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2發布 2009-01-01實施[pdf格式]1 總則
1.0.1 為統一水運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技術要求,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職業健康,避免或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水運工程施工的安全防護技術工作。 1.0.3 水運工程施工的安全防護技術工作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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