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提高在工程項目發生事故時快速反應能力,防止衍生事故,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搶救工作,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制定本預案
二、使用范圍
此預案適用于本建筑工程企業施工現場所發生的各項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
三、建立應急組織
3.1成立應急小組(安全小組)
組長:唐明(項目經理、第一負責人)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
副組長:羅南金(生產經理、第一執行人)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
生產經理:羅南金是坍塌事故、大型腳手架及高空墜落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事故、火災及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負責人,負責相應事故搶救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電氣負責人:齊文慶是觸電事故應急小組負責人,負責相應事故搶救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水暖負責人:張大維是消防事故應急小組負責人,負責相應事故搶救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值班電話:85744750
3.2組織分工
總 指 揮:唐明 13810934628
現場處理:羅南金 王思棟、段海峰
外部聯系:劉志伯 李杰
電話:(1)消防:119 (2)匪警:110
(3)交通:122 (4)救護:120 999
傷者救護: 常保平、陸同練、張勇、王偉、黃玉剛
3.3各班抽調25%精干人員成立應急搶救(險)隊隨時做好準備。
四、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根據施工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2、每日對工程場地進行安全巡檢。場內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嚴格控制施工現場吸煙現場吸煙現象,嚴格對明火作業進行安全把關,施工前開具動火證并設專人監護。
4、作業現場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
5、特種作業人員持上崗證
五、火災現場事故現場處置
1、緊急事故發生后,發現人應立即報警。一旦啟動本預案,相關責任人要以處置重大緊急情況為壓倒一切的首要任務,就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各部門之間、各單位之間必須服從指揮、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求有關人員的責任。
2、項目部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進行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隊伍救援,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搶救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切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后,應填寫記錄,并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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