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電作業絕緣配合導則DL T 876-2004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布日期】2004-03-09
【實施日期】2004-06-01
【標準狀態】現行
【文件大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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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在交、直流電力系統進行帶電作業時,空氣絕緣、組合以及所使用的工具、裝置及設備絕緣的額定耐受電壓的選擇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系統最高電壓大于交流1KV、直流1.5KV的電力系統開展帶電作業時進行絕緣配合時的指導原則。
本標準不適用于特殊場合,即存有嚴重污穢或帶有對絕緣有害的氣體、蒸汽、化學、沉積物的場合所進行的帶電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