。
2.4.3 預防措施
⑴ 每班檢查壓力調節(jié)到壓自動停爐是否正常,每月進行超壓連鎖保護試驗。
⑵ 檢查安全閥是否失靈,每周進行一次手動排放試驗,每月進行一次自動排放試驗,按規(guī)程要求每年進行校驗一次。
⑶ 壓力表定時沖洗,按規(guī)程要求每半年校驗一次。
2.5 鍋爐因電氣故障發(fā)生火災事故
2.5.1 鍋爐因電氣故障發(fā)生火災事故是指鍋爐的動力、控制線路和電器元件因過載或短路而起火,鍋爐失去控制無法運行造成停產,短時間不能恢復,并可能引燃鍋爐房周圍儲存的燃料引起火災的事故。
2.5.2 現(xiàn)場應急處置措施
⑴ 鍋爐運行中電氣系統(tǒng)故障起火時,應關掉鍋爐房或區(qū)域電源總開關,關閉進油、燃氣閥門。
⑵ 如電氣起火時爐膛內仍有燃料在燃燒且爐內有蒸汽壓力,應打開排氣閥排汽。
⑶ 馬上向上級報告,及時報警求援并組織自救。
⑷ 初起火災的撲救:電氣類失火時,應用干粉及CO2滅火器進行撲救,不能用水滅火;火勢較大,且確認關掉區(qū)域電源總開關后,可用水滅火。(有條件的單位,在確認爐房內人員已經疏散后,可打開預先設置的蒸汽滅火閥門向爐房內注入蒸汽滅火。)
⑸ 及時清除周圍可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設法阻隔火勢向油箱蔓延。
2.5.3 預防措施
⑴ 定期檢查燃燒器、電控箱內電氣線路及元件有無過載發(fā)熱、老化破損漏電、短路缺相、接觸不良等異常現(xiàn)象。
⑵ 檢查空氣開關、保險絲、過載保護器等保護元件是否完好,配置參數是否正確。
⑶ 檢查各接地線路是否完好,用兆歐表測量對地電阻是否符合要求。
⑷ 對老化的動力及控制線路進行更新。
⑸ 定期清潔控制箱和各線路連接件,去除灰塵和油污(須先關掉電源)。
2.6 鍋爐因燃油泄漏發(fā)生火災事故
2.6.1 鍋爐因燃油泄漏發(fā)生火災事故是指,燃油鍋爐房內因燃油(包括熱媒油)管路泄漏或日用油箱自動油位控制系統(tǒng)失靈造成滿油溢出未被及時發(fā)現(xiàn),遇鍋爐明火而造成火災。燃油鍋爐房火災如不能及時撲滅將迅速發(fā)展,并可能進一步造成鍋爐爆炸事故。
2.6.2 現(xiàn)場應急處置措施
⑴ 關閉鍋爐區(qū)域燃油閥門,關掉鍋爐房或區(qū)域電源總開關。
⑵ 馬上向上級報告,及時報警求援并組織自救。
⑶ 起火時爐膛內仍有燃料在燃燒且爐內有蒸汽壓力,應打開排氣閥排汽。
⑷ 油類火災初期,不宜使用消防水滅火,應用干粉、CO2或泡沫滅火器進行撲救。
⑸ 及時清除周圍可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設法阻隔火勢向油箱蔓延。
⑹ 當重油等儲油罐著火時,須立即開啟泡沫消防栓或向罐內噴泡沫液,同時開啟冷卻系統(tǒng)保護油罐。
⑺ 日用油箱著火時, 須立即隔開與油罐的連通管及閥門,關閉出口閥門,有加熱系統(tǒng)須斷開電源或關閉蒸汽。
⑻ 燃燒器、加熱器、管路漏油引起火災時,先泄壓并斷開油路,防止燃油火災事故擴散。
⑼ 燃油火災時,現(xiàn)場撲救人員應穿戴好防火服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注意人身安全,當火勢較大無法控制時,非專業(yè)人員應迅速撤離,等待消防人員撲救。
2.6.3 預防措施
⑴ 定期檢查油罐、日用油箱液位、溫度控制、油位報警裝置是否正常。
⑵ 定期檢查供油管道、閥門有無泄漏腐蝕,并及時修理。
⑶ 嚴禁供油管道超壓,防止爆管。
⑷ 嚴禁供油溫度超高,以免汽化引起火災。
⑸ 組織員工進行專項消防培訓和演習。
2.7 鍋爐燃氣泄漏事故
2.7.1 鍋爐因燃氣泄漏發(fā)生火災事故是指鍋爐房內燃氣管路或閥門泄漏,鍋爐房內可燃氣體濃度即將達到爆炸下限或已經達到爆炸下限(爐房內無明火)的緊急狀況,如不能及時正確處理,極易釀成燃氣爆炸嚴重事故。
2.7.2 現(xiàn)場應急處置措施
⑴ 關閉區(qū)域鍋爐燃氣閥門,在鍋爐房外切斷電源。
⑵ 馬上向上級報告,及時向消防部門和燃氣公司報警求援并采取自救措施。
⑶ 立即熄滅周圍明火,打開門窗通風,撤離附近人員,并設置警戒區(qū)。
⑷ 及時清除周圍可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⑸ 使用消防水稀釋易燃氣體濃度防止爆炸,最好使用花灑式消防水槍噴射。
⑹ 以上操作一定要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不提倡非專業(yè)人員處理燃氣大量泄漏及燃氣爆炸火災事故。
2.7.3 預防措施
⑴ 定期使用泡沫槍對燃氣管道、閥門連接處進行檢漏試驗。
⑵ 定期使用氣體檢測儀對鍋爐燃氣部位進行檢漏試驗。
⑶ 每月對氣體泄漏監(jiān)測報警器進行檢漏試驗,保證其可靠性。
⑷ 嚴禁氣體管道與高溫源接觸。
⑸ 嚴禁供氣管道超壓,防止爆管。
⑹ 定期試驗鍋爐燃氣泄漏保護裝置,防止點火前氣體進入爐膛引起爆炸。
⑺ 組織員工進行專項消防培訓和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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