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應急能力評估導則 DL/T 5314-2014
【發布單位】國家能源局
【發布日期】2014-03-18
【實施日期】2014-08-01
【標準狀態】現行
【文件大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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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水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應急能力評估,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提高安全生產應急能力,制定本導則。
本導則適用于水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應急能力評估。
水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應急能力評估除應執行本導則的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