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事故對社會具有極大的危害,而應急救援工作又涉及眾多部門和多種救援隊伍的協調配合,所以,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也就不同于一般事故的處理,成為一項社會性的系統工程,而受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
重特大事故的應急計劃對于預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和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以后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各級政府和企業管理部門都應把制定、完善應急計劃作為預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工作來抓,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1.1應自計劃枉過
根據11。O的《重大工業事故預防規程》,應急計劃的定義為:
基于在某一處發現的潛在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所形成的一個正式書面計劃,該計劃描述了在現場和場外如何處理事故及其影響。
重大危險設施的應急計劃應包括對緊急情況的處理。
應急計劃包括現場應急計劃和場外應急計劃兩個重要組成部分。
企業管理部門應確保遵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標準要求,不應把應急計劃作為在設施內維持良好標準的替代措施。
豆.應急計劃的目的
1)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緊急情況不擴大,并盡可能地排除它們;
對減少緊急事件對人、財產和環境所產生的不利影響。
2.應急計劃的依據——危險評估
對于現場和場外的應急計劃的第一步來說,工廠資方應系統地確定和評估在它的設施上能產生什么樣的事故,并導致緊急事件。
現場和場外應急計劃,這種分析應基于那些容易產生的事故,但其他雖不易產生卻會造成嚴重后果的事故也應考慮進去。
企業管理部門所作的潛在事故分析應指明:
l)被考慮的最嚴重事件;
2)導致那些最嚴重事件的過程;
3)非嚴重事件可能導致嚴重事件的時間間隔;
4)如果非嚴重事件被中止,它的規模如何;
5)事件相關的可能性;
6)每一個事件的后果。
若必要,應從供貨商處索取危險物質的危害性質的說明。此外,如有必要,還應咨詢聯合國環境計劃署、國際勞工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化學安全國際計劃處,以獲取可行的建議,例如在安全貯存、化學品的管理和處置方面。
1.2現場應急計劃
1.計劃制定的依據
現場應急計劃應由企業管理部門準備并應包括重大事故潛在后果的評估。
計劃制定的依據為危險評估即事故后果分析,包括:
l)對潛在事故的描繪(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安全閥失靈、火災等);
2)對泄露物質數量的預測(有毒、易燃、爆炸);
3)對泄露物質擴散的計算(氣體或蒸發液體);
4)有害效應的評估(毒、熱輻射、爆炸波)。
2.現場應急計劃包括的內容
現場應急計劃應包括:
l)潛在事故性質、規模及影響范圍;
3)危險報警和通訊聯絡步驟和方法;
3)與政府及各緊急救援服務機構的聯系;
4)現場事件主要管理者(總指揮)及其他現場管理者的職權;
5)應急控制中心的地點和組織;
6)危險現場人員的撤離步驟;
7)對非現場但可能影響范圍內人員的行動原則;
8)設施關閉程序;
9)節假日等特殊情況的安排。
3.應急控制中心(指揮部)應包括:
l)足夠的內外線電話和無線通訊設備;
2)危險物質數據庫:危險物質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其物理化學特性;
3)救援物資數據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設施示意:
一救援設備存放點;
一消防系統;
一污水和排水系統;
一設施接口;
5)風速、風向和氣溫等測量儀器;
6)個人防護和其它救護設備;
7)廠內職工名單表;
8)關鍵崗位人員的住址和聯系方式;
9)現場其他人員名單,如承包商和參觀者等;
10)當地政府和緊急服務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
11)應急與事故處理法規標準手冊。
應把應急控制中心設在風險最小的地方并確定另外一個應急中心,因為主控制中心可能被有毒氣體籠罩而不能使用。
4.現場應急計劃的注意事項
制定現場應急計劃應注意以下事項:
1)每一個危險設施都應有一個現場應急計劃;
2)現場應急計劃由企業制定并實施;
3)企業負責人應確保應急所需的各種資源(人、財、物)及時到位;
4)企業負責人應與緊急服務機構共同評估,是否有足夠的資源來執行這個計劃;
5)應急計劃要定期演習;
6)確保現場人員和應急服務機構都知道;
7)根據內外情況的變化,應急計劃要進行評估和修改。
5.報警和信息傳遞
在報警和信息傳遞方面有以下要求:
1)企業管理部門應能將任何突發的事故或緊急狀態迅速通知給所有有關工人和非現場人員,并作出安排;
2)企業管理部門應將報警步驟通知所有工人以確保能盡快采取措施,控制勢態的發展;
3)企業管理部門應根據設施規模考慮緊急報警系統的需求;
4)應在多處安裝報警系統,并達到一定的數量,這樣報警系統才能工作;
5)在噪聲較高的地方,企業管理部門應考慮安裝顯示性報警裝置以提醒那里工作的工人;
6)在工作場所警報響起來時,為能盡快通知應急服務機構,企業管理部門應保證有一個可靠的通訊系統。
6.關鍵崗位工人的確定和責任劃分
1)作為應急計劃的一部分,企業管理部門應委派一名現場事件管理者(如果必要,委派一名副手)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控制、處理事故。
對現場事件管理者應肩負如下責任:
(l)評估事件的規模(為內部和外部應急機構X
①建立應急步驟以確保工人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的損失;
(3)在消防隊到來之前,(如有必要)直接參與救護和滅火活動;
(4)安排尋找受傷者;
(5)安排非重要工人撤離到集中地帶;
(6)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汛聯系點;
(7)在現場主要管理者到來之前擔當起其責任;
(8)如有要求,應給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現場事件管理者應從服裝或帽子的穿戴上很容易辨認。
4)作為應急計劃的一部分,企業管理部門應委派一名現場主要管理者(如需要,也可委派一名副手),從應急中心開始負責全面的事故管理。
5)現場主要管理者的責任如下:
(l)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
(2)在受影響以外的地方,嘗試進行設施的直接操作控制;
(3)繼續復查和評估事件的可能發展方向,以決定事情可能的發展過程;
(4)指導設施的部分停車,并與現場事件管理者和關鍵工人配合,指揮這些設施的現場撤離;
(5)確保任何傷害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6)與消防人員、地方當局和政府監察員取得聯系;
(7)在設施內實施交通管制;
(8)對保持緊急情況的記錄作出安排;
(9)給新聞媒介發送有權威的信息;
(1O)在緊急狀態結束之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
當應急計劃確定其他由工人承擔的主要任務時(加急救人員、大氣監測人員、照顧受傷人員),企業管理部門應確保這些工人知道他們準確的任務。
7.現場措施
1)現場應急計劃的首要任務是控制和遏制事故,從而防止事故擴大到附近的其他設施,以減少傷害。
2)企業管理部門應在應急計劃中包含足夠的靈活性以保證在現場能采取合適的措施和決定。
3)企業管理部門應考慮在應急計劃中怎樣進行下列各方面的工作:
(1)非相關工人可沿著具有清晰標志的撤離路線到達預先指定的集合點;
(2)指定某人記錄所有到達集合點的工人,并將此信息告之應急控制中心;
(3)指定控制中心某人核對與事故有關的那些人到達集合點的名單,然后再核對那些被認為是在現場的人員名單;
(4)由于節日、生病和當時現場人員的變化,需根據不在現場人的情況,更新應急控制中心所掌握的名單;
(5)安排對工人進行記錄,包括其姓名、地址,并保存在應急控制中心并定期更新;
(6)在緊急狀態的關鍵時期,授權披露有關信息,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該信息的惟~出處;
(7)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恢復步驟中應包括對再次進人事故現場的指導。
8.規劃關閉設施程序
企業管理部門應確保對于復雜設施的應急計劃充分考慮他們不同部分的內部關系,這樣當需要時,停車可依次進行。
9.應急程序演習
1)一旦應急計劃被確定下來,企業管理部門應確保讓所有工人以及外部應急服務機構都知道。
對企業管理部門應對應急計劃進行定期檢查,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l)在事故期間通訊系統是否能運作;
(2)撤離步驟。
10.計劃評估、修訂
1)在制定計劃和演練過程中,企業管理部l」應讓熟悉設施的工人包括相應的安全小組一起參與。
對企業管理部門應讓熟悉設施的工人參加應急計劃的演習和操練,與設施無關的人,如高級應急官員、政府監察員也應作為觀察員監督整個演練過程。
3海一次演練后,企業管理部門應核對該計劃是否被全面檢查并找出不足和缺點。
購企業管理部門應在必要的時候修改應急計劃以適應現場設施和危險物的變化。
5)這些修改應讓所有與應急計劃有關的人知道。
五.場外應急計劃的制定原則
1)根據當地安排,場外應急計劃應由地方政府和企業管理部門負責。
對這個計劃應建立在企業管理部門識別的那些意外事件的基礎上,這些意外事件能影響設施外部的人員和環境。
對對現場應急計劃所使用過的評價原則,該計劃也可效仿。
4)除了該計劃中特定內容外,該計劃應能靈活地處理緊情況。
2.現場外應急計劃的內容
1)組織——指令系統、報警系統、執行步驟、應急控制中。乙、應急協調人姓名、現場主要管理者及代理人姓名。
對通訊——公安、消防、衛生、安全監察、新聞等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聯系方式。
3)應急設施——列出提升、挖掘、消防等特殊設備名稱、型號大小、數量、存放位置、負責人及調用方法。
4)專家系統——應急事故救援和調查分析專家名單及聯系方式。
5)氣象服務——緊急情況時氣候條件、天氣預報。
創救援物資——如交通工具、藥品和衣物、食品、臨時避難場所、資金等。
7)公開信息——接待新聞媒介并告之緊急事件發生發展情況和救援情況。
注意事項:
l)場外應急計劃由企業協助政府制訂并實施;
到場外應急計劃與場內應急計劃同時演練,及時修改補充和更新。
3.應急協調員的作用
1)場外應急計劃應確定一個應急協調主任和一個代理人,如必要,根據授權可調用應急服務機構。
對應急協調主任應擔任場外應急的總指揮。
3)應急協調主任應與現場主管人員在整個緊急狀態過程中保持密切聯系,定期通報現場事故的勢態。
4.地方政府的作用
1)準備場外應急計劃是地方政府的責任。如合適,他們應制訂所有的必要的管理或安排,任命應急計劃主任負責這項工作。此外,他們應任命一名應急協調主任承擔全部的場外緊急指揮。
2)為這個計劃提供基本資料,應急計劃主任應與企業管理部門聯系以獲得信息,應保持這種聯系使計劃不斷更新,如地方政府管轄區內存在一個以上重大危險設施,該政府應對每一個設施的場外應急計劃的協調作出適當的安排。如需要,可制定一個總體計劃。
3)應急計劃主任應確保所有參與場外緊急處理的那些組織熟悉他們的任務,并能實施這些任務。
4)地方政府應在應急計劃過程中設法尋求新聞媒介的幫助。
5)應急計劃主任應安排與現場演練相結合,對場外應急計劃進行操練和測試,并從這些操練中獲得經驗,以進行更新。
6)如一個重大事故可能導致引起重大溢出或產生環境危害,并需要引起重視和進行調查時,應急計劃主任應尋找可承擔這些任務的機構,并以適當的方式告知他們在場外應急計劃中的任務。
5.應急機構的作用
1)公安、消防、衛生機構及其它應急服務機構的任務,應與每一個國家的通常慣例相一致,每個國家可能需要對下述任務進行安排。
對公安應在緊急狀態中負責保護生命和財產的安全,管理交通運輸。
3)根據地方安排,公安機關也應負責這類工作,如控制旁觀者、撤離公眾、確定死者、處理傷員、通知死者和傷者家屬。
4)現場火情控制一般由到達現場的高級消防官員負責,同時與企業管理部門進行合作。
5)根據地方安排,高級消防官員對其它重大事故有類似的責任,如爆炸和毒物泄漏。
6)在消防機關管轄內有重大危險設施,消防機關應在早期熟悉其易燃物質貯存的位置、水和泡沫材料點和消防設備的位置。
7)衛生機關,包括醫生、外科大夫、醫院、毒物中心和救護中心等應在重大事故中起關鍵作用。
8)衛生服務機關應是場外應急計劃的一部分。
9)衛生機關應熟悉在他們管轄區內重大危險設施所造成的重大事故對人們的短期和長期影響。
10)在衛生機關管轄區內的重大危險設施存有危險物質或處置危險物質,衛生機關應熟悉對受這類物質影響的人們的治療方法。
11)能產生現場外后果的事故,可能需要一些附加的醫療設備和設施,以補充在他們區域內現有的設備,衛生機關應安排“多方位援助”計劃以保證能得到相鄰單位的支持。
6.政府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作用
1)檢查以保證企業管理部門已經正確識別出影響設施以外的居民和環境的重大潛在事故,并已經向地方主管機構提供了所需的信息;
對檢查企業管理部門是否已經準備現場應急計劃,并已將計劃提交給地方主管機構;
3)檢查負責制定場外應急計劃的組織,是否已經對處理所有類型的緊急事件作出了安排;
4)檢查保證應急計劃的各個部分,是否都已進行了測試和操練;
5)象預計的那樣清楚他們在實際緊急狀態中的任務,包括建議和監督責任;
6)緊急情況下,一旦事件結束,對能否再次進入和使用受影響的地方,向企業管理部門和應急協調主任提出建議;
7)為現場檢測和后來的測試而用,考慮設施和設備的部分是否被保護起來;
8)緊急狀態后盡可能快地詢問目擊人;
9)根據從重大事故中獲得的教訓來再次準備所有措施,包括評估應急計劃的有效性。
7.演習和練習
負責準備場外應急計劃的組織應與現場應急計劃演練相結合,適當測試它的實用性。
特別是在緊急條件下,應保證總體協調所需的各種通訊聯絡能有效地傳遞。
每一次操練之后,負責準備計劃的組織應徹底地復查這次演練以改正場外應急計劃的缺點和不足,在一次重大事故之后,這個計劃的有效性也應被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