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簡述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等。
1.2編制依據
簡述預案編制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1.3適用范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區域范圍,以及事故的類型、級別。
1.4應急預案體系
說明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
注1: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主要劃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預案三個層次。
1.5工作原則
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2 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主要包括單位的地址、從業人數、隸屬關系、主要原材料、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以及周邊重大危險源、重要設施、目標、場所和周邊布局情況。必要時,可附平面圖進行說明。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主要闡述本單位存在的危險源與風險分析結果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并盡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明確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各成員單位及其相應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4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4.2 預警行動
明確事故預警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發布程序。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按照有關規定,明確事故及未遂傷亡事故信息報告與處置辦法。
a)信息報告與通知
明確24小時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收和通報程序。
b)信息上報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
c)信息傳遞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應急響應
5.1 應急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5.2 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5.3 應急結束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后,應明確:
a)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b)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c)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 信息發布
明確事故信息發布的部門,發布原則。事故信息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
7 后期處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處理、事故后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善后賠償、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的修訂內容。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參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部門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8.2 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8.4 經費保障
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8.5 其他保障
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要而確定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
9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明確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的應急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及到社區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9.2 演習
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
10 獎懲
明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11 附則
11.1 術語和定義
對應急預案涉及的一些術語進行定義。
11.2 應急預案備案
明確本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
11.3 維護和更新
明確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11.4 制定與解釋
明確應急預案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11.5 應急預案實施
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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